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

【China AIDS:6881】 Fwd: “常坤的家”免责声明2011年101日

立此存照。


下面是被转发的邮件:

发件人: Kun Chang <changkun2010@gmail.com>
日期: 2011年10月22日 下午05时54分20秒格林尼治标准时间+0800
主题: "常坤的家"免责声明2011年101日

"常坤的家"免责声明

2011年10月1日

 鉴于"常坤的家"AIBO青年中心和老年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基于"公民权利教育,从家乡开始"开展社区服务为己任,更鉴于本中心是一个草根的免费的社区公共服务场所之定位,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义务相一致"之原则,为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声明适用于所有参加本中心服务者在本中心办公范围内和设施上所发生之任何事件。

2、凡在上述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和本人自身健康原因引起的意外事件,本中心均不承担有关的赔偿和补偿责任。但因他人和设施产品质量引起的伤害事件,本中心有协助提供证明义务。

3、凡参与本中心的任何之免费公益服务者,均视为自愿承担服务过程中本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之后果。

4 凡参与本中心的任何之免费公益服务者,视为明确知晓本免责声明。本声明是基于本中心免费的草根的社区公共服务场所的性质,从善意的、权责一致的公平角度制定的。意外事件不可避免,公益服务尚需规范,请参加本中心公益服务者理解、执行本免责声明。

5、本中心聘请蔺其磊律师(18639228639)作为法律顾问,职于处理本声明所涉及之事务。

6、本声明之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发布方式为互联网发布,中心室内张贴等;本中心无面向所有参与服务者逐一告知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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