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3日星期六

【China AIDS:5283】 公告:NGOCN暂时无法访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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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9日

2010年4月1日星期四

【China AIDS:5282】 Fw: 公益律師郭建梅NGO被打壓

公益律�郭建梅NGO被打�
[日期:2010-04-02] 来源:亚洲周刊  作者:��平 [字体:大 中 小] 
 
波伏娃��得者、公益律�郭建梅�建的NGO北大法�院�女法律研究�服�中心,被教育部�名撤�;而�出台的新�定抬高接受境外非盈利��捐�的��,中�民���生存��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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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怎�也想不到,十五年不求�不求名,�傻了一般�持在公益律���路上,到五十�生日�天,她引以��的公益之路,�是��一��果。

三月二十五日,北京大�社�科�部在�站上�布公告,撤�北京大�法�院�女法律研究�服�中心、北京大���新�研究中心、北京大�公法研究中心、北京大��政研究中心四家研究��,���,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再�靠北大,北大亦不再�其承�管理�任。

�其中,除了正常的���整之外,最引人�注的,就是北大法�院�女法律研究�服�中心(下��女法律中心)被摘牌。公益律�郭建梅�建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的��中心,是中�第一家���事�女法律援助及研究的公益性民���,也是中�最早成立的NGO之一。二零零零年後,他�倡�建立了中�法律援助�作��,目前有二十八�省�近百家律�事�所��,已成�公益法律援助�域旗�性的民���,�有十一名全�律�、五名工作人�及�十名兼�者。

由於中�民����立���相�困�,��大�等研究���靠,或者工商��成�企�,是目前��NGO最常�的���作方式。�女法律中心便是前者的例�。郭建梅��自北大,也��了以北大�平台,�展自己�生的公益志�。

可是就是��北大���次���「北大的�傲」「所有中心�的No.1」的��,被摘牌之前,包括郭建梅在�的任何一�中心工作人�都毫不知情。

「我二十七�才��,�是朋友在��新��看到,�述�我的!�有任何人和我���,所有消息就是�在北大�站上那�公告,�有�的解�。」郭建梅��洲�刊表示,���,她的�音�度哽咽:「那天是我五十�生日,就��一��物。�三十五�到五十�,��多年在推�公益法的�展,就����果!�一�生日我哭了好���,心底�悲�。」

教育部直接通知摘牌

熟悉郭建梅的朋友都�得震�。作�中�第一批公益律�,她的姿�一直很�和,�女法律中心�政府的��一直也很密切,多次向有�部�提交法律意��、立法建�和�告,郭建梅告��者:「�在正在�行的家政工保�性立法,商�部和全���是委�我��做法律�研和起草工作,��我�是所有���做得最好的。」

北京�知行研究所所��延海��洲�刊表示,�到中心被�的消息「很震�」:「他�影�力很大,和政府��也不�,在���合也是�政府��的,��都不被容忍,我���批�更多一些的NGO是人人自危了。」�靠在中山大�的公民社�研究中心主任朱建�也表示北大�女法律中心在��非常有名,被突然摘牌「很令人�憾」。

郭建梅向�洲�刊��,中心被撤�,是由教育部直接下��北大的通知。「上面�我�不�,我是有�感的,教育部三�月前�北京大���,找我�去��,但我�想到以��的方式�撤�我�。」郭建梅透露,教育部�北大的通知理由是,�女法律中心接受境外�金,打造公益律���,政治��比�高。

郭建梅表示,一年前校方曾警告他�不要��具�案件的��。正如外界普遍猜�中心被撤��近年�他���介入「�玉�案」、「李蕊蕊案」等公共事件有�,但郭建梅表示,她�人�得原因有多方面,「政府第一害怕民�起�,第二害怕境外��介入搞�色革命,第三害怕弄出敏感的案子影�政府形象」,但她��,�局最�心的�是「害怕公民社�起�,形成集�或者合力」。

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女法律中心在京��「公益律���第三�年度��」。��主要�����及就�歧�、���女的暴力、公益���公益律�、公益律���未�的�展等社���,�邀�了七十位�自��外的�家�者、律�、公益法��和NGO、媒�人�。

北大校方在中心摘牌後跟郭建梅通��道歉:「他��知道�件事情出�後,社�上�北大的抨�是必然的,知道��北大的形象、信�有非常大的影�,但��是�有�法做出的�定。」之後,北大社�科�部部�程郁�在接受《北京青年�》���又表示,撤�中心�於����的「新�代�」。言�在北大BBS上引��生不�及抗�,第二天遭删帖。
 
郭建梅�校方的�法表示�憾:「�我是�秀�出的北大人,�我�的中心是No.1,然後又�『新�代�』,『撤�某些不���代�展的��』,我太�憾了。」她�:「作�一�老北大人,我�我�曾�的北大感到自豪。蔡元培先生�建北大,�初的北大是�民主、法治、公平、正�,�在,�����的人�在北大��上高���,�些�弱�群�努力的��都被打�了,北大的精神早已�死亡了。」

比北京大���牌子更教人�心的,是成千上�像�女法律中心��哺育著中�公民社��形的民���的生存��。

中山大�公民社�研究中心主任朱建���,��地NGO��,存在一�「既�放又收�」的��,「在社�服�、扶��些�域�放,而在法律���域,有收�的��」。

零九年公盟被�以巨����款,�始人�志永被拘押;一年後同�北大法律人的郭建梅所���女法律中心被撤�。「公益法律的NGO是他�最��的NGO,�一�,�地震之後其�一直在��。」郭建梅�。

和公盟一�,���工商企�的北京�知行研究所,多年�致力於推�艾滋病防治及人�保�,所��延海表示,他�感受到的收���越�越明�。「����束了,六十年大��束了,北京�有那�多�迫的任�,就要系�整�一下。最近外�管理局出台的新�定�我���就�乎是致命的。」

�家外�管理局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家外�管理局�於境���捐�外�管理有���的通知》,第五�特���境�企�接受境外非盈利��捐�做出���定,大大抬高接受捐�的��。�延海和郭建梅都��,�明�指向在中�以工商形式��的NGO和民���,他��展工作的�金九成�自境外捐�。

根�《通知》新�,要求受捐�方持有外�管理局批准的外���,捐��目���要求��公�,�出具捐�方的��材料。而在公�����,�延海表示,他���研究了外�管理局文件,��非常��而且模糊,「需要捐�方在所在�公�,然後在中�外交部��地的����,��後要被捐�方拿著文件去�行,�行��要求中���出具公�――�中�,各�法律不同,如果捐�方非盈利�明不符合需要怎��?如果捐�方所在地�有��怎��?在��也完全�有公�此�文件的先例,一定需要各路花�――即使一切�利,��一份公�,可能只是�千美元,也需要至少三�月��。」

「�民�����,好比是自�水水��上了一把�,�匙在�人那�。」�延海�。《通知》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行。三月十二日,�知行以及��十�家NGO��《通知》�行��,����的�定����源本身就不�定的草根NGO���乎是致命的。�延海在��在�上的��之�焦��,郭建梅仍在各�����家��之�斡旋:「既然已�被撤�了,我�就�取�立��,��路�什�也得走下去。」

在做公益律�之初,她曾�患��重的抑�症,�在她�自己「刀�不入」了。「我只想做一�好律�,做一���法制功能、追求法治精神的律�。�在社�矛盾��突出,我�是在化解矛盾啊。我���的人他都害怕,��社�是真的出毛病了。」

她的丈夫是北大校友、作家�震�,如果不是走上公益��路,她�在��已�是��社�的��群�。「十五年了,我�什�要做��?我不�意做一�行�走肉。其�我自己心��得特�光�,我很快�,我想我的人生�白活,�是一�生命��有的�子。公益律��件事,我�是要一�子扛到底。」

【China AIDS:5281】 Fwd: 郭建梅及其团队声明

---------- 已转发邮件 ----------
发件人: limoon333 <limoon333@126.com>
日期: 2010年4月1日 下午7:01
 

                    我们的话

                  

325日,北京大学官方网站发布了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的机构撤消公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是被撤消的四家机构之一。消息发布之后的几天以来,我们得到了媒体、各NGO、合作伙伴、相关机构、朋友们以及被我们帮助过的当事人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深为感动,深表感谢!

对于一个15年一直在不懈努力和奋斗的机构,这是一个重大的变故,而所产生的影响,也不仅仅是对机构自身,因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不仅仅是一个机构的名称,而是一个有深刻含义的符号。对国家而言,她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我们的当事人而言,她代表温暖和希望;对NGO和我们的合作伙伴而言,她是共同为中国法治和公民社会奋斗的战友;对社会公众而言,她体现了社会良心和法律精神;而对每一位中心的成员而言,她是我们共同的家。

因此,我们想对这个已成为历史的名字,想对所有关心她和我们的人说上几句。以下为我们的声明:

一、15年来,我们从事的是"比太阳还要光辉"的事业。

1995年中心成立之时起,就以厉行法律援助,维护妇女权益,推动性别平等为目标,公平和正义成为中心、也成为中心每一个成员所奉行的理念和理想。作为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妇女法律援助的公益性机构,中心是中国民间法律援助最早的实践者之一,在贫弱群体的巨大需求和政府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状况之下,中心探索的民间法律援助模式成为政府法律援助的有益补充,也让近10万权益受侵害的妇女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2004,为了适应妇女权益保护多元化发展的需要,中心率先开展了妇女权益领域的公益诉讼,并成为中国公益法律活动的积极推动者。在中国公益诉讼制度尚未建立的状况下,中心实践先行,将妇女个体权益的保护和整体性权益的维护相结合,以推动法律政策的改革为目标,办理了大量典型性、影响性案件,范围涉及职场性别歧视、妇女的劳动权益、职场性骚扰、针对妇女的暴力、外来女工权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等涉及妇女权益的重点和难点领域,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立法倡导,大大扩展了受益人群。

中心的帮助,让贫弱女性感受到了法律和法律援助的力量。一个当事人对我们说,中心就像一盏灯,让她们看到了公平和正义的光亮,让她们在寒冷中感受到温暖,让前行的路不再黑暗。她的话,表达了很多当事人的心声,也说出了我们从事这份事业的意义。

在这个过程中,中心以自身的影响力带动了很多的后来者,也在这个过程中,中心自觉承担了法律援助、公益诉讼和公益法律活动倡导者以及公益律师孵化平台的使命。2002年,中心发起成立了中国法律援助协作小组,旨在让更多的组织和机构加入法律援助的队伍,2007,年中心发起成立"妇女权益公益律师网络",并于2009年更名为"公益律师网络",目前已有超过300名涉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的优秀律师加入网络并为数千贫弱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在2009315日于北大百年讲堂举办的网络启动仪式上,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国家法律援助中心、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领导到会支持,而北大法学院朱苏力院长的祝贺讲话仍让我们记忆犹新。

20099月,以中心为依托,中心主任、著名公益律师郭建梅组建成立了千千律师事务所,千千所以专职公益律师专职开展公益法律活动为机构特色和发展模式,积极推动公益律师的专门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并将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的关注点扩大到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等更广泛的弱势群体。

15年来,由于极具创新性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惠泽广大贫弱女性的同时,也让中心成长为一个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NGO,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和诸多的荣誉,并得到了北京大学的高度赞誉和肯定。20062月,时任北大书记的闵维方先生和北大校长的许智宏先生在祝贺中心成立10周年的贺信中写道:"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秉承北大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光荣传统,积极探索、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取得了骄人成绩,为推动中国妇女权益保护和法律援助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应有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国内外同行的关注、支持和赞誉,获得了广大妇女的认可与尊重,为北大赢得了荣誉!"

温家宝总理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这句话体现了公平和正义对于每一个人、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至高无尚的价值和意义。中心就是这项光辉事业积极的、坚定的践行者。

二、困难,给我们的不是气馁,而是更坚定的信念。

被撤消,并不是我们面临的第一个困难,只是无数个困难之后的又一个而已。中心在成立之初就险些夭折,之后,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接踵而至。首先是经费问题。中国尚未建立起较为顺畅和规范化的NGO筹资体系和制度,经费的制约成为NGO发展的瓶颈,也是中心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困难;而人才问题也一直是困扰NGO发展的重大障碍,特别是中心这样一个需要较高法律专业知识和资质的专业性机构,如何在社会公益意识不强,趋功逐利心态过强的环境下吸引并留住人才,如何解决理想与现实、奉献与待遇、精神与物质的冲突和矛盾一直是中心的一大难题;还有相关法律体系、执法环境的不完善,行政干预司法和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的影响,甚至是司法中的腐败现象,都给中心工作带来了很多的困难,长期超强度的工作负荷也让中心成员身心压力极大,这种透支状态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下变成一个难以缓解的问题。

被撤消,也并不是我们遇到最大的困难,我们甚至受到过生命的危胁。在那个偏避的乡村,不懂法的村民在我们坚定的目光下不由自主地扔掉手里的棍棒时,我们就明白我们是不可战胜的,因为我们从事的是正义的事业,而正义是不可战胜的。

困难,只是怯懦者的挡箭牌,而对有着坚定信念的前行者来说,困难是另一种动力,是春前的一场雪,雪总是要化的,而满山的红绿一定会随着春风无可阻挡地绽放!

三、别了,北大!不别的是我们对公平和正义永远的追求,对中国法治坚定不移的信念

中心好几位专职成员都毕业于北大。未名湖给了他们知识和精神的滋养,北大的民主和人文情怀给了他们选择公益之路最初的精神动力。这也是面对被撤消,郭建梅为什么会说感到悲凉。这不是她想像中北大。是依照北大先辈们和北大精神的指引,她义无反顾地走上公益之路。因此,她的悲凉,让人们感到更加的悲情和震撼。

但是,悲凉的郭建梅和她的团队心中依然热血沸腾,激情燃烧,因为他们坚信,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事业是民众的需要,是和谐社会的需要,并为15年中心的实践所证明,为贫弱当事人送给中心的小米、红薯和几百面锦旗所体现,为中心获得的各类奖项所诠释。

 更何况,中心虽撤,而千千所犹在。

中心在妇女权益、法律援助和NGO三个领域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她至少给人以这样的启示:民间法律援助机构的生存在中国不仅需要,而且将发挥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在现实的中国,要开创一项前瞻性的事业,需要一批为之奋斗和奉献的勇士,并给予认可和激励。

面对未来的灿烂之霞,我们将继续行路。尽管前路仍不平坦,风景也并非都是绿水青山,但又有什么呢,生命的意义,在于脚踏实地的行进,在于百折不回的勇气,在于我们朝着自己的理想向前走的每一步。

我们无怨无悔。

再次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我们的机构和朋友,在路上,我们同行。

 

                      原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2010年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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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5280】 公益律師郭建梅NGO被打壓

公益律�郭建梅NGO被打�
[日期:2010-04-02] 来源:亚洲周刊  作者:��平 [字体:大 中 小] 
 
波伏娃��得者、公益律�郭建梅�建的NGO北大法�院�女法律研究�服�中心,被教育部�名撤�;而�出台的新�定抬高接受境外非盈利��捐�的��,中�民���生存��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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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怎�也想不到,十五年不求�不求名,�傻了一般�持在公益律���路上,到五十�生日�天,她引以��的公益之路,�是��一��果。

三月二十五日,北京大�社�科�部在�站上�布公告,撤�北京大�法�院�女法律研究�服�中心、北京大���新�研究中心、北京大�公法研究中心、北京大��政研究中心四家研究��,���,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不再�靠北大,北大亦不再�其承�管理�任。

�其中,除了正常的���整之外,最引人�注的,就是北大法�院�女法律研究�服�中心(下��女法律中心)被摘牌。公益律�郭建梅�建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的��中心,是中�第一家���事�女法律援助及研究的公益性民���,也是中�最早成立的NGO之一。二零零零年後,他�倡�建立了中�法律援助�作��,目前有二十八�省�近百家律�事�所��,已成�公益法律援助�域旗�性的民���,�有十一名全�律�、五名工作人�及�十名兼�者。

由於中�民����立���相�困�,��大�等研究���靠,或者工商��成�企�,是目前��NGO最常�的���作方式。�女法律中心便是前者的例�。郭建梅��自北大,也��了以北大�平台,�展自己�生的公益志�。

可是就是��北大���次���「北大的�傲」「所有中心�的No.1」的��,被摘牌之前,包括郭建梅在�的任何一�中心工作人�都毫不知情。

「我二十七�才��,�是朋友在��新��看到,�述�我的!�有任何人和我���,所有消息就是�在北大�站上那�公告,�有�的解�。」郭建梅��洲�刊表示,���,她的�音�度哽咽:「那天是我五十�生日,就��一��物。�三十五�到五十�,��多年在推�公益法的�展,就����果!�一�生日我哭了好���,心底�悲�。」

教育部直接通知摘牌

熟悉郭建梅的朋友都�得震�。作�中�第一批公益律�,她的姿�一直很�和,�女法律中心�政府的��一直也很密切,多次向有�部�提交法律意��、立法建�和�告,郭建梅告��者:「�在正在�行的家政工保�性立法,商�部和全���是委�我��做法律�研和起草工作,��我�是所有���做得最好的。」

北京�知行研究所所��延海��洲�刊表示,�到中心被�的消息「很震�」:「他�影�力很大,和政府��也不�,在���合也是�政府��的,��都不被容忍,我���批�更多一些的NGO是人人自危了。」�靠在中山大�的公民社�研究中心主任朱建�也表示北大�女法律中心在��非常有名,被突然摘牌「很令人�憾」。

郭建梅向�洲�刊��,中心被撤�,是由教育部直接下��北大的通知。「上面�我�不�,我是有�感的,教育部三�月前�北京大���,找我�去��,但我�想到以��的方式�撤�我�。」郭建梅透露,教育部�北大的通知理由是,�女法律中心接受境外�金,打造公益律���,政治��比�高。

郭建梅表示,一年前校方曾警告他�不要��具�案件的��。正如外界普遍猜�中心被撤��近年�他���介入「�玉�案」、「李蕊蕊案」等公共事件有�,但郭建梅表示,她�人�得原因有多方面,「政府第一害怕民�起�,第二害怕境外��介入搞�色革命,第三害怕弄出敏感的案子影�政府形象」,但她��,�局最�心的�是「害怕公民社�起�,形成集�或者合力」。

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女法律中心在京��「公益律���第三�年度��」。��主要�����及就�歧�、���女的暴力、公益���公益律�、公益律���未�的�展等社���,�邀�了七十位�自��外的�家�者、律�、公益法��和NGO、媒�人�。

北大校方在中心摘牌後跟郭建梅通��道歉:「他��知道�件事情出�後,社�上�北大的抨�是必然的,知道��北大的形象、信�有非常大的影�,但��是�有�法做出的�定。」之後,北大社�科�部部�程郁�在接受《北京青年�》���又表示,撤�中心�於����的「新�代�」。言�在北大BBS上引��生不�及抗�,第二天遭删帖。
 
郭建梅�校方的�法表示�憾:「�我是�秀�出的北大人,�我�的中心是No.1,然後又�『新�代�』,『撤�某些不���代�展的��』,我太�憾了。」她�:「作�一�老北大人,我�我�曾�的北大感到自豪。蔡元培先生�建北大,�初的北大是�民主、法治、公平、正�,�在,�����的人�在北大��上高���,�些�弱�群�努力的��都被打�了,北大的精神早已�死亡了。」

比北京大���牌子更教人�心的,是成千上�像�女法律中心��哺育著中�公民社��形的民���的生存��。

中山大�公民社�研究中心主任朱建���,��地NGO��,存在一�「既�放又收�」的��,「在社�服�、扶��些�域�放,而在法律���域,有收�的��」。

零九年公盟被�以巨����款,�始人�志永被拘押;一年後同�北大法律人的郭建梅所���女法律中心被撤�。「公益法律的NGO是他�最��的NGO,�一�,�地震之後其�一直在��。」郭建梅�。

和公盟一�,���工商企�的北京�知行研究所,多年�致力於推�艾滋病防治及人�保�,所��延海表示,他�感受到的收���越�越明�。「����束了,六十年大��束了,北京�有那�多�迫的任�,就要系�整�一下。最近外�管理局出台的新�定�我���就�乎是致命的。」

�家外�管理局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家外�管理局�於境���捐�外�管理有���的通知》,第五�特���境�企�接受境外非盈利��捐�做出���定,大大抬高接受捐�的��。�延海和郭建梅都��,�明�指向在中�以工商形式��的NGO和民���,他��展工作的�金九成�自境外捐�。

根�《通知》新�,要求受捐�方持有外�管理局批准的外���,捐��目���要求��公�,�出具捐�方的��材料。而在公�����,�延海表示,他���研究了外�管理局文件,��非常��而且模糊,「需要捐�方在所在�公�,然後在中�外交部��地的����,��後要被捐�方拿著文件去�行,�行��要求中���出具公�――�中�,各�法律不同,如果捐�方非盈利�明不符合需要怎��?如果捐�方所在地�有��怎��?在��也完全�有公�此�文件的先例,一定需要各路花�――即使一切�利,��一份公�,可能只是�千美元,也需要至少三�月��。」

「�民�����,好比是自�水水��上了一把�,�匙在�人那�。」�延海�。《通知》自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行。三月十二日,�知行以及��十�家NGO��《通知》�行��,����的�定����源本身就不�定的草根NGO���乎是致命的。�延海在��在�上的��之�焦��,郭建梅仍在各�����家��之�斡旋:「既然已�被撤�了,我�就�取�立��,��路�什�也得走下去。」

在做公益律�之初,她曾�患��重的抑�症,�在她�自己「刀�不入」了。「我只想做一�好律�,做一���法制功能、追求法治精神的律�。�在社�矛盾��突出,我�是在化解矛盾啊。我���的人他都害怕,��社�是真的出毛病了。」

她的丈夫是北大校友、作家�震�,如果不是走上公益��路,她�在��已�是��社�的��群�。「十五年了,我�什�要做��?我不�意做一�行�走肉。其�我自己心��得特�光�,我很快�,我想我的人生�白活,�是一�生命��有的�子。公益律��件事,我�是要一�子扛到底。」

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

【China AIDS:5273】 Fw: 关注郭建梅,关注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转发。

关注郭建梅关注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http://www.fangkc.cn/zz/guo-jianmei/

作者:绝版青春

3月25日,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在北大主页发布了一则“机构撤销公告”,宣布“撤销北京大学财经新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北京大学宪政研究中心”。

这则语焉不详的公告并没有说明撤销这四家机构的原因,只是含糊其辞地说是“根据《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这四家机构虽然同时被撤销,但背后的原因却并不相同。尤其应当关注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这家中心和它的负责人郭建梅在中国NGO界都是鼎鼎大名。他们为维护中国妇女的权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郭建梅本人也获得了许多荣誉,今年初还和中山大学的艾晓明老师一起获得了“波伏瓦妇女自由奖”。一直以来,这家挂靠在北大法学院的NGO以温和、理性、建设性的面目示人,郭建梅还曾经以公益律师的代表出现在芬必得的广告中,此番被撤销的遭遇是令人始料未及的。

实际上,去年下半年我就在与法学院同学的聊天中得知郭建梅和她的中心遇到了麻烦,据说法学院的领导给郭建梅下了“最后通牒”。我并不了解内幕,也不好妄加揣测,但显然,该中心绝不会是因为无人管理、工作不力而被撤销的——恰恰相反,该中心是北大最有活力的机构之一。我为该中心的被撤销感到遗憾,为我所在的北京大学感到羞愧,同时也为郭建梅和她的中心默默祝福。

我和我的同学们在北大110周年校庆时曾经一起编写一套名为《北大影响力》的纪念丛书,其中一本《大爱有行》记录的是北大校友履行社会责任的事迹。在这本书中,我们也采访了郭建梅,记录了她的大爱和她的行动。我将收入书中的访谈录转载于此,希望更多的人了解郭建梅这位伟大的女性,关注中国NGO的命运。


郭建梅:中国第一代NGO人的撼山之旅

越是不被人理解的事业,越是需要有人为之奉献,而肯于在这项事业上做出贡献的人,一定要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同时又有极大的同情心、正义感和激情,我相信我是这样一个人。

——郭建梅

■《北大影响力》丛书之《大爱有行》(中国出版集团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8年5月)
记者/潘聪平 熊寥
简介:郭建梅,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中国第一批NGO组织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创始人、主任和专职公益律师。2007年获美国知名国际妇女权益组织“重要之声”评选的“2007年全球女性领导者奖”。

入选理由:她是中国第一代土生土长的NGO人,她的工作横跨民间组织、法律援助、妇女权益保护这三道难坎。十多年来,她和她的同事们柔肩担道义,用女性的博爱、善良、智慧、坚韧和力量撞开一堵堵铜墙铁壁,从普通法律咨询到上诉援助到公益诉讼直至推动中国立法进程,捧起的是无数妇女的希望。尽管从事的是蚂蚁撼大山的工作,但她仍斩钉截铁:要用一生的力量。

guojianmei
  美国前第一夫人希拉里和印度的特雷莎修女是郭建梅最为欣赏的两位女性。她说,前者闪烁着女性的智慧、坚韧和力量,后者闪烁着女性的博爱、善良和无私。十多年来,郭建梅一直在努力做这样的人。

柔肩担道义
  《半边天》节目的主持人张越曾经在采访郭建梅后感叹:这位女性所从事的是“蚂蚁撼动大山的工作”。用郭建梅自己的话说,就是用柔弱的双肩“拉着一辆沉重的车,顶着风,上了一个坡”。

记者:您上大学的时候选择法律专业,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郭建梅:确实有。这和我成长的环境有很大的关系。我出生在河南一个很清贫的教师家庭,三岁时,因为父母没有时间照顾我,就把我送到了北京姥姥家。我跟随着给人家做保姆、捡破烂维持生计的姥姥生活。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六年,在老北京的大院里,我就是一个土得掉渣的乡下小女孩,童年受尽了欺辱。在河南的母亲想看看我的照片,姥姥借了院里另一个小女孩的一条裙子带我去照相馆,这是我在北京穿过的唯一一条裙子。院里的小孩都瞧不起我,谁都不愿意跟捡破烂的小孩玩。我记得特别清楚,一次去邻居家玩,屋里有很多孩子,见我要进去了就飞快地把门关上,我的手指卡在门上,鲜血淋漓,你们看,至今还留着这个伤疤。我的童年,因为地位的不平等,在我心里留下了永远的痛。
  有这些经历,我就想去改变一些东西,努力想去寻找一种力量。后来高考时,我就认为法律是最公平、公正的,是超越一切,最有力量的,我决定握着它,给我自己力量,也给别人力量。

记者:那为什么选择妇女作为你们法律援助的对象?
郭建梅:这也和我的成长经历有很大的关系。我不只是出生在一个清贫的家庭,还是在一个女性受极端歧视的家庭。我的奶奶39岁的时候饿死在去卖馍的路上,据说是在烈日下,她又饥又渴又晒,就这样倒在路边。活活饿死的时候,篮子里还有拿出去卖的馍,但是她不敢吃,偷吃了回家会挨打,非常凄惨。我的姥姥,在老家受尽了家庭暴力,后来跟我姨去北京,也是寄人篱下,最后改嫁给自来水厂的一个老工人,之后一直靠给人做保姆,捡破烂为生,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女性。
  包括我的母亲在内,我们家族的女性都曾经受过家庭暴力。我的童年是我心里永远的痛,家族的女性也是我心底里永远的痛。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女性是最弱势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尤其是在中国。在几千年男权社会的影响下,中国妇女成为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在权利和利益方面,她们是最易被忽视和受伤害的群体,男女地位太不平等了,妇女受到的伤害太多了。
  这些只是基础,使我从心底同情弱势的妇女群体,但真正促使我去做妇女法律援助这项事业,还是毕业工作后做律师做记者时,看到的、听到的、经历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给我带来的触动和震撼,让我觉得心底有火在烧,必须要去干一些事。
  做NGO的人大多是性情中人,有着热情和丰富的感情,但是,选择妇女作为法律援助的对象,我觉得,这是我一种理性的选择。

记者:您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写到,是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促使您辞职创办妇女法律与服务研究中心,能回忆一下当年的情景吗?
郭建梅:可以那么说,1995年在北京怀柔举行的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是我创办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与服务研究中心的一个直接因素。当时我是作为《中国律师》杂志社的记者去怀柔采访世妇会的,原计划是一天,但最后我一直在那待到了会议全部结束,我从来没有那么被震撼过。来自各国的不同肤色、不同民族、不同种族的几万名女性精英集合在一起,探讨人类共同的妇女问题。每个人见面都会热情拥抱,亲如一家,尽管彼此并不认识甚至语言都根本不相通。这是我第一次感受NGO组织,那种激情、活力、能力深深地感染了我,当时我非常感叹,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一群人!
  这次世妇会的NGO论坛谈论最多的话题是“NGO怎样与妇女权益保障相结合”。当时,有一位国外代表站起来问中国是否有专门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的民间组织,中国代表集体沉默了,因为当时中国确实没有一个这样的组织。这件事对我的触动特别大。
  其实,在做记者之前,我曾在司法部和全国妇联任职。在参加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时候,我曾经和同事们一起到全国很多省市调查妇女生存、生活状况。调查的结果让我感到从未有过的沉重和压力,中国妇女活得太艰难了。
  世妇会的时候这种刺激就更强烈了,中国这样一个妇女处于弱势地位,权益保障脆弱的东方大国,怎么可以没有自己的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呢?当时我就和以前的大学同学马忆南、潘剑锋、李鸣等人商量,并开始与北大法学院有关领导协商是否可以以北大法学院为依托成立这样一个妇女权益保护中心。我当时的倡议与法学院上下一拍即合,同时也得到了社会资金的支持。于是,在中关村一家简陋的旅馆里,我们成立了这个以北大法学院为依托的“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记者:您当时在采访参加世妇会的国外妇女NGO组织成员的时候,她们有没有跟您说起这项工作特别艰难?
郭建梅:有,特别难。当时采访了几十个人,其中有一个印度人,在采访时就失声痛哭起来,她们觉得做妇女NGO实在太难了,很多行为不被社会认可,甚至和当前的社会,和世俗的标准是格格不入的,很多人说起来就眼泪汪汪。因为每天面对的都是需要援助的受害者,每天看到的都是社会的阴暗面,心理承受不了,又不被别人理解,经常感到非常抑郁,总之就是非常艰难。

记者:既然一开始就知道艰难,您当时为什么还毅然放弃了杂志社主编助理的职位,全心投入到中心的工作中呢?
郭建梅:NGO是一条不归路,我现在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这句话的意思。当初是一种热情,一种社会责任,觉得NGO是最能体现人的价值的一个平台,现在是做这些做“上瘾”了,我没法再脱离这个组织。
  我的童年、少年是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生活,清贫、淳朴,18岁进入北大的时候,简直就是一张白纸。在北大四年,正是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时期,我接触到了北大所有的文化和精髓,即使只是浅层的,也是耳濡目染,对我后来的生活影响特别大。北大那种自由、民主、平等、正义、开放、兼容并包的精神,和NGO的理念不谋而合,可以那么说,北大的精神和NGO的精神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我不是在这里说教,这真的是一个人一生的财富,它能让生命变得丰富、快乐并且永远富有朝气。
  我的内心其实一直都是非常渴望能有所担当的,当有这种契机的时候,我就去做了,没有想更多。

和“铜墙铁壁”作战
    “铜墙铁壁”是郭建梅经常用来形容自己这份事业的艰难的词语,她说NGO人干事就是“推”、“搬”、“撞”,撞不开要硬撞,搬不动要硬搬,明知不可为也要为之,日积月累,蚂蚁亦能撼动大山。

记者:您曾经用“铜墙铁壁”来形容当年的困难,能具体描述一下吗?
郭建梅:确实是“铜墙铁壁”,非常艰难。资金上、人力上、管理上、法律上,各种各样的困难都有,并且不被人理解。很多人就不能理解,郭建梅你放着好好的律师不做,记者不做,辞掉铁饭碗来搞一个民间组织,这是干嘛呀!
  说实话,虽然与十多年前相比,NGO的生存环境好了很多,但是至今为止还是很艰难!要去转变人们的观念,让他们不再戴着有色眼镜看NGO组织,这很困难,筹资很困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很困难,要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穿过种种腐败和复杂的社会关系网去打官司去维权更困难!民间维权这条路上,真的一路都是“铜墙铁壁”!
  我做民间法律援助律师后接的第一个案子,印象特别深刻。当事人是一位替儿子讨公道的母亲,到北京告状过程中被车撞残,交管局认定事故中她无过错,肇事车所属的那家大国企却只赔偿了3万元就把她打发了,她的这3万元钱又在路上被偷。真的很惨,一个外地妇女,几近瘫痪又身无分文,衣服破了,浑身散发着臭味,无钱治愈的眼睛一直流着脓,流落在北京街头。
  我带着她去法院上诉,法官捏着鼻子把她撵出办公室,回来盯着我教训说,你怎么给这种人代理,你是找不来案子吧?就这种人,能给你多少钱?我当时写了洋洋洒洒8000多字的代理词,但庭审的时候法官硬是连宣读代理词的机会都不给,草草判决,一审败诉。
  当时真得很绝望,民间的法律援助实在太难了,我甚至都开始怀疑,自己还能不能坚持下去。但最后我们还是坚持下来了,也就是在代理这个案子的过程中,我坚定了做一个民间法律援助律师的决心。因为在我看来,越是不被人理解的事业,越是需要有人为之奉献,而肯于在这项事业上做出贡献的人,一定要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同时又有极大的同情心、正义感和激情,我相信我是这样一个人,社会需要这样的人。

记者:2003年中央电视台评选全国法治人物,您的得票排名第四,但您坚持不要这项荣誉,理由是自己这一年干的实事很少,能说说那年的情况吗?
郭建梅:其实是2002年开始,因为过分焦虑,我严重失眠,感觉自己就要垮了,后来心理医生诊断,我因为长期身体透支,引起焦虑抑郁。医生强行勒令我休假半年并开了3个月的药。而2003年,我父亲去世,自己也生病动手术,有好几个月没有工作。那时候,我经常掉眼泪,常常想,我凭什么要来做法律援助,我是一个律师,我可以赚大钱,我可以过非常优雅的生活!常常想,我凭什么要来担当这些社会责任,我也是一个女人,我完全可以相夫教子,做一个传统的贤妻良母!
  但是也是那段时间的休整,让我真正去思考,总结自身存在的问题。我觉得以前自己太激昂了,把法律援助当成一件苦不堪言的事情来做,但是一个机构、一种事业要永远保持活力,必须有一种平和、从容、快乐和理性的心态。这就像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印度从事慈善扶贫事业的特蕾莎修女,她从事的事业是那样的艰苦,而她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却是那样的优雅和从容。这些思考,让我起死回生,想明白了这些问题之后,至少在心理上,我舒缓了很多。
  所以现在,我们中心的机构文化就是快乐法援,不了解的人可能会说干NGO的都是疯子,但是我们自己知道,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们内心其实是很快乐的。

记者:您前面也提到很多长期从事NGO工作的人可能会感到抑郁,但是您又认为工作的时候是快乐的,这两者看起来是矛盾的,您能解释一下吗?
郭建梅:两者都是事实,并且也不矛盾。长期从事NGO工作的人确实容易感到压抑,为什么?因为在目前的现实状况下,NGO工作非常辛苦,很多时候就是在透支生命,并且它的就业机制和社会激励机制都很不完善,金钱、权势和地位这些世俗所认为的象征成功的东西,它都没法提供。每天面对的又都是形形色色的需要你帮助的受害者,看到的都是社会的阴暗面。巨大的生活压力、舆论压力加生理上的劳碌,如果没有足够的对苦难的承受力,就很容易焦虑。
  但是,我认为这种焦虑只是生理上的,也是暂时的。NGO人一个重要的特征是有激情,有活力,有力量,在精神上是快乐的。本身你是在从事一项能够给别人带来快乐的助人的事业,在精神上应当是快乐的。NGO提供的平台也特别大,视野非常开阔,会不断地遇到新的、不定性的、富有挑战性的问题。它会给你一个蓝图,如果你有能力,所有的东西你都可以自己去描绘,它不像在机关工作,你今天就能够知道你明天、明年甚至今后几年会在什么地方干什么事情。NGO的这种特征和北大的自由民主精神实在是太吻合了。从精神、灵魂、人生意义、价值这些抽象意义上来说,真的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
  所以说,抑郁只是暂时的,生理上的,而快乐是长久的,精神上的。

记者:您的丈夫,作家刘震云先生也很忙,你们都有自己的事业,是怎么来协调工作和家庭的关系的?
郭建梅:按照中国传统对一个女性的要求,我不是一个好妻子,也不是一个好母亲,因为我给他们的时间不多,对他们照顾不多。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我觉得我是一个好妻子、好母亲。我用我的工作、行动感染着我的女儿。我女儿每跟我出去走一趟都会有很多收获,当看着她流着泪把自己的压岁钱捐给贵州大山里的孤儿时,我就觉得这是对她最好的影响。我让我的女儿变得很有责任心,很善良,很大气,这是一种在精神和灵魂上的无形的感染。我的女儿也特别能理解我,从小她就觉得她妈妈是一个特别了不起的人。
  对于丈夫,我一直有一种观点,夫妻之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就是说双方都要自立,有一定的距离,不一定要你靠着我我靠着你,靠那种体温,相濡以沫、去生存、去安抚对方。我希望的是两人都有力量,都在奋斗,并且有一定的距离。我的丈夫可能并不十分了解我的工作,我也不完全了解他的工作,但是他知道我在干什么,并且他一定会支持我。
  昨天是我的生日,我丈夫对我女儿说了一段话。他说,我们为你妈妈举杯吧,你妈妈是一个为别人带来快乐的人,是一个大气、坚强、善良的人,她永远那么善良,从我认识她的第一天起就是那么善良,让我们为她骄傲吧!我真的非常感动,流泪了,这就是给我支持、给我力量、我深爱着的家庭。

民间维权的出路
  郭建梅的中心现在一共有12名全职工作人员和一批国内外的志愿者,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诉讼等服务,也深入进行妇女问题的调研、数据分析,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研究报告,试图推动妇女立法。十多年来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及电子邮件等各类法律咨询6万多件,为贫困女性当事人免费代理案件近千件。作为一个发展比较成熟的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人,郭建梅也常常思考,未来的路该怎么走。

记者:中心这两年一直都在倡导“公益诉讼”,这在中国是一个比较新的名词,您能具体解释一下吗?
郭建梅:对,这是我们的一个改变。
  中心成立初期,大家更多的是凭着一份激情和社会责任感在工作,中心的工作领域、工作方式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并不是一种理性思考后的定位。大家每天都在加班加点地忙碌,对每一个求助者的命运和痛苦感同身受,尽心办理所有贫弱妇女求助的案子。那两年,中心仅有的4位专职成员就提供了千余人次的法律咨询,办理了140多个案件。中心的知名度提高了,社会的赞誉令人欣慰,但每个人都累得心力交瘁,而求助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开始反思:中国这么大,需要援助的妇女这么多,我们浑身是铁又能打出几个钉?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反思,我们调整了援助方向,开始有选择性地受理案件,并且规定了代理案件的标准:只援助特别贫困的妇女,承办重大、疑难以及有代表性、有研究价值的妇女权益案件。
  我们觉得法律援助不应仅停留在对某个当事人的援助和某个案件的解决,而应通过对案件的援助,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并找出立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妇女群体权益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通过研究、呼吁、建议等方式促使其得到解决和完善,从而带动一类案件、一批案件的解决,从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实现法律援助。这就是2004年我们开始探索的公益诉讼,在国外又称“高效益性诉讼”或者“改革性诉讼”,原则上是每一个公民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现在中国的案例,往往是受害者个人对国家的普遍性政策问题提起诉讼。它和一般的法律援助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是要通过典型性的诉讼来要解决一个阶层、一个层面的问题,并最终从立法的层面来解决问题。

记者:这样做是否和NGO所提倡的志愿精神相悖呢?
郭建梅:我觉得并不矛盾。只有通过对一类案件的深入研究和发掘,并进而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甚至推动立法,才有可能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做到保障妇女权益。
  比如我们曾经代理过女性高级知识分子的劳动权益保障案件,通过司法诉讼实践,形成了翔实的法律意见书并提交给了有关部门,如果最后男女同龄退休能够被写入法律规定,那就是我们最大的成功,我们不是维护了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一个阶层的女性利益。这和NGO提倡的志愿精神并不矛盾。
  同时,对于没有被中心选中援助的案件当事人,我们会为其提供咨询,尽可能解决她的问题。我们的目的不仅是援助弱势妇女,更是让全中国的女性提高生活品质。

记者:很多公益诉讼针对的就是强大而落后的制度,比起一般的法律援助,是不是阻力更大一些?
郭建梅:阻力要比一般的法律援助大得多。首先是谁站出来为打官司的人买单。提起公益诉讼的人付出的代价是非常惨重的,这会导致诉讼主体缺位。其次是它的目标。要影响和推动该领域立法和政策的变革,加上是民间推动,这就更艰难了。
  我们目前所能够做的,就是调动民间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包括媒体、有关专家、以及其他的NGO力量来进行这类诉讼。这也是我们中心现在的主要运行模式,使用综合的社会运作手段,充分利用行政、调解、媒体支持、专家呼吁和签名、研讨会这些武器,努力争取实现公益诉讼的立法变革,并且也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效。

记者:作为中国第一代NGO人,您已经走过了12年,您觉得现在中国NGO发展的主要困难在哪里?
郭建梅:我觉得经过这些年的发展,环境已经得到了一些改善。在舆论、观念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承认NGO,政府也不再拿有色眼镜看你。政府已经感觉到NGO对社会的良性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NGO的发展,可以说政府的大门已经羞答答地为你打开了。
  从资金方面来说,在国内筹钱还是很困难,这是一个瓶颈性的问题,所有的NGO都存在这个问题。
但我认为最大的问题还是人才短缺。因为现在大家并不把NGO看作是就业的主流,更不是成功的评判标准。社会、政府没有提供一个好的激励机制,工资收入和企业、律师没有办法比。为什么男性做NGO的比较少,因为他要养家糊口,NGO在物质层面能给你的很少。所以要留住人才很难。

记者:那您觉得民间的法律援助中心未来的出路在哪里?您是怎么看待NGO组织的发展前景的?
郭建梅:就是我前面所讲的,所有的法律援助机构到最后都会面临这个问题。我觉得,我们从事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事业的现实意义,并不仅仅在于解答多少法律咨询、为多少名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而在于创立了一个维护妇女权益的民间法律援助新的模式,从事着一项符合社会发展的、前瞻的事业。
  我认为在未来中国,NGO组织肯定会有大发展的。因为NGO是一个自由、开放的平台。你可以按照自己的理想和精神来做。现在中国还是大政府小社会,但是大社会、小政府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这是民主法治的必然趋势,谁也阻止不了。
  现在的生活越来越多元化,各种不同需求的NGO组织会应运而生,这是一种规律,自然法则。NGO组织带给社会的是良性和正面的作用,我对它的发展很有信心。作为第一代NGO人,我能感觉到后来者很多。很多人来向我们咨询,比如西双版纳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等等,他们说我是他们的前辈、启蒙者,我也希望我能用一生的力量来带动和影响更多的人。

记者:您曾经说过您的理想是“做中国第一代有影响的、有倡导力的、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NGO人和公益律师”,现在回过头来看,您认为您做到了吗?
郭建梅:我想,我是努力在做并且已经做到了一部分。但是那种作用、影响还可以发挥得更好。未来还是很艰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印度的特雷莎修女一直都是我的偶像,她的一生都在帮助穷人。她的大主持曾经问过她一个问题,你这点微不足道的力量到底能够拯救多少穷人。她回答说,我希望用我一生的力量。我觉得这就是我现在的感受,我希望用我一生的力量去做这项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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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8日星期日

【China AIDS:5276】 一诺千金、雷厉风行――忆芬兰朋友、前任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代表雷诺舟

 

一诺千金、雷厉风行

――忆芬兰朋友、前任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代表雷诺舟

 

原发:陆军博客http://blog.sina.com.cn/antidiscrimination?retcode=0

 

近日,由于要制作反歧视诉讼案的幻灯片,我浏览了以往的一些工作照片,其中一张赴芬兰诺基亚总部进行抗///威的照片,勾起了我对一位芬兰朋友、前任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代表雷诺舟的回忆。

20072月,我们北京益仁平中心接到了一宗广东的投诉,是投诉移动通讯巨头、芬兰企业诺基亚在东莞的工厂就业歧视。3月,我们协助受害者向当地法院起诉了诺基亚。然而,诺基亚在当地是非常有影响力的企业,法院明显偏袒他们,在立案阶段我们就碰到了法院拖延立案等刁难,案子进行得非常艰难。

20073月的一天,大概是322,在一次会议上,我碰到了雷诺舟先生,当我听说雷诺舟先生的国籍是芬兰的时候,就在会间休息时试探着和他讨论起了这个案子。我也知道,诺基亚是芬兰的骄傲,作为芬兰人的雷诺舟,就算对他们的"民族产业"有所偏袒,也不会令人意外。

没想到,雷诺舟听完我对案情的叙述之后,非常干脆地告诉我,他认识芬兰媒体记者,他会把此事告诉记者,争取能在媒体上曝光。雷诺舟的态度太干脆了,回答太简短了,以至于我不由得怀疑他是在敷衍。

然而,令我意外的是,会间休息还没结束,我就接到了芬兰记者的电话,是来自芬兰国内发行量最大的报纸《赫尔辛基日报》的驻京记者!我大大惊讶于雷诺舟的一诺千金,同时也深刻地体会到,如果没有对公平正义的满腔热情、如果没有嫉恶如仇的精神、如果没有真正把中国百姓当作朋友,是不可能如此雷厉风行的!我在心中暗自赞叹:雷诺舟,人如其名!

整整三年过去了,我依然清楚记得我当时那种惊讶的心情。

其后,《赫尔辛基日报》对我们的案子进行了连续的跟踪报道,芬兰通讯社随即也报道了此案。一年之后,我赴诺基亚的芬兰总部抗///威,芬兰媒体再次进行了大幅报道,记者并且拍摄了那张我举牌抗议的照片,那张照片被中国媒体广泛转载,也留下了我对雷诺舟先生无法抹去的记忆。

曾经在国内和国际上都听到过对联合国驻华机构的批评,但我想,这些机构里正直的官员应该还是占多数,对于那些不畏强权、不计个人得失、真正把中国百姓当朋友的官员,中国的百姓是会把他们永远铭记的!

 

陆军

2010328

 

【China AIDS:5272】 《赵连海这一年》

2010年三月三十日上午,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8号,大兴法院将开庭审判赵连海。
 
@lss007: 《赵连海这一年》 放弃版权,欢迎转发。
 
 
作者:-刘沙沙- 提交日期:2010-3-28 3:08:00 访问:610 回复:22
    
  
  2008年九月初,甘肃省报道多例结石患儿。结石宝宝问题浮出水面。
  
  2008年九月十一日,中国卫生部宣布"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提醒公众停止使用该品牌奶粉。
  
  2008年九月十六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公布69批次婴儿奶粉含三聚氰胺。
  
  2008年九月二十日,北京市民赵连海之子赵鹏润(三岁零八个月),确诊左肾结石。
  
  赵连海,(1972年5月21日――),北京市民,住大兴区团和农场。曾在电视台,国家工商总局的广告公司,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质量报》等多家媒体工作过多年。朋友们对其评价为:"豪爽热情,厚道仗义。"
  
  2008年九月二十二日,赵连海在网上发布呼吁:希望受害者家长组成统一诉讼联盟,准备迎接此后漫长的集体诉讼。
  
  2008年九月二十四日,赵连海创建"毒牛奶"网站,两天后,为了更中性温和,网站更名为"结石宝宝"网站。
  
  9月25日网站服务器在江西开通,赵连海随即向信息产业部提交网站备案信息,但服务器开通十天左右即被关闭,二日后临时转移至日本,于十天左右又转移到江苏,在江苏十多天后也被关闭,当晚更换了另外的服务器,第二天又被关闭,2日后将服务器再次转移到日本。
  
  2008年十月二日,赵连海转发"公盟倡议理性对待三鹿奶粉事件"的文章,并前往超市,购买二箱贴有"经过三聚氰胺检测"标识之牛奶,希望能帮助到愿意改过的企业和无辜奶农,以支持民族工业。
  
  2008年十一月,赵连海在网上发布"受害者统计信息表",半个月内,收回表格两百多份。
  
  2008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为了更多地掌握偏远地区结石宝宝的治疗康复情况,经过多方联系和寻找,结石宝宝家长、公益律师、民间NGO代表举行受害家属联谊会。
  
  联谊会上,赵连海见到了其它几位结石宝宝家长:来自湖北的廖明波,他的女儿廖思瑶,2005年以来已动了三次手术,身上留下了多处伤疤,以及来自甘肃兰州的张龙、裴金鸣、高玲,来自浙江杭州的杨勇,来自江苏苏州的周雄等受害者家属,他们的孩子,有的是双肾多发结石,有的是单肾结石,还有的肾积水,无辜的孩子们,正承受着病痛的折磨。
  
  2008年十二月二日,卫生部通报,截至11月27日8时,累计报告因食用三鹿牌奶粉和其他个别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29.4万人。
  
  2008年十二月二十七日,22家责任企业表示,愿意对近30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元旦,赵连海和其它家长认为,这个一次性赔付方案不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的,遂提出了申诉书。
  
  2009年元月二日,准备举行记者招待会的赵连海等五名结石宝宝家长,被警方控制在大兴区劳教农场。原定举行招待会的场地被封锁,其余家长在路边举行了记者招待会。
  
  元月三日,被释放后,赵连海向媒体指出,警方控制家长没有法律依据。不过,他坚持"家长的声音是善意的,将继续与官方沟通。"他并透露,关押期间,大兴区区长承诺1月15日后与民间建立沟通渠道,家长们也承诺在15日以前不针对现在的赔偿方案发表意见,并希望看到官方真正地重视受害家庭。
  
  …………
  
  2009年三月三日,石家庄三鹿集团拍卖前一天,赵连海和其它家长多次被阻拦出门,警方人员不肯说出不许出门的理由,却坐在赵的车上不下来:"你今天肯定不能走!"阻拦几小时后,直到晚上7点,在赵连海声称要通知媒体到场的情况下,才不再阻拦。
  
  三日晚十一点,赵连海和其它家长到达石家庄住进旅馆,四日早晨五点被警察叫起"查身份证",七点,临出门时又被几十位警察要求"查身份证,调查来石家庄之目的",盘查到上午10点,在家长们已经通知媒体的情况下才放行。
  
  赵连海等人驱车赶往法院途中,法院方向每一个原本正常通行的路口,他们的车辆一到立刻被设卡:"临时交通管制"。连没有红绿灯的胡同口都有警察拦截。家长们换乘出租车,可,在其它车辆能正常通过的情况下,他们乘坐的出租车又被拦截。家长们下车步行3、4公里赶往法院。在靠近法院时,被一些警察招呼:"是来法院的吧?这里走,这里走。"结果,被领到一个封闭的屋子里。赵连海等人发现上当后立刻冲到院子里,把已经紧闭的电动门硬拽开一个缝隙挤了出去。出来后在人行道上被阻拦拉扯,家长们高呼"不要再伤害我们!"才得以脱身。
  
  到法院后发现拍卖已经结束,家长们赶往三鹿集团,到达后又被一些人包围推搡,甚至把上了年纪的郑书贞阿姨拉扯在地上拖拽。赵连海等人只好高声呵斥他们,并向从三鹿集团里出来的记者们举起抗议纸张……
  
  …………
  
  2009年6月,因为到此时只有两位受害人之诉讼请求得到受理,也因为政府承诺过的赔偿方案却被保险公司推说"有些家庭没有文件"拒绝付款,这些受害家庭不得不自己垫付治疗费――
  
  为此,赵连海发布致最高法院及全各级法院的公开信:"鉴于我们的孩子所受到的无辜伤害,政府主导的赔偿对于我们来说,显失公平,而个体诉讼让我们的家庭增加更大的诉讼成本与难度",从而希望"法院继续受理集体诉讼以及其他合理要求。"
  
  2009年六月二十四日,赵连海等四位受害者家长前往石家庄,向三级法院提交了公开信,并提出一些要求:"希望尽快开庭审理已经受理的两件索赔案,希望允许受害者依法选择在产品生产地、案发地、居住地诉讼,希望肯定集体诉讼,希望免除诉讼费用等"如此,"我们民间也会本着宽恕谅解的心态来对待。"
  
  2009年六月二十七日,赵连海接待了河南结石宝宝家长:因小儿麻痹症留下残疾、行动极为艰难的郭彩虹。并在博客里发布了她的文章:《我痛苦所以我坚持》。
  
  2009年七月,发布"把九月十一日定为结石宝宝纪念日"的呼吁书,以求提醒大家"爱护我们民族的所有儿童"。
  
  2009年八月四日,赵连海接到网友短信,丰台马家堡关押上访人员之灰色宾馆"聚源宾馆",发生强奸上访女孩李蕊蕊之案件。赵连海赶往丰台,和逃出聚源宾馆、正前往北京公安局报案的访民汇合。
  
  到北京市公安局后,因为此前市局曾多次将逃出灰色宾馆的访民移交回丰台局、回驻京办,所以大家不敢贸然进入市局,而是在离市局大门东侧几十米远的人行道上彷徨迟疑,并接受了媒体采访。现场访民网友"态度安静,并无横幅、口号、阻碍交通等事,过往行人,通行无碍。"下午两点左右,在场访民网友包括赵连海被警方控制,带至东交民巷派出所讯问二十四小时后放出。
  
  2009年九月十一日,和其它受害者家长举行烛光晚会,悼念逝去的孩子,并祝福继续生存的孩子,"纪念活动进行的非常顺利,过程肃穆庄重。"赵连海表示:"感谢北京政府的理解及帮助,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
  
  2009年九月十二日,北京公安局立案侦查赵连海。
  
  2009年十月三十日,赵对于29日"赵连海被捕"之传言,"本着事实客观的态度"出面澄清。
  
  2009年十一月四日,安徽上访女孩李蕊蕊被强奸一案在丰台开庭。赵连海前往丰台法院,报道审判情况。
  
  2009年十一月四日,赵连海发布消息,全国第一例确定公开审理之三聚氰胺毒奶索赔诉讼案件"王刚诉石家庄三鹿集团案",将于十一月十日在大兴区法院开庭。
  
  2009年十一月五日,结石宝宝家长王刚被海淀区羊坊店派出所搜查并背铐了两个多小时。赵连海发布抗议书并征集签名。
  
  2009年十一月十三日,赵连海陪同王刚,去海淀公安局递交有五百多位网友签名之抗议书。
  
  2009年十一月十三日晚,赵连海被大兴公安局从家中带走。
  
  2010年三月三十日上午八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8号,大兴法院将开庭审判赵连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