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

【China AIDS:6864】 无国界爱心“同心协力”工作组招募2011-2012志愿者

各位同仁,请协助刊发。万分感谢:)

                                      无国界爱心“同心协力”工作组招募2011-2012志愿者

让自己的生命发光!

  无国界爱心(北京)同心协力工作组是由无国界爱心组织为了推动MSM人群艾滋病防控教育、加强同志人群权益保护与正向发展而成立的专项项目工作组。

 

无国界爱心的使命:

  无国界爱心是一个独立的促进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人道主义机构。 致力于心灵环保,消除隔离观与心灵沙漠,跨越各种意识形态的界限,与善良的人们一起面对“隔离观”所带来的各种苦难和不公,促进理解,友善融合。我们与关注身心成长的公众和伙伴机构合作,联合青少年群体携手协力努力。以国际化视野带给在地更多的思考和机会,透过世界公民教育、服务学习和推动义工行动等多元化手段,践行“心系全球,发展当地;服务他人,成长自己”的理念。为参与者,当地社区乃至全球性议题带来双赢和有价值的改善。

》》》》》》》》》》》》》》》》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有很多平凡的人用自己的力量,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诠释着一个人对这个国家、对这个社会应该担当起怎样的责任;他们或是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应该有着怎样的情感。正因为有那些默默无闻的志愿者,我们的世界才被一次次照亮。那些无私地奉献爱心的人,让我们看到,这个世界除了硬邦邦的规则、干巴巴的关系、赤裸裸的利害,还有很多滋润的、柔软的东西。

  目前“同心协力”工作组与中盖项目基金合作,联合开展MSM人群动员健康体检项目。目前项目刚刚签约,正式启动。为了保障项目的最大效果实施,我们面向广大公众招募项目宣传志愿者。

1,项目协调员志愿者(1名)

  主要工作,作为项目小组协调核心负责成员,组织和协调全小组的工作带领。组织宣传志愿者一起开展项目外展宣传,共同完成动员检测工作。志愿工作时间,需每周保障2-3天,日常可采用网络办公。(优秀者未来有机会转为全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2,项目宣传志愿者(3名)

  与团队配合,利用业余时间和网络方式宣传动员体检项目,以及参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吸纳更多相关人群参加活动和检测。

3,如果你有其他才华,欢迎自荐(文化活动志愿者;平面设计志愿者 若干)

希望你具有以下一些基本条件:
           1,同志人群优先(需在北京居住);
   2,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或大学在校生
   3,讲文明、为人正派、诚实、富有爱心
   4,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顾全大局
   5,良好的亲和力,优秀的语言沟通能力

另外:如果你还具有有良好的策划和文案能力更佳

志愿者将得到:
 
   1,独特的志愿服务经历
   2,有机会参与国际文化交流活动
   3,得到无国界爱心组织开据的志工证明
   4,按照工作量得到一定饭/车补

报名方式:可以二选一(邮件或直接来电)。
本次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0日

1,发邮件给我们:
请将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发到
love.international@gmail.com
信内注明申请的职位
信件主题名称固定格式:【姓名】申请同心协力志愿者(协调员/宣传)
邮件内容请包涵:1,个人背景专场或简历介绍 2,为什么申请我们的志愿者 3,你的日常空余时间说明

2,如果你看了以上内容还是不太明白,可以直接给我们打电话,勇敢一点,期待你的加入!
联络电话:明亮 15810796525
咨询QQ:164309173

我们希望更多的朋友能够加入我们,有您的支持会使我们更坚强!

以亲善和悦地态度对待周围的人、事、物,重新灵魂的宽容和善待他人的品性

无国界爱心总部官网:http://www.Love-international.org
同心协力工作组网站:http://www.gaytogether.org
电话:010-62225515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崇文红丝带之家”内(同心协力工作组)

 

 
 
 
 
 
 

==============================
全球青年服务日国家领导机构-中国办公室
Global Youth Service Day National Lead Agency China office
无国界爱心组织(北京)
Love Without Borders ( China )
致力于世界公民教育与义工行动的人道主义机构。
推动人类意识的觉醒与提升,和让内心充满爱!
汇聚光,播撒爱

负责人:孔令坤 弟兄 在爱与光中
Founding Director:Jeff Kong
Email:love.international@gmail.comlwb.ngo@gmail.com
MSN:Konglingkun@vip.sina.com
Mobile:15810796525
TEL:86-10-62225515
官网Web:http://www.Love-international.org
GYSD中国官网:http://www.GYSD-china.org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科技城韩庄子三里6#楼49号(100070)
爱心公共论坛组Groups BBS:http://groups.google.com/group/Love-international
让我们不加戒备和疑虑地团聚在一起,We are family!
以亲善和悦地态度对待周围地人、事、物,重现灵魂地宽容和善待他人的品性
[感谢对无国界爱心组织的关注与支持]
========================================

--
★艾博法律热线(AIBO Law Hotline):15501137876
――为艾滋病受影响人群就业、就医和隐私保护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China Youth HIV/AIDS Assembly (CYHAA) 共享网盘:http://oeo.la/I4gf8
-~----------~----~----~----~-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A: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B: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C:Contact: Chang Kun 13349108944 changkun2010@gmail.com
 
★:
――艾博维客 AIDS Wiki : http://www.AIDSwiki.org
――艾博聚合(艾滋病博客群
http://www.wanyanhai.org
――China AIDS Email Group with over 2400 members:http://chinaaidsgroup.blogspot.com
――空腹健身运动:http://www.HungerStrikeforAIDS.org
――艾滋人权 AIDS Rights: http://www.AIDSrights.net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Http://www.changkun.org
★ 凡是挑�、��、非理性、�於情�性、胡�批�和�意�之言�,或是匿名人士之言�,以及所�表意�出�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件��不予以�示!

2011年10月13日星期四

【China AIDS:6863】 一人一照片活动已经突破700张照片!

大家好!

截止今天下午,【一人一照片,微笑支持HIV感染者平等就业】活动已经征集到700张照片!感谢大家的支持,但我们离1万张的目标仍然很远,还有很多社群机构及人员没有参与进来,在此,我们再次呼吁:受HIV影响的朋友,及从事HIV防治、公共健康工作的社群,行动起来!

附上这一期的推荐照片:田喜,孟林,刘久龙, 以及帅哥雷刚(雷刚的照片被转发了600多次,灰常感谢!!!)

组织线下活动拍照,或者广泛传播以下内容,都是对HIV感染者的支持!

【一人一照片,用微笑支持HIV感染者平等就业】

 

提示:如果您支持这项行动,请关注新浪微博并转发http://weibo.com/2399833700

 

【一人一照片,用微笑支持艾滋感染者平等就业】您只需把支持写在A4纸上,然后面对镜头微笑,并将照片发送至aidsday2011@gmail.com就能改变74万感染者的命运!我们争取在12月1日征集到1万张照片寄给卫生部!让我们用微笑修改公务员体检标准,共建法治和谐社会!标语参考:http://t.cn/addK7b

 

背景:

2010年8月至今,我国共发生三例艾滋就业歧视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三位当事人均因感染艾滋病毒而被拒绝录用为教师,表明在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招聘过程中存在着制度性的歧视。艾滋感染者要求平等就业的诉求获得了法律学者、艾滋病医学专家、公共知识分子的广泛支持。但遗憾的是,即便安徽案被评为当年的“十大宪法性事例”,仍不能改变这三起案件中,两起案件终审败诉,一起案件未获法院受理的命运。为此,我们发出以上倡议:【一人一照片,用微笑支持HIV感染者平等就业】,希望可以推动公务员体检标准的修订。

 

经UNAIDS建议,参考标语为:

消除艾滋歧视共建和谐社会

我愿意和HIV感染者一起工作

我愿意和HIV感染者做朋友

HIV感染者可以当教师

HIV感染者可以当公务员

日常工作和生活不会传播HIV

微笑消除恐惧

HIV感染者可以当服务员

HIV感染者可以当医生

HIV感染者可以当警察

我不介意我孩子的教师是HIV感染者

HIV感染者应该享受平等就业的权利

 

Q&A:

1、有哪些方式参与这项活动?

活动包括线上和线下。您可以在会议、外展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准备好标语和相机,帮助身边的朋友拍照,也可以在互联网上传播这则消息,最终将照片发送至aidsday2011@gmail.com 或者在新浪微博上@艾滋感染者平等就业。

2、这项活动是由谁发起的?

活动没有特别的发起人,每一个发照片的个人及组织,都是共同发起人。我们认为,追求平等就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简单责任,每一个人都是历史的参与者。我们今天为艾滋感染者拍照片,今后我们遭受不公正待遇时,艾滋感染者也会为我们拍照片。

3、我很支持这个活动,但我可以不署名吗?

可以。署名或者不署名完全凭参与者的意愿,您只要写一句话,拍一张照片,给我们一个微笑,就是对艾滋感染者平等就业最大的支持。也欢迎留下您的新浪微博账号,我们发布您的照片时,会@您。

4、我是非感染者,我可以参与这项活动吗?

当然可以。活动参与者包括感染者和非感染者,活动发起人不会做出这种区别,也不希望这样做。消除艾滋歧视需要全社会的努力,非感染者的支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5、活动结束后照片如何处理?

活动结束后,我们会将收到的所有照片打印出来,递交给相应部门。电子照片我们将永久建档留存。我们承诺,所有参与者照片仅且只能用于此次倡导活动。如果用于营利事业,我们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公开道歉。

6、我们计划组织一些线下活动,你们可以提供哪些支持?

抱歉我们暂时无法提供任何资金支持,但我们可以在微博上互动,以此扩大你们的宣传效果。本活动没有资金支持,完全自愿及公益性质。如果需要,您完全可以在线下活动中注明您或组织是“共同发起人”。

7、艾滋感染者可以工作吗?

当然可以。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艾滋病越来越多地被认为是和高血压、糖尿病类似的慢性病。英国最近的一项研究显示,一个人在20岁时感染了艾滋病,通过及时治疗可以活到69岁。艾滋病虽然不可被治愈。但如果坚持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治疗依从性好,定时用药,艾滋病毒在体内的进展可以降到非常低的水平,从而延长感染者的生命时间。

8、艾滋感染者可以从事哪些工作?

我国未做明确规定。但一般而言,艾滋感染者应避免从事与艾滋传播途径相关的工作。2010年,反歧视公益人士于方强曾代表北京益仁平中心向卫生部递交建议信,要求明确艾滋感染者可以从事哪些行业的工作。但未收到回应。

9、艾滋病通过哪些途径传播?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艾滋病毒可通过与感染者发生未保护的性交(阴道交或肛交)和口交;输入受艾滋病毒污染的血液;共用受艾滋病毒污染的针头、针具或其他锐器等途径传播。还可通过受艾滋病毒感染的母亲在妊娠、分娩和哺乳期间传播给婴儿。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公共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也不会通过一般社交上的接吻、拥抱传播或通过咳嗽、蚊虫叮咬等方式传播。日常工作和生活不会传播艾滋病。

10、为什么要修改公务员体检标准?

我国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违反了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及国内法律。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就业促进法》及《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不得歧视艾滋病感染者及其家属,并要求保护他们的就业权。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八条却规定:艾滋病,不合格。与上位法冲突。修改公务员体检标准,是符合《立法法》的规定,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


--
于方强 Cell:15901295748  反歧视热线:025-84542526
Visiting Scholar of Fordham Law School  
南京天下公 致力于社会公民教育,开展残障、肝炎、艾滋病等领域的反歧视公益活动   
秦人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
★艾博法律热线(AIBO Law Hotline):15501137876
――为艾滋病受影响人群就业、就医和隐私保护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China Youth HIV/AIDS Assembly (CYHAA) 共享网盘:http://oeo.la/I4gf8
-~----------~----~----~----~-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A: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B: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C:Contact: Chang Kun 13349108944 changkun2010@gmail.com
 
★:
――艾博维客 AIDS Wiki : http://www.AIDSwiki.org
――艾博聚合(艾滋病博客群
http://www.wanyanhai.org
――China AIDS Email Group with over 2400 members:http://chinaaidsgroup.blogspot.com
――空腹健身运动:http://www.HungerStrikeforAIDS.org
――艾滋人权 AIDS Rights: http://www.AIDSrights.net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Http://www.changkun.org
★ 凡是挑�、��、非理性、�於情�性、胡�批�和�意�之言�,或是匿名人士之言�,以及所�表意�出�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件��不予以�示!

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

【China AIDS:6862】 卫生部对爱知行关于“传播性病罪负面影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建议回复

2011年9月23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第三次致信卫生部和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提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传播性病罪”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此罪名可能对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威胁。

2011年10月11日,卫生部办公厅信访处回复,“您来信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我们改进工作很有帮助,原信已作留存参阅,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认为,鉴于近期搜集到地方法院适用“传播性病罪”判处性工作者的案件越来越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卫生部有必要会同司法、检察机关进行调研,评估该情况对国家艾滋病防治事业的潜在影响。爱知行会继续关注性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问题。

附1:

卫生部人民群众来信回复单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我们已于2011年10月8日收到您的来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和我部的工作职能,现回复如下:
。。。。。。   
    2.您来信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我们改进工作很有帮助,原信已作留存参阅,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
。。。。。。
                               卫生部办公厅信访处(盖章)
                                200  年   月   日   

附2:

关于传播性病罪,给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卫生部的第三封建议信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923日发布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卫生部: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是一家从事艾滋病防治和救助的公益机构。我们于今年7月、9月曾两次致信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卫生部,反映《刑法》“传播性病罪”罪名对中国艾滋病防治造成负面影响。


2011918日,爱知行收到卫生部办公厅信访处“信访回复单”,回复中说明“《刑法》由全国人大制定,相关的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如你公司认为《刑法》相关条款存在重大缺陷,请向以上部门提修改建议。我部将积极配合上述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我们提请卫生部注意,希望卫生部就“传播性病罪”的刑法条款和司法解释进行调研,鉴于当前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严峻现状,建议卫生部主动接触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根据国际公共卫生科学界在相关性工作、健康和人权方面的意见提出建议和方法,而非被动等待。


尤其是,最近我们再次获悉,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法院9月以“传播性病罪”,对一名身患梅毒的性工作者一审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对于这三起案件,我们感到非常震惊,因为“传播性病罪”存在重大法理缺陷、落后于时代发展等多个问题,适用这一法律将会带来非常严重的社会后果,伤害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要求: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21211日制定的《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于问题的解答》则对“怎样认定传播性病罪?”解释如下:根据《决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

   (一)本罪属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必须实施了卖淫、嫖娼的行为。至于实际是否已造成他人染上性病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通过其他方式(如通奸等)将性病传播给他人的,不构成本罪。

   (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明知)。

   .有证据证明曾到医院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被告人是明知的。

 

我们认为,特别针对卖淫嫖娼人员的“传播性病罪”缺乏公共卫生科学的依据。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已经是人类的常见疾病,而不限定于卖淫嫖娼人员之中。“传播性病罪”特别针对卖淫嫖娼现象,本身就给人一个误区,给人的感觉好像性病传播就是只和卖淫嫖娼有关,卖淫嫖娼是性病传播的祸水,而没有认识到,在一个开放、人口流动的社会里,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已经成为人类常见疾病。性传播疾病不仅在卖淫嫖娼人员中传播,也在其它人群中传播。

我国卫生部门提倡使用安全套预防性传播疾病包括艾滋病的传播,包括在性工作者中推动安全套的使用。使用安全套,卖淫嫖娼活动并不必然导致性病传播。相反,其他人如果不用安全套,性活动中照样传播性病和艾滋病。而刑法“传播性病罪恰恰给人们一个误解,认为性病传播主要是卖淫嫖娼人员的事情,打击卖淫嫖娼就能够保护大众免得性病或艾滋病,而忽略每个人在性生活中都需要考虑性的安全。

“传播性病罪”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不利于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和性病防治工作。性工作者、尤其是已经确诊或担心自己可能感染性病或艾滋病的性工作者,为了躲避这样的法律风险,为了不让自己感染性病或艾滋病的检测报告或就诊记录成为定罪依据,会选择“鸵鸟策略”,宁愿躲避艾滋病检测和就医也不去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或者为躲避警察而选择对自己人身安全有威胁的地方去营生。

如此一来,性工作者永远处于社会的暗处,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很难认识她们,更难以得知她们的生活轨迹。对性工作者进行性病艾滋病知识教育和行为干预将难以开展,艾滋病的性传播路径将难以切断,艾滋病的流行趋势和社会影响也将越来越广。由此带来的社会后果,将远远比那些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又从事商业性行为(或曰“卖淫嫖娼活动”)带来的社会后果更为严重。

法律应当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公民的医学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属于公民的个人隐私,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但我们注意到,重庆梁平县的这一案件中,当地司法机关将证明被告感染艾滋病的病历资料最为刑事案件的证据,并予以采信。法律应当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利器,但此举却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侵犯,严重违背了法治的理念和原则。

鉴于上述理由,我们再次要求:我国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卫生部建立关于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实施情况及其社会后果的调研课题组,对刑法传播性病罪条款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和性病防治工作产生的影响进行调研,并适时地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提出修改或废除“传播性病罪”条款的意见,以及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在“传播性病罪”修改或废除之前,修改“传播性病罪”认定办法,并特别规定,个人医疗隐私信息不得作为“传播性病罪”定罪的依据。

此致!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0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电话:010-88142132  传真:010-88142133
爱知行动  LOVE KNOWLEDGE ACTION
http://www.aizhi.net/
Twitter: @azxing

--
★艾博法律热线(AIBO Law Hotline):15501137876
――为艾滋病受影响人群就业、就医和隐私保护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China Youth HIV/AIDS Assembly (CYHAA) 共享网盘:http://oeo.la/I4gf8
-~----------~----~----~----~-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A: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B: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C:Contact: Chang Kun 13349108944 changkun2010@gmail.com
 
★:
――艾博维客 AIDS Wiki : http://www.AIDSwiki.org
――艾博聚合(艾滋病博客群
http://www.wanyanhai.org
――China AIDS Email Group with over 2400 members:http://chinaaidsgroup.blogspot.com
――空腹健身运动:http://www.HungerStrikeforAIDS.org
――艾滋人权 AIDS Rights: http://www.AIDSrights.net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Http://www.changkun.org
★ 凡是挑�、��、非理性、�於情�性、胡�批�和�意�之言�,或是匿名人士之言�,以及所�表意�出�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件��不予以�示!

【China AIDS:6861】 2011关于开展第五届“空腹健身运 动”(1):追去公正保障诉权

 

关于开展2011第五届世界艾滋病日“空腹健身运动”的通知

空腹也是一种健身!当人们尽情地享受丰富的物质生活的同时,也会发现身边有越来越多的人患上各种急性慢性的疾病,高血脂、肥胖等富贵病层出不穷,这是过去人类历史上没有过的。适量空腹有助于身体健康。

2007121日世界艾滋病日以来,我们已经连续四届举办“空腹健身运动”,总共有来自22个国家的320名勇士通过参与空腹24小时健身运动来支持参与中国艾滋病防治运动;

但是,2011年,似乎又是不同寻常的一年,五年前20061018日新疆雪莲花艾滋病教研组织被新疆民政厅民间管理执法局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为理予以取缔,并没收组织及其常坤的电脑等财物;随后,作为新疆师范大学学生的常坤,不仅没有得到学校的保护,反而被新疆师范大学于20061130日(世界艾滋病日的头一天,2006年初,常坤树立“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的理想)进行开除处理。更加令人发指的是,新疆师范大学虽然开除常坤学籍,却始终扣留常坤户口等,在常坤感受到其人权和尊严受到严重践踏的情况下,“20071127日,我发出声明:艾滋病权益人士常坤为了维护其最基本的人权尊严,如果新疆师范大学200712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不归还常坤户口,常坤将绝食抗议直到归还为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新疆师范大学承担!常坤将用他卑微的生命来挽救人权和尊严!特此声明!”极具戏剧性效果的是,在我常坤没正式开始绝食的时候,新疆师范大学再次承诺两周内归还常坤的户口。有鉴于此,常坤决定把无限期的“常坤绝食要人权和尊严行动”暂时停止,变更为一项持续24小时的“空腹健身运动”——为了缅怀因艾滋病病毒而逝去的世界各族人民;为了纪念曾经和现在一直战斗在艾滋病防治领域的各路英豪、疾控人员和志愿者们;为了鼓励和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持续进步;并延续至今有来自22个国家的320名勇士前后参与。

201143-4日,“常坤的家”召开年会,包括来自美国、日本在内的五六十名公益人士自费参与。但常坤却遭受到了以临泉县城关镇书记葛金海为幕后黑手,城关镇光明社区干部为打手的暴力袭击致昏迷,数码相机手机被砸被抢。临泉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虽然出警却至今不处理,临泉县法院更是以种种理由不予立案。

20111010,刘巍律师向临泉县法院、检察院、纪委、人大、监察局、阜阳市人大、纪委、监察局去信,要求监督临泉县法院依法受理本案。甚至在微博感慨:“常坤在临泉县青年活动中心向当地青少年传播的是自由、独立的思想,在当地被认为是违法犯罪活动。常应彬一个居委会主任,就可以影响临泉县的政法系统,在临泉县政法委的牵头下,司法系统统一决定,对常坤控告常应彬的案件一律不予以受理。临泉县法院不受理此故意伤害案。”

2010823,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青年人田喜因损坏一些医院的办公用品被正式逮捕。2011818日田喜出狱,但身心和健康受到巨大创伤。

2011525,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艾滋病民间组织促进会负责人朱龙伟被非法拘禁

2011718,为艾滋病做出巨大贡献“揭黑记者”王克勤所在的《中国经济时报》调查部被解散。

一直以来,就存在大量因输血感染HIV案件面临“立案难”问题,还有其他涉及艾滋病问题的案件,公安部门延期不处理,法院不立案,或者立案不处理等情况。

艾滋病活动者的生命和人身安全再次遭受到了挑战。特别是-以常坤为例,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侵犯,却至今没有依法解决。常坤的合法诉权被剥夺了。要抗议!

 

主题: 追求公正,保障诉权

时间:2011121

地点:任何地点

主题网站:Http://www.HungerStrikeforAIDS.org 要翻墙

主题微博新浪:http://weibo.com/2408250953 或者“追求公正保障诉权”  

 

 

报名参与:

蔺萌达

电话:18739205916

电子邮件:linmengda0@gmail.com

 

如何行动:

方式一:向亲朋好友,服务人群等介绍“空腹健身运动”;

 

方式二:参与空腹24小时健身运动(请填写参与表格)或者短信报名:编辑:姓名+国籍+所在地+电子邮件地址 发送到 18739205916

 

方式三:资金捐赠

为遵守各种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我们仅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常坤将承担接受捐赠,并承担公开帐目和接受监督的责任!所有捐赠款纳入到“艾博基金”管理。用于艾滋病和公民教育的服务和行动!

方法:

1Paypal帐号/ Paypal account13349108944@189.cn ,请登录http://www.paypal.com

2)支付宝账户:13349108944@189.com请登录 Http://www.alipay.com 
3)其他方式,请联系常坤 13349108944 
 

 

注意事项:

1、注意保重身体,量力而行;

2、如有异常反应,请紧急联系医务人员;

3、建议第一次空腹健身者,应有人伴随;

4、参与自愿,行动自由,责任自负!

 

既往主题:

2007年主题:要人权和尊严行动

2008年主题:关注中国艾滋病民间组织和积极分子

2009年主题:权益、责任、落实

2010年主题:用饥馑来纪念在艾滋病运动中逝去的人!

 

 

2011年第五届世界艾滋病日“空腹健身运动”

The Fifth Annual ‘Hunger Strike for AIDS’ On World AIDS Day 2011

1、姓名:(如果你不愿意公开你的真实姓名,该处请忽略)

1NAME: (Optional, but we suggest you fill out.)

 

2、化名:(你可以考虑公开一个化名)

2NICKNAME: (You may consider publishing your alias.)

 

3、国家:3NATIONALITY:

 

4、电子邮件:4E-MAIL:

 

5、电话:5PHONE:

 

6、我将参与2011121空腹24小时。(请在此处标记)

6I will join the Twenty-four-hour Hunger Strike action, on December 1,2011

YES OR NO?

 

8、请考虑捐赠支持我们的中国艾滋病防治事业。

8Please making a donation to support our cause on China HIV/AIDS and Human rights;

方法:

1Paypal帐号/ Paypal Account13349108944@189.cn ,请登录http://www.paypal.com

2)支付宝账户/ Alipay Account:13349108944@189.com,请登录 Http://www.alipay.com

3)其他方式,请联系常坤 13349108944 /Other ways, please contact Chang Kun +86 013349108944

9、注意事项:

1)注意保重身体,量力而行;

2)如有异常反应,请紧急联系医务人员;

3)建议第一次空腹健身者,应有人伴随;

4)参与自愿,行动自由,责任自负!

9NOTES:

(1).The strike last only for one day; please know your capabilities and only continue the strike as long as you think it is not endangering your health condition.
(2).If you have any symptoms that are abnormal, please contact emergency medical personnel immediately.
(3).If this is The first time you do a hunger strike , please make sure a friend or someone accompany with you in case anything goes wrong.
(4).Participation is of course voluntary; Participants have freedom of discontinuing the strike at any time. Participant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mselves.

 

10、联系Contact

常坤 Chang Kun

Changkun2010@gmail.com

Http://www.HungerStrikeforAIDS.org   

 

 

 

 

--
★艾博法律热线(AIBO Law Hotline):15501137876
――为艾滋病受影响人群就业、就医和隐私保护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China Youth HIV/AIDS Assembly (CYHAA) 共享网盘:http://oeo.la/I4gf8
-~----------~----~----~----~-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A: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B: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C:Contact: Chang Kun 13349108944 changkun2010@gmail.com
 
★:
――艾博维客 AIDS Wiki : http://www.AIDSwiki.org
――艾博聚合(艾滋病博客群
http://www.wanyanhai.org
――China AIDS Email Group with over 2400 members:http://chinaaidsgroup.blogspot.com
――空腹健身运动:http://www.HungerStrikeforAIDS.org
――艾滋人权 AIDS Rights: http://www.AIDSrights.net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Http://www.changkun.org
★ 凡是挑�、��、非理性、�於情�性、胡�批�和�意�之言�,或是匿名人士之言�,以及所�表意�出�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件��不予以�示!

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

【China AIDS:6860】 Fwd: [联席会议] 河南省漯河林颖市人民医院艾滋病人自杀原因初步调查



下面是被转发的邮件:

发件人: beijing beijing <china.beijing63@gmail.com>
日期: 2011年10月12日 下午02时13分57秒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800
主题: 转发: [联席会议] 河南省漯河林颖市人民医院艾滋病人自杀原因初步调查



---------- 已转发邮件 ----------
发件人: xin jin <zlw621218@gmail.com>
日期: 2011年10月12日 下午12:32
主题: [联席会议] 河南省漯河林颖市人民医院艾滋病人自杀原因初步调查
收件人: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googlegroups.com>


河南漯河临颖市人民医院艾滋病人自杀初步调查:据他儿子电话告知:患者刚被查出感染艾滋病毒不久,已经进行抗病毒治疗,在抗病毒治疗时由于抗病毒药物的副作用(齐多夫定引起)引起的严重贫血,需要紧急输血,大夫告知不是输一两次血就能解决问题的,因无法负担高额医疗费用自杀。自杀时单处一室。家属非常低调,想息事宁人,只要医院能解决埋葬费就行。
以下是个人分析:1该患者缺少抗病毒治疗前及抗病毒治疗时的治疗教育,不了解抗病毒药物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及处理方案,说明基层对抗病毒药物的认识不到位,主治医生有失职行为;2家庭成员对机会性感染缺乏正确的认知,认为一旦发生机会性感染就是不治之症,缺乏积极抢救心理,总以为不能治疗好转了的错误认识;3,家庭把免费治疗作为放弃艾滋病患者的合理借口,全心全意依赖免费治疗,不想拿自己家里的钱投入治疗,至于能否能否治疗好转全靠天意。4,作为艾滋患者本人不想花费太多的钱为自己治疗,总想把自己的积蓄留给他的后人等错误认识。以上是部分艾滋感染者家庭普遍存在的现象,希望能引以为戒。
朱龙伟
柘城县艾滋病防治民间促进会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中国艾滋病工作民间组织全国(工作网络)联席会议邮件组"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中国艾滋病工作民间组织全国(工作网络)联席会议邮件组"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

【China AIDS:6859】 “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微博研讨会总结暨《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建议信》征集意见――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年10月9日,爱知行研究所通过微博与网友共同探讨推进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和被羁押者健康权、医疗权问题,并形成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建议信,公开征集网友和各位同仁的意见建议,欢迎大家一起完善该意见,谢谢!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年10月10日

“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微博研讨会总结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时间2011109 10001200

方式:新浪微博在线交流、MSN

参与微博

@万延海大夫、@制止家庭暴力、@艾滋法律咨询热线、@爱知行减低伤害项目、@爱知行媒体研究、@性教育和艾滋病教育、@爱知行法律项目

@胡小然是一只猪、@听风-@瓶瓶罐罐、@金男��、@昏沉并清醒着

共发布讨论微博150余条

 

主题

监狱里的艾滋病防治工作

探讨艾滋病防治条例相关条款执行问题

中国监狱艾滋病隔离制度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监狱医疗情况

预防艾滋病性传播

预防艾滋病血液传播

分享国内监狱艾滋病感染者医疗的个案情况

美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联合国的意见

 

提出的问题

 

1.2004年国务院文件下各地建立“为羁押和被监管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设立专门场所”进行调查,了解那里的情况,包括感染者的医疗和人权情况。

2.监狱由于是特殊环境,安全套的可及性很差,一但爆发将会非常恐怖,而且监狱大多是同性性行为

3.已经在监狱里服药的感染者,在刚出狱时会不会得到转介服务?现在监狱提供艾滋病医疗情况就比较少。现在主要问题是正在服药的感染者被拘留或判刑后,在看守所和监狱里的转介服务。如果感染者保外就医,因为免费药物涉及低保,感染者往往因此得不到药物。

4.仅从媒体公开检索,就可看到不少各地的艾滋监区情况。应该要求这些为艾滋病感染者专门设立的监狱和羁押场所,公布每年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经费预算和决算报告。爱知行可以向所有这些监狱和看守所及其主管部门,要求公开相关信息。也可以要求给艾滋病感染者专门设立的监狱和场所,提供每年的工作总结和各项研究资料。我们也可以通过学术刊物查询一下。

5.需要在狱警系统监狱医护人员系统中开展如下培训:标准防护培训;对于艾滋感染者、成瘾人员、性工作者的非歧视理念,以此杜绝非正常死亡案件的发生

6.监狱和羁押场所内的艾滋病传播,除性行为外,包括囚犯之间同性行为、警察和女囚犯的异性恋行为外,也涉及严重的监狱和戒毒所内的注射吸毒现象。监狱里医疗器具消毒,也是重要的问题。

 

跟进事项

 

1、就监狱和羁押场所医疗、艾滋病防治,给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提出意见函,

2、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要求,国务院2004年文件、2010年文件精神,以及爱知行收集到的监狱艾滋病医疗案例信息,提出一个初步的、接下来开展进一步研究的意见,欢迎研究人员参与进一步研究,

3、下周讨论一项针对监狱医疗、艾滋病防治、囚犯权利的项目策划。

4、召集中国社会工作人员和社工学生,一起来讨论监狱社会工作和艾滋病防治问题。

 

后续建议

设立一个监狱艾滋病防治倡导项目,同时关于监狱医疗权利的执行情况

主动调查、收集案例

鼓励社群使用新媒体,让边缘人群的声音被公众听到,在公共空间讨论

开展为两劳、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项目

 

相关材料

《监狱环境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护理、治疗和支助》来源: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

http://www.unodc.org/documents/hiv-aids/V0782346_Prison_Framework_Chinese.pdf


 


征求意见稿:欢迎大家提出建议,我们定于下周修改后正式提交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

 

就监狱和羁押场所医疗、艾滋病防治问题

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建议信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10  日发布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

 

20119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中国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制定的过程中,我们还将广泛邀请有关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以及人权专家学者参与制定工作。”

 

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部分,对于被羁押者的健康权利也做出了承诺“完善监管立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被羁押者的权利与人道待遇。推动完善被羁押者权利保护与人道待遇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被羁押者的处遇制度。完善被羁押者生活卫生管理制度和医疗保障机制,推行生活卫生标准化管理。”(链接:http://www.gov.cn/jrzg/2009-04/13/content_1283983_3.htm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是艾滋病防治民间公益机构。长期关注艾滋病感染者及受影响人群的健康相关权益问题。监狱和羁押场所的医疗和艾滋病防治问题也是我们关注的领域之一,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和社群人员的反映,监狱和羁押场所被羁押人员的健康权益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我们注意到下列情况:

 

1.监禁场所被羁押者的健康权和医疗权被侵害事件时有发生,频繁发生的监禁场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如“躲猫猫死”、“冲凉死”、“睡梦死”、“噩梦死”等,大多都是被羁押者权利保障缺乏、没有获得及时有效治疗导致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除了艾滋病感染者之外,很多因各种理由被关押的维权人士、吸毒戒毒人员、精神疾病受害者群体,也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缺乏医疗和健康保障的困难。

 

2.被羁押者的医疗保障问题,被羁押的感染者的抗病毒药物供应必须按时按量足额保证,感染者保外就医时因为低保办理问题,对于免费药物的获得存在不确定性。

 

3.监狱和羁押场所内的艾滋病防治问题,除性行为外,包括囚犯之间同性行为、警察和女囚犯的异性恋行为外,也涉及严重的监狱和戒毒所内的注射吸毒现象。监狱里医疗器具消毒,也是重要的问题。由于被羁押者的特殊环境,安全套的可及性很差,监禁场所的性行为缺乏安全套的有效供应,如果艾滋病防治工作不到位,后果不堪设想。

 

4.对患有艾滋病的被羁押者的隔离政策。1989年通过的传染病法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但是,2004年修改后的传染病取消这个规定。

 

就在我国传染病法取消艾滋病病人在传染病医院隔离规定后,中国监狱和羁押场所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设立了专门场所。2004年,《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安、司法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羁押和被监管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检测、筛查、治疗和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为羁押和被监管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设立专门场所。”

 

20101231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将监狱等监管场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艾滋病防治规划,加强对被监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病毒检测和病人的抗病毒治疗工作,建立健全对感染艾滋病病毒违法者的监管制度,做好其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仅从媒体公开检索,就可看到不少各地的艾滋监区情况。

 

国务院新文件有很大进步,用中性的“建立健全”,而不是强调羁押场所艾滋病感染者特殊隔离区政策。尽管现在依然是特殊隔离政策,但用词允许新的可能性。同时强调“回归社会后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后者正是爱知行2008年以来推动的重要工作。北京爱知行研究所2008年以来每年发布中国毒品成瘾者法律人权报告,呼吁保护毒品成瘾者、被羁押者的人权。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建议: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在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时,能够充分考虑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对各地 “为羁押和被监管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设立专门场所”进行调查,要求这些为艾滋病感染者专门设立的监狱和羁押场所,公布每年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经费预算和决算报告,引入第三方机制评估被羁押者的医疗和人权状况。

 

建议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监督评估《艾滋病防治条例》相关条款在羁押场所的落实情况,包括第三十一条: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对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艾滋病传播。

在狱警系统监狱医护人员系统中开展如下培训:标准防护原则培训,对于艾滋感染者、成瘾人员、性工作者的非歧视理念宣传,以杜绝非正常死亡案件的发生。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10 


注: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由国务院新闻办和外交部牵头、5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人民团体、非政府组织组成。成员单位包括: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政协办公厅、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办公室、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国人权研究会。(链接: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5780631.html

 

1:关于改善监狱监所管理制度,保障被羁押人员健康权和医疗权的呼吁——北京爱知行研究所2011128日发布

2:中国药物成瘾者法律人权报告2008

3:中国毒品成瘾者法律人权报告(2009

 



--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电话:010-88142132  传真:010-88142133
爱知行动  LOVE KNOWLEDGE ACTION
http://www.aizhi.net/
Twitter: @azxing

--
★艾博法律热线(AIBO Law Hotline):15501137876
――为艾滋病受影响人群就业、就医和隐私保护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China Youth HIV/AIDS Assembly (CYHAA) 共享网盘:http://oeo.la/I4gf8
-~----------~----~----~----~-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A:论坛发帖,请发电子邮件到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B: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C:Contact: Chang Kun 13349108944 changkun2010@gmail.com
 
★:
――艾博维客 AIDS Wiki : http://www.AIDSwiki.org
――艾博聚合(艾滋病博客群
http://www.wanyanhai.org
――China AIDS Email Group with over 2400 members:http://chinaaidsgroup.blogspot.com
――空腹健身运动:http://www.HungerStrikeforAIDS.org
――艾滋人权 AIDS Rights: http://www.AIDSrights.net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Http://www.changkun.org
★ 凡是挑�、��、非理性、�於情�性、胡�批�和�意�之言�,或是匿名人士之言�,以及所�表意�出�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件��不予以�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