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

【China AIDS:6197】 欢迎参加医疗法律论坛,关注滥用精神病学!

关于召开医疗法律网络论坛的通知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年1月15日发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长期关注艾滋病和法律人权,也关注相关弱势群体的法律人权问题,积累了处理公共卫生和法律人权问题的经验。近年来,我国公共健康及其相关人权法律问题越来越特出,包括药物和食品安全带来的法律问题、血液污染带来的艾滋病流行问题、精神卫生法律问题、医疗事故等。为此,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决定从2011年1月中旬开始,每周召开关于公共卫生和法律人权问题的网络论坛,名为"医疗法律论坛",欢迎关注中国公共卫生相关法律人权问题的各界人士参与。
 
论坛地址:skype群"医疗法律论坛",通过语音形式,同时提供文字背景材料和通过文字提问
论坛报名:通过电子信箱、skype帐号和私人之间的联系
联系信箱:
henanaids@gmail.com
skype帐号:henanaids
报名者需要提供下列信息:个人姓名、专业或职业背景、关注医疗法律问题的原因(100字说明)、联系方式(包括电子信箱、skype帐号)
欢迎联系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员工,参与"医疗法律论坛"的交流。未经允许,论坛受邀参与者不得随意加其他人参加会议。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创设"中国公共卫生法律论坛"邮件组(
chinahealthlaw@googlegroups.com)作为本论坛通过电子邮件互相联系和交流的机制。
 
"医疗法律论坛"
第一期主题:"被精神病"问题
时间:2011年1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
主持人:(待定)
主讲人:
刘飞跃:滥用精神病和上访问题
万延海:关于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
阅读参考资料:
中国精神病院受难者数据库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45号)
 
强烈要求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取消《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
 
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
 
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
 
《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
 
世界卫生组织精神卫生、人权和立法资源手册
 
国际人权在国家精神卫生立法中的作用

 
第二期主题:吸毒检测强制尿检问题
时间:2011年1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
 
第三期主题:中国血液安全和输血感染艾滋病问题
时间:2011年2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
 
第四期主题:毒奶粉事件
时间:2011年2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

 
 
From: Wan Yanhai
Sent: Wednesday, December 01, 2010 9:35 PM
Subject: 病人权利项目签署给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的呼吁信
 

欢迎大家关注和转发!特别是曾经或依然被看成是精神疾病患者的个人或群体。

 

强烈要求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取消《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民生观察工作室

浙江爱心工作组

北京兴善研究所

中国病人权利项目

2010年11月30日发布

 

主送: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卫生厅

抄送:公安部、卫生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媒体和互联网

 

我们郑重声明,要求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立即取消严重侵害精神疾病患者基本人权和人身自由的《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举措,不仅侵犯精神病患者权益,而且可能导致严重的滥用精神病学迫害人权的情况,人为制造精神卫生灾难。

 

我们获悉,为全面提高中国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中国加强了公安信息化建设,近年启用了公安部"大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对七类重点人员实施动态管控。根据浙江省制定的《浙江省公安机关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规范(试行)》(2010年3月2日发布),七类重点人员包括涉恐人员、涉稳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重点上访人员等。

 

该省《动态管控工作规范》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分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轻微滋事精神病人和有潜在暴力倾向精神病人",在公安机关重点人员预警机制中被列为"蓝色""一般等级",但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敏感节点和其他特殊需要时可能被提升分色预警等级。

 

该省《动态管控工作规范》要求:"治安部门接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报警信息指令后,组织派出所等单位做好管控工作。通过查询精神病人管控信息系统对报警信息进行核实,对查实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主要通过询问其监护人、亲属、社区街道干部等方法了解掌握其近期的行踪动向,并及时通报当地卫生部门,协助卫生部门及其监护人落实管控措施。对查实为轻微滋事精神病人、有潜在暴力倾向精神病人的,将其列为关注对象,了解掌握基本情况。"

 

2010年3月23日,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出台新政策《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管理该省各类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的精神病人,主要是指重性精神病人,也包括发病时丧失自知力或丧失自身行为控制力,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自身安全行为的其他精神病人。

 

该《实施意见》要求:"建立预防和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工作协调小组。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公安、卫生、民政、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和残联参加的预防和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共同做好预防处置工作。"要求:"建立社区精神病人管理治疗小组(个案管理小组)。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以城乡社区为单位,成立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生或护士(个案管理员)、监护人等组成的管理治疗小组(个案管理小组)。管理治疗小组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对每一个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的精神病人,及时进行社区重点管理及随访。"

 

我们认为,上述政治挂帅、公安强力干预、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精神病人动态管控机制,不仅违反国际人权准则,也违反中国精神卫生政策,加重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和社会压力,更为滥用精神病学侵害人权打开大门。

 

我们认为,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动态管控机制,必须基于法律程序和证据,而不是人为编制7类重点人员(所谓高危人群),不能授予公安机关随意调查和限制公民自由的权力。

 

基层警务人员、社群街道和乡镇政府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员,难免存在和许多个体之间的私人矛盾和利益冲突,把精神疾病纳入政治维稳和动态管控中,难免出现基层警察和政府官员公报私仇、滥用对精神病人的预警机制。《实施意见》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权利保护,没有任何规定。

 

国际人权法的要求应作为有关精神残疾者或管理精神卫生和社会服务系统任何立法的主要考虑。联合国于1948 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 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 确定了精神残疾者由于他们作为人的基本属性而受到人权法的保护。

 

1991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1993 年,世界人权大会维也纳会议重新强调,精神残疾和身体残疾患者受国际人权法的保护,各国政府必须制定国内立法实现这些权利。

 

《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规定了很多条款,加强在精神卫生保健治疗中个体独立和自主的权利。根据《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原则9(1),每个患者"应有权在最少限制的环境中接受治疗,并且得到最少限制性或侵挠性而符合其健康需要和保护他人人身安全需要的治疗"。在最少限制环境中接受治疗的权利在原则9(4)中得到补充,它规定"对每个患者的治疗应以保护和提高个人自主能力为宗旨"。

 

《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问题》原则3确认"每一精神病患者有权在可能的条件下于社区内生活和工作",是一项融入社区的权利(或"社会独立性")。《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问题》原则7(1)规定"每个患者均应有权尽可能生活的社区内接受治疗和护理"。

 

世界精神病学协会于1977年发布并于1983年在维也纳修订的《夏威夷宣言》,其制定起因是在17世纪的一些国家精神病治疗被政治滥用。《马德里宣言》重申:精神病治疗的目标,就是治疗精神病患者和防治精神疾病,增强心理健康和照顾精神病患者及帮助其康复。马德里宣言关注病患的同意和自主问题,并且在该宣言及其附则中明确声明完全致力于病人的福利和谴责政府机构或其他团体滥用精神病的行为。

 

2004年9月20日,国务院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2004年8月)。《指导意见》表示,要"加快精神卫生国家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实施精神疾病患者及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权,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就诊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侵害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要经过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对精神疾病患者责任能力进行评估后,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需强制住院患者的有关问题或有关案件的问题,加强对经鉴定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的监管和治疗工作。鉴定工作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保鉴定科学、公正,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强化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行政执法监督,禁止各种形式的非法执业活动。"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2008年5月3日正式生效,自2008年8月3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提出,"残疾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公约第十四条要求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人"自由和人身安全"。第十四条第一款指出:"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1、享有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2、不被非法或任意剥夺自由,任何对自由的剥夺均须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残疾作为剥夺自由的理由。

 

《浙江省公安机关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规范(试行)》和《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把精神疾病患者作为危险分子管控起来,动员整个社会体制来监管精神病人,而不是基于对人类成员基本人权和人格尊严的尊重,缺乏基本的科学和政策依据,把精神疾病患者彻底妖魔化和边缘化,不仅侵害精神疾病患者权利,也为大规模滥用精神病学侵害人权提供便利。

 

我们要求:

1、 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立即取消严重侵害精神疾病患者基本人权和人身自由的《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

2、 浙江省公安厅反思《浙江省公安机关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的法理依据,修改和完善公安机关动态管控机制,依照法律程序和客观的证据,限制公安机关出具传票的权力;

3、 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依照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和《保护精神病患者和改善精神保健的原则问题》,明确浙江省精神卫生工作中的人权原则,"对每个患者的治疗应以保护和提高个人自主能力为宗旨",确保精神疾病患者"享有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不被非法或任意剥夺自由,任何对自由的剥夺均须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残疾作为剥夺自由的理由。"

4、 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依照国务院转发的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2004年8月),要"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实施精神疾病患者及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权,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就诊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侵害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5、 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组织多学科的专家学者、律师、公民权益团体,调查《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实施以来的各项社会反应和后果,撰写调查报告,作为未来政策起草过程的科学依据。

【China AIDS:6205】 谨防“以病之名”――关于《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的声明

谨防"以病之名"――关于《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的声明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0年1月18日发布

 

2010年3月23日,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联合制定了《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以加强对该省实有人口中各类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的精神病人的管理。

浙江是中国精神卫生工作法制化最早的地区。05年底和06年底相继制定的《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和《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分别是中国第二部和第三部地方精神卫生立法。按理来说,浙江也同样应该在保护精神病合法权益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但是,从《浙江省预防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实施意见》看,浙江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通过规范性文件将滥用精神病问题合法化,为实际工作中以精神病的名义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大开方便之门。

《意见》要求当地政府成立由公安、卫生、民政、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和残联参加的预防和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工作协调小组,共同做好预防处置工作。其中,公安部门的职责是:负责依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紧急处置;联合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进行摸底排查;会同卫生等部门做好对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的管理。

如果说公安部门的第一项职责还是针对精神病人的,那么后两条职责完全没有提及精神病人,而是偷换了另一个对象――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可以按照医学和法律标准判断,而"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者"中的"倾向者",则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没有任何标准可以判断,完全靠执法的警察自由裁量。这就为公安部门任意扩大该条文的适用范围、任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创造了条件。

如果仔细查阅该文件,还会发现其中充满了阴谋。比如,残联本是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团体,理应在公安机关处置精神病人的时候维护精神病人(持续一年以上未愈的精神病即为精神残疾,也是残疾的一种)的合法权益。但浙江省公安厅和卫生厅却在《意见》中,要求残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符合精神残疾标准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令残联沦落为公安部门的办事机构。

再比如,《意见》中的数据也存在失实的嫌疑。这部制定于2010年3月的文件指出:据公安部门统计,我省现有本地精神病人42844人,其中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的精神病人4371人,每年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1000起以上。用1000起案件这个分子去除以精神病人总人数或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倾向的精神病人人数分母,这样的发案概率不低。但事实确实如此吗?

据国家卫生部网站上公布的数据,截至2009年底,浙江省63个县(市、区)共检出重性精神病人11.26万人。也就是说,卫生部门统计得出的当地精神病人总人数远远大于公安部门的统计数据。按照数倍于公安部门数据的分母来计算,浙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发生的概率其实并不高。

这样的数据差异达数倍乃至数十倍,明显不是统计误差或笔误造成的。笔者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斗胆猜测这是当地公安部门故意通过发布虚假数据来夸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危害性,进而突出自己在相关群体中开展工作的必要性,也方便自己以处置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名义滥用权力。

无独有偶。在该《意见》出台的3周前,浙江省公安厅还出台了另一部文件――《浙江省公安机关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部、省、市三级情报平台联动应用,实现对涉恐人员、涉稳人员、涉毒人员、在逃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重点上访人员等7类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实现"来能报警、动知轨迹、走明去向、全程掌控"。其中,其他吸毒人员、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重点上访人员,都归入蓝色预警对象。

这一规定让人迷惑不解。因为《工作规范》前文指出,管理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实有人口中各类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倾向的精神病人,主要是指重性精神病人,也包括发病时丧失自知力或丧失自身行为控制力,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自身安全行为的其他精神病人"。既然这些精神病人已丧失自知力或自身行为控制力,他们如何出行?出行时又怎么可能携带身份证?即便携带了身份证,进入银行、空港、出入境、旅馆、网吧等公安情报系统终端的可能性又有多大?这样的规定前后矛盾,对于处置和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形如空文。

但是,如果联想到近几年来山东泰安、河南漯河、江苏灌南等地的地方政府将上访者以"精神病人"的名义关押至精神病院等场所,通过限制人身自由、施以胁迫、暴力等手段断绝其上访之路,那么我们对浙江省的这两部文件都不会奇怪,因为二者都是为这种类似的操作提供了空间。

自人类文明诞生以来,精神病人似乎就是被上天诅咒的一群人,饱受主流人群的歧视。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精神病人被接纳为社会成员,已经和主流人群一样,其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同样,本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应该享有同样的人身自由、财产等合法权益。任何希望限制或剥夺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想法,不仅有违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同样也违背现代法治文明。

而目前的中国恰恰陷入这样一种违背伦理道德和法治文明的怪圈:主流人群对精神病人的歧视,被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利用。他们把"精神病"的帽子扣到上访者等一切有违其利益的人头上,然后通过限制人身自由、暴力胁迫等手段逼其就范。

在中国走向法治日益健全的时代,我们可以容忍法律制度在空白中慢慢充实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但以病之名而实施的那些罪恶还要被嵌入制度之中吗?

【China AIDS:6196】 昆明:艾滋临床诊疗中心 为染艾者打开一扇门

昆明:艾滋临床诊疗中心 为染艾者打开一扇门

发布时间:2011-01-18  来源:都市时报 点击:26 评论:( 0 ) 条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感染科开始扩展, 包括妇科、产科、心内科等科室都为艾滋病患者打开一扇门
  ",因此列入"精彩昆明"温暖春城榜的候选名单。为了最大限度地给艾滋病人安全感,昆明市艾滋病临床诊疗中心不挂牌,在这里的每一位医生都知道,自己坚持的每一天,都在延长患者生命。他们为艾滋病人和HIV携带者提供医疗服务。随着艾滋病人和携带者的寿命不断增长,关爱的范围以艾滋病区为中心,从感染科开始扩展,包括妇科、产科、心内科等 科室都为艾滋病患者打开一扇门。
  研究数据显示:20%-30%的艾滋病人死于心脏病
  。我们将通过努力,尽量延长他们的生命"
  HIV病毒,而是死于由艾滋病引发的心脏疾病。如果摸清发病机理,将大大提高艾滋病人的平均存活年限。2008年,在没有一分项目资金的情况下,昆明市艾滋病临床诊疗中心心内科启动这一填补国内空白的研究项目,至今已两年多了。主要课题是研究、关注HIV病毒心脏功能和结构的变化,将许许多多因为心脏问题而濒临死亡的艾滋病患者从死神手里拉回来。与此同时,中心还在妇科、产科、外科等领域展开探索性研究。
  了承担普通病人的诊治外,还对出现心衰、心律不齐等症状的艾滋病患者进行会诊。
  题。"心内科主任杜映荣说,这些问题的出现,常常会提醒自己思考:难道HIV病毒会引发艾滋病人心脏功能和结构的改变?诊疗中心立即对100多名艾滋病人进行了跟踪观察。结果发现,HIV病毒的确会引起心脏瓣膜关闭不全、狭窄、心脏扩大,从而导致艾滋病人的心脏功能下降。出现心脏问题的艾滋病患者都是因为心律不齐、心悸最终导致心力衰竭而死亡的。 杜映荣说,HIV病毒所引起的心脏疾病的死亡率,将成为艾滋病人死亡的一大祸首。
  发病期的艾滋病人进行心脏健康的专项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早治疗。"杜映荣说。研究发现,艾滋病人患有心脏病的年龄已经大大提前,甚至比正常高发年龄提前了20岁。"20-40岁的年轻的艾滋病人心脏病方面的问题就非常突出。他们还年轻,如果及早发现问题、及早治疗,就能延长他们的存活年限。"杜映荣说。
  就是雪上加霜。我们将通过努力,尽量延长他们的生命,提高他们的生存质量。"
  诊疗中心:将发展成有各种科室的"大医院"
  遇外伤,还可能……如果没有一个医疗机构能为他们解决这些难题,他们的生活质量将大大下降。"
  、正视、关爱。可只有这些还远远不够,每一台在携带着大量HIV病毒的血液中进行的手术,就是对艾滋病患关爱的最好的诠释。昆明市艾滋病临床诊疗中心,从1996年开展第一台艾滋病人的手术之后,手术量不断增加。仅去年一年,为感染者进行的手术突破100台。
  一心想生下孩子的朱女士于今年1月11日从楚雄来到昆明市艾滋病临床诊疗中心。她在昆明市艾滋病临床诊疗中心门口哭泣着说:"理解一下一个想做母亲的心。即使我得病了,我也想要个健康的宝宝。"得到认同和公平对待的朱女士痛哭流涕。她终于获得认可,终于找到一个能正常看待自己的诊疗环境,终于为肚子里宝宝找到了一个"护佑所"。
  ,朱女士忍不住又哭了。她说:"她们什么都没问我,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被当个正常的产妇。"
  到我们这里来的。其实产检完全可以在别的医院做。他们就是不愿意。"诊疗中心的一位产科医生说,今后朱女士将在这里完成母婴阻断,生一个健康的宝宝的概率在90%以上。
  。
  们都这样走过。病人的一个微笑,是对站在感染危险边缘的产科医生们最高的奖赏。
  能遭遇外伤、他们还可能产生结石等等,如果没有一个医疗机构能为他们解决这些难题,他们的生活质量将大大下降。"昆明市艾滋病临床诊疗中心负责人李震说,从2004年成立艾滋病临床诊疗中心以来,救治艾滋病人的范畴越来越大……诊疗中心再也不是一个床位50张的小中心,而是一个有着各种科室的"大医院"。
  李震:要让防艾的力量传播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
  中心的核心理念。作为负责人,您是怎么理解的?
  李震:2004年昆明市艾滋病临床诊疗中心成立之后,就承担起了昆明全市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艾滋病病人住院治疗,以及HIV感染者遇到的如分娩、妇科手术、外科手术等所有艾滋病人健康医疗方面的治疗工作。虽然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正在慢慢减弱,但歧视仍然是艾滋病防治一线工作的最大障碍。任何人都需要家庭的温暖,特别是备受歧视的艾滋病人。很多艾滋病人被家庭抛弃,有的甚至因为艾滋病丢了工作……不同方式的歧视,让大多数艾滋病人没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去看待艾滋病。缺少了家庭的温暖,会让艾滋病人对社会产生负面的情绪。"给艾滋病人一个温暖的家", 给他们的心灵一些抚慰,给他们的生活多些关爱,能帮助他们战胜病魔。。
  记者:你们中心的下一步发展是怎么打算的?
  李震: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一些项目的开展,招募志愿者团队,将艾滋病防治的一线延伸到社区。中心不仅仅要对发病的艾滋病人进行治疗,也要承担起对艾滋病不正确心态的矫正。今后中心将走预防和治疗并重的路线,让昆明市艾滋病临床诊疗中心防艾的力量传播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记者 侯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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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哥

杭州青春工作组组长
浙江爱心工作组顾问
爱在钱塘互助会会长助理
杭州艾滋病工作草根 NGO 协会内务协调人
浙江希望工作组联盟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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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0】 自古皆有死 民无信不立

    印度伟大的哲学家、心灵导师克里希那穆提说,“对欲望不理解,人就永远不能从桎梏和恐惧中解脱出来。如果你摧毁了你的欲望,可能你也摧毁了你的生活。如果你扭曲它,压制它,你摧毁的可能是非凡之美。”
      适当的欲望,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对欲望的过分偏执,就会变成烦恼,它包括贪、嗔、痴。
      有一次子贡问政,孔子说,“足兵,足食,民信之矣。”简单的八个字,说出了治国的大道。大家看,其实大道很简单!
      子贡很“菜鸟”,又问老师,假如三者去一,去掉那个?孔子说,那就不搞国防(兵)了;假如再去一项呢?孔子斩钉截铁地说,那就不吃饭了(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在孔子看来,信用是一个国家的生命。没有信用,即使国防再强大,也是要毁灭的!

      在全社会动员预防艾滋中,信用依然是第一生命!

      当今有很多国人,一提到国家和民族,就认为我个小老百姓关我什么事?!我不明白,不关你的事究竟关谁的事?
      一个不讲信用的企业,一定是一地鸡毛,难以发展的,即使侥幸取得一点小成绩,也迟早要陷入困境的;一个驰骋职场的人,如果不讲信用,同样得不到发展,得不到进步的!

     我们看过“狼来了”的故事。老是喊“狼来了”,虽然开始会有人关注,喊多了就失去了意义。“烽火戏诸侯”的代价历历在目,这就是诚信问题的活教材。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人就像江河里的那滴水一样,永远往前流,当然也可能被大地吸收,或者给蒸发到天上去,飘渺不知所终……
      教育和教学,都得教人为善,其首要准则、最低要求是“不作恶”,尤其是不助恶政作恶。
      关那些专家、学者等高级人物的事?关某利益集团的事?他们是人是鬼?你就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他们?
      中国式教育,教给我们的不是守法,而是顺从。要么是你顺从别人,要么是你让别人顺从。
      然后,用不得不的适应来完成协调。

      论自私

       自私是欲望的产物,它是社会之风为导向的、以完成个人欲望为目的,的欲望存在。人与人的思想境界不同,自私的含义也发生着变化-------

      问题人生与意识导向

      防艾路上或全社会动员预防艾滋进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是很正常的,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则取决于其个人(或社会)认同的意识导向的形成与建立。问题的解决的方法与结果往往是个人(或社会)发生变化的成因。
      在全社会动员预防艾滋的路上,问题是一种历程,是宝贵的,应该吸取教训,而使我们向更有益的方向发展;而不应被浪费,更不应被利益集团践踏。
      但我们被无耻政客和防艾专家太监欺骗太久了,这不是因为我们防艾志愿者(义工)懒惰,艾滋病感染者做生意没本钱,本来也就没有发财的打算,只求基本的生活 保障,只想找个安稳的工作,按月领生活费,只求简朴的、正常人的生活,像绝大多数普通百姓一样,艾滋病感染者没有运气享受“慰问专业户”的特殊待遇,没有 遇到过党和政府的关怀,不可能租住到45平米77元每月的廉租房。

       愚民政策,是统治者为了某种目的而推行的愚弄人民,使人民大众愚氓无知,闭目塞听的政策。“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其根本宗旨。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在历 史上以骂名传世,时至今日,人们仍能闻到其中的血腥味。人们将这一事件看作是从动机到效果的愚民行为。如果把秦始皇焚书坑儒看作是强奸民意的话,汉武帝要 比秦始皇高明一点,他不去焚书坑儒,而是让大家“有书读,读好书”,走“诱奸民意”的路子,从思想上奴化人民。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类,造就出一帮帮 奴才。使臣民们为追逐那点功名利禄,而使自己成了行尸走肉。到清末,一切都发展到了极至。清乾隆时将文字狱作为治国大计。最后的结果是,仇家告讦,诬告盛 行。清官遇讼,冤案丛生。师友株连,人人自危。乾隆还干了一件事就是焚书,并且一焚就是十几年。其实,愚民政策的“杰作”当属将民众教化成为可以达成某种 “共识”:老百姓都认为自己同胞是给别人添麻烦的蠢才和贱民,都愿意将自己的命运交由“救世主”或“清官”掌握。显然,这就是统治者希望达到的目的。


      中国人从古至今草民当惯了,把自己和家人的命运都交给别人摆布,从来没有做主人的思想意识。总觉得国家和民族这种大事与自己无关,做好自己就行了。你怎么 做好自己?黑暗的社会让你想做好自己都做不了!于是中国人做不了就努力做,努力的方式就是去适应黑暗社会,社会风气是什么样,自己也更着学,流行贪污他们 就学贪污。流行行贿走后门他们就学行贿走后门。流行骗子,他们就学骗子。流行拜金主义,他们就学拜金。流行道德沦丧他们就学道德沦丧。不管流行什么歪风邪 气,中国人都跟着学。只要上面放出股妖风,他们就跟风学。

      中国老百姓太好领导了,谁要是不会领导中国的老百姓,那简直是白痴!因为中国老百姓根本不懂得反抗,人人都想着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对上面的指示唯命是从。

       哪见过这么听话的国民啊!哪见过这么窝里斗一个比一个凶,见到领导全体变绵羊的国民啊!哪见过这么只顾自己不管别人的国民啊!哪见过这么容易洗脑的国民 啊!哪见过这种张口就是国家民族关我个小老百姓什么事的国民啊!千万别怕把中国老百姓逼急了,逼急了中国老百姓的方法就是巴结你,然后和你同流合污,成为 你一伙的,帮你压迫别人。
      看看生活中你周围的人你就明白了。看看网络上无数的只讨论风花雪月、无病呻吟,不敢对社会说半个不字的博主你就明白了。他们的想法就是:国家和民族关我个小老百姓什么事,我做好自己就行了。

      其实这个世界原本并不是那么冷酷无情,艾滋病感染者这几年得到了无数善良百姓真实的帮助,铁的事实证明我们这个民族很善良。感染者需要生存自由,防艾制度 需要改变。这个世界也并不复杂,复杂的是无耻政客的花言巧语和防艾专家太监的马屁理论,是他们把真相掩盖,把事实颠倒,把民众教愚,把水搅浑。被艾滋病感 染的 人流泪哭泣,在生死线上挣扎,自生自灭,成了这个社会的牺牲品,欺压他们的人以国家的名义执行管治,依法行政仗势欺人,展示国家的强大。我们这个时代,需 要见证真相的文字,需要思想启蒙,需要更多人的觉醒,需要大家共同关心我们民族的命运。

     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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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6193】 要警惕“社区”被异化--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北京社区民警驻区制评论

要警惕“社区”被异化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年1月17日

 

新年伊始,北京市公安部门开始实施一项新的制度——“社区民警驻区制”,要求驻区民警在自己管辖的社区安家,全天候不间断地开展工作。驻区民警要履行“5+X”职责,即除了要做好群众工作、夯实基础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社区防范、开展网上警务五项工作,还要“创造性地”开展管理,根据群众需要,提供户政咨询、安全防范宣传等20项服务举措。

警力被派驻社区,体现了中国公安部门近几年把警力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的发展思路,这对于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服务公民有积极意义。但是,把警察派到社区,并不是新鲜事。如今,我们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社区都可以看到社区警务室或社区警务工作站,其职责与驻区民警并无太大差别。唯一的不同,就是现在要求民警安家于责任社区,驻区民警要全天候开展工作。而为了解决很多民警的家不在责任社区的问题,政府将提供费用解决民警租房问题。

笔者不仅仅关心由此产生的庞大房租费用,更担心社区民警驻区带来的政治隐患。

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刘涛介绍,社区民警主要负责开展群众工作、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安全防范组织等各项社区警务活动,不直接参与警务执法。这是一种违背法治原则的安排:警察不参与警务执法构成失职,而从事一系列社会管理工作则构成越权,因为法律授予公安警察的职责在于公共安全领域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侦查,而不是社会管理工作。

按照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职责包括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等。可以说,驻区民警要开展的群众工作、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矛盾化解、安全防范组织等工作,是法律授权给社区居委会的职权,公安部门无权派驻警察来做。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认为,社区民警驻区制符合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当前首都警务机制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笔者的观点恰恰相反:民警派驻社区,对当前日益脆弱的社会稳定形势毫无帮助;社区民警驻区制不仅不是警务机制改革创新,而且还是社区制度的倒退和中国政治制度的倒退。

众所周知,当前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在于政治体制的缺陷,而由此产生的官民对立、贫富对立、权力滥用等才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直接原因。如果要解决社会不稳定问题,短期看要制约党政机关及官员的公权力,长期看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企图通过警察深入公民之中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社区防范,是对公权力的过分信任,将可能更加激化这一体制矛盾。更何况,现有制度架构中的社会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社区联防队、社区保安等正在行使这些职能,再加入驻区民警,将是画蛇添足之举。

而之所以说是社区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倒退,则要追溯“社区”的发展史。

改革开放后,中国国有企业逐渐衰落,传统上包揽生老病死、吃喝拉撒等福利的“单位”不堪沉重的社会压力。而西方的“社区发展”取得的成就,令中国部分学者和官员认为找到了一条解决之路。1993年8月,民政部、国家计委等14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希望通过设立社区服务站、扶持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来解决国企改革过程中的福利社会化问题。

90年代,伴随着多次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转变职能的风潮,政府体制难以承担微观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民政部选择了全国26个城市社区开展“社区建设”试点,希望在居委会辖区范围上建立的社区,承接国有企业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后剥离、转移出来的社会职能和服务职能。2000年11月,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民政部印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以基层政权建设为主旨的“社区建设”。《意见》不仅对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做了要求,还提出要加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建设。

2005年8月召开的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中提出,社区要通过提供满足居民需要的服务,担当起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任,即中国社区的两大功能——为基层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进入新世纪,维护社会稳定日益成为一项重要的政府工作,从中央到各省�市�县、区直到乡和街道一级�乃至重要的事业、企业单位都设置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常设机构“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虽然“维稳”陷入了越维越不稳的怪圈,但社区也很难逃脱这个怪圈。201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城市基层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社区居委会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要求居委会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至此,社区的两大功能又演化为三大功能:除了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还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回顾2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中国“社区”的功能有个显著特点:围绕政治需求而设,丝毫不顾忌法律规定。

中国古代即有“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的说法。现行宪法也只把政府机关分为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区、盟)和乡镇5级架构,乡镇以下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均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国目前唯一一部规范社区工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也明确赋予了社区居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也就是说,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的职责,社区工作应当做什么、应当怎样做,完全由社区居委会自主决定。

但是,从中国“社区”的演进可以看出,政府每当难以承担重任的时候,就千方百计将原本由自己承担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等重任交给社区。除了以下文件的方式对社区居委会横加干涉,更是使出了派出机构的方式。如果进入北京市的任何一个社区,都会发现居委会门口挂着由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悬挂的十多个社区工作站铭牌。其中的工作人员,大多由居委会工作人员兼任。社区居委会已经不再是自治组织,而彻底沦落为行政权力的延伸。当北京市公安部门通过社区民警驻区制越权行使社区居委会的社会管理职能时,我们看到的就是警察政治的泛滥以及行政权力漫无边际的延伸与扩张。

当我们谈及中国“社区”的时候,不能忘了“社区”在其发轫之地——西方的情况。二战之后,西方发达国家面临着工业化时代的诸多社会问题,而原本停留在书斋理论中的“社区”概念被发现有助于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所以“社区”慢慢被政治家和更多的学者重视。最终,西方国家探索出通过“社区发展”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联合国在1955年发布的《通过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文件认为,社区发展是“旨在通过整个社区的积极参与和全面依靠社区的首创精神,来为社区建立一种经济条件和社会进步的一种过程”。

而反观中国,虽然通过社区居委会被赋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而具备法理上开展“社区发展”的合法性,但社区工作一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从未触及“社区发展”问题。任何决策均是中央政府制定,丝毫未顾及社区居民的自主权利,任何参与都成了政府主导下的参与,任何首创精神,也都在于党政机关及其官员。

举例来说,社区民警驻区制涉及到政府机关与社区居民的利害冲突问题,社区居民是否欢迎警察成为自己的邻居?是否希望自己的隐私暴露给警察?这些都需要社区居委会发挥群众性自治的职能,通过民主程序进行决策。但实际上,这一制度完全倚仗公安部门的公权力和部分官员的支持,就得到了全面推行。这不能不说是“社区”的悲哀。

民警驻区,对公安机关来说并不是难事。在对维稳工作高度重视的今天,人手、经费、装备都可以解决。但对于社区居民来说,如果社区居委会被异化为政府的准派出机关,居委会工作人员被异化为政府的准工作人员,那么“社区”将名存实亡,最终沦落为第5级或第6级政府,现有政治体制将被彻底颠覆。在“密切联系群众”的幌子下,不仅每个人的生活隐私都有可能暴露给政府,而且每个人现在还能享受的丁点政治民主权利,也将被政府自上而下的专断决策所剥夺。

因此,对于傅政华局长眼里的“改革创新”,我们还是多保持一些警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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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6日星期日

【China AIDS:6195】 Welcome to visit 2011 Expat Show Beijing本会将参展3月“外国人在北京展会”

Hello every LWB family :

        Our organization will be exhibiting 2011 Expat Show Beijing Expo in March. We have a free booth. Welcome you to visit.
        我们机构获得一个免费的展位在“外国人在北京”展览会中。欢迎各位朋友3月莅临参观,支持我们。

Love Without Borders(Beijing China )无国界爱心组织 Http://www.love-international.org

Event Name:  2011 Expat Show Beijing  
Organizer:  World Events Agency
Location:  Beijing, China
Venue: China World Trade Center 中国国贸展览中心 (建国门 国贸地铁站)
Address: 1 Jian Guomen 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Date:  March 25th-27th, 2011 3月25-27日
 
Event description / details:
The Expat Show Beijing has been successfully held for 3 years. It is an exhibition where you can find everything you need to feel at home. The last Expat Show Beijing has been successfully presented on March 26th-28th. 2010. It remains the biggest gathering of the Foreign Community. By visiting the show you will find everything you can imagine for your daily life in Beijing.

The 4th edition of the Expat Show Beijing will be held from March 25th-27th, 2011 in the China World Trade Center.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experience of the attendance, many new activities will be set up during the Expat Show 2011:  The “Live Performances” with all the International Schools performing with their students will entertain you Saturday and Sunday and last but not least a fantastic “Cuisine Festival” will let you enjoy what Beijing Cuisine can offers. From Groceries, restaurants, wine… every food lovers will be fully satisfied all over the week-end.

One more time the Expat Show will bring you the opportunity to meet many people, find everything you need, entertain your kids and spend a great time. We look forward to seeing you all very soon next in March.
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click here.
www.weacn.com/expatshow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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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青年服务日国家领导机构-中国办公室
Global Youth Service Day National Lead Agency China office
无国界爱心组织(北京)
Love Without Borders ( China )
致力于世界公民教育与义工行动的人道主义机构。
推动人类意识的觉醒与提升,和让内心充满爱!
汇聚光,播撒爱

负责人:孔令坤 弟兄 在爱与光中
Founding Director:Jeff Kong
Email:love.international@gmail.com或lwb.ngo@gmail.com
MSN:Konglingkun@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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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86-10-62225515
官网Web:http://www.Love-international.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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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不加戒备和疑虑地团聚在一起,We are family!
以亲善和悦地态度对待周围地人、事、物,重现灵魂地宽容和善待他人的品性
[感谢对无国界爱心组织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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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6192】 《乡村红丝带》项目公开向社会募捐的倡议书

叶海燕

背景介绍

2010年12月,也就是世界艾滋病日前,我和艾滋病患者喜梅上北京,遇到了一批从河南来北京上访的农村艾滋病患者,我主动要求做为照顾他们生活起居的志愿者。通过十来天,跟艾滋病人的接触与沟通,我了解到,封闭的农村,艾滋病群体承受着贫困与病痛的双重压力,处在生死边缘,同时,还面临着巨大的歧视,因而被家庭与社群抛弃。而有一些歧视是因为来自于缺乏关于艾滋病常识的普及与行为教育。因此,我发起乡村红丝带行动计划,召集志愿者前往河南农村。以去艾滋病人家里随访,与艾滋病家庭共同用餐的方式,消除人们对与艾滋病人用餐,日常生活接触的恐惧。也可借此行,了解当地艾滋病优惠政策,在病友中做采访调查。

我们在第一期的乡村红丝带行动中,征集社会对艾滋病友的祝福,征集艾滋病友的心声,看望特困艾滋病家庭,建立乡村红丝带网站,通过网络呼吁、倡导社会关注艾滋病问题。

乡村红丝带走访了信阳,新蔡、平顶山、禹州、汝州五个地区。共走访艾滋病家庭十几家,访问病友三十人左右。其中现金支助8人,收集社会人士对艾滋病人的祝福活动有80人参与,艾滋病人的心声活动有9人参与。同时,在这次活动中,我也参与了四个艾滋病人自发组成的草根互助公益小组。我们将通过他们去了解更多的信息,也可以通过小组的联系,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病友。

这一次的乡村红丝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因为经费问题,我的活动不能更好的进行下去,我准备了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希望能有支助方,帮助我们把乡村红丝带这个活动,长期延续下去,直到真正达到对艾滋病人的零歧视,及艾滋病权益在农村的普及。

 

二、项目目标

1、消除人们对艾滋病人的恐惧和歧视,帮助被抛弃的艾滋病人回到亲人身边。

2、在感染者中寻找,并扶持防艾志愿联络员,以基层的联络点为平台,深入乡村帮助特困艾滋病家庭,通过网络建立贫困乡村与社会的联系,使处于孤立无援中的艾滋病人得到援助。

3、乡村红丝带致力于基层艾滋病反歧视活动,用艾滋病人共同用餐,随访等实际行为去感化社群。

4、通过公开的倡导,信息、经验、知识的交流和分享等活动,以增强病友的综合自强能力,通过行为,参与和宣传,努力帮助乡村艾滋病人改善生存环境和健康环境。

5、通过联络员来减少项目成本,并通过联络员在偏远病友间建立互助的网络,也通过联络员来普及权益意识,帮助艾滋病人用合法的途径替自己维权,减少社会矛盾。

三、项目活动

1、走访。

带领健康志愿者,亲自到艾滋病友家中,在公开的小院子里用餐,并用发糖果与水果等形式,扩大走访在村子里的影响,以达到村人皆知,共同用餐不会感染的目的,并努力去帮助艾滋病人缓和与家庭的关系。

2、放电影

在村子里播放免费的反歧视防艾宣传片。

3、张贴宣传画

在村子里张贴艾滋病反歧视宣传画。

4、交流座谈会

组织附近村里的病友,座谈,交流,学习,并讲述个人的治疗经验。

5、与当地学生社团合作,通过文艺义演宣传艾滋病知识。

6、通过乡村红丝带网站,建立特困病人资料库,呼吁社会帮助特困艾滋病人。

项目实施人员工作基础优势:

项目负责人叶海燕自2005年开始从事公益活动,2008年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在多次参与防艾相关培训。在香港巡回学习一周,拜访香港公益机构8家。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与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支持下,去印度参与艾滋病防治培训。至2008年以来,多次参与艾滋病联席会议与中盖项目组织的培训。有足够的项目实施与管理的经验。

同时,她有着强烈的同情心与使命感。一是因为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多年,对红丝带,对艾滋病工作的使命感,二是出于一个社会工作者对整个社会的使命感。使她愿意承受许多困难,也不愿意忽视每一个处在偏远山村,需要帮助的艾滋病人。

另,她也有着较强的社会网络,并且有深入农村做基层工作的经验。

更重要的是,她有独立的精神与以服务人群的利益为第一目标的处事原则。相信,你们如果对她有所了解,会更有信心与她共同来实现这个项目。她的个人空间地址:http://liumangyan.qzone.qq.com/

另我会利用网络资源,来推广这个项目,借助我在推特与微博上的宣传力度,来使乡村的艾滋病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减少歧视。

不足之处:

一、我不是一个公开注册的组织,我没有对公的帐号。

因此邀请          先生做为我们的帐号监管方,定期发布募捐帐户名细与开支明细,以避免存在贪污问题。

用款原则:

1、项目款用于交通,住宿,办公印刷,走访,还有叶海燕个人每月1000元的工资。因为她在项目实施中,无法工作,没有经费担负个人基本生活开支。

2、通过议事群事先商议开支项目,在捐助方认可的情况下,合理开支。

但有三点:

1、          我有足够的项目资金的支配权,是在此资金完全用于本项目的前提下,并有捐助方书面公开的要求,方可挪用。

2、          在财务上,只接受捐助方公开和私下的质疑。

3、          在项目活动中,接受社会各界质疑与批评,但不接受与项目无关的人身攻击,并会对污蔑与诽谤,或其他伤害行为作出积极反应。

我们欢迎每一个支持这个计划的朋友,给我们的募捐。不论是团体或个人,我们也希望大家以公正,透明的募捐方式来支持,并监督这次活动。

我们的捐款帐号:

叶海燕中国工商银行  9558 8232 0200 3778 193  武汉市关山口分理处

支付宝:452598814@qq.com

请捐助时一定注明:乡村红丝带 便于专款专用。捐助的朋友也可到叶海燕的博客或微博留言。地址:http://t.sina.com.cn/1182910684

我也真诚地希望,联合国的一些防艾机构,如艾滋病规划署,人口基金,发展署,还有性艾中心,国艾办能支持我这个务实的行动!

因为我的行动与你们的宗旨相符,如果只是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你们不愿意支持我,并假装看不到我的呼声,我会很遗憾。

叶海燕

20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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