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5日星期四

【China AIDS:5568】 【65】我的问题:如果保障参与红丝带论坛的人不被截回去?


是掘墓还是造墓【65】我的问题:如果保障参与红丝带论坛的人不被截回去?

 

常坤

2010714日星期三

 

       我本人对于中国红丝带论坛没有抵触意见,很欢迎!而且由于其中一些报告人和主持人的意见和总结,比如主持人最后总结的时候就明确的说要成为纽带,主动把民间的意见提交给政府有关部门、政协、人大代表等,反而产生了些许信任。

 

       但是因为我的一个问题,有的人明白其中的背景,有的人不清楚,有人私下问了我,有人却在私下骂了我。我认为我有必要补充下内容。我本人强烈地不愿意看到:因为要规避参与者可能带来的麻烦而选择性地邀请参与者的事情发生!

 

我的问题:如果保障参与红丝带论坛的人不被截回去?这并不是红丝带论坛不邀请一些艾滋病工作积极分子,也不是因为红丝带论坛不承担他们的差旅费,而是有一些邪恶的力量不愿意他们参加红丝带论坛。如何处理?如何救济?

 

没人回答!

 

但是如下的事例是否能够避免?

 

       20071019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关于旅行自由和艾滋病工作:给CCM草根组织代表王晓光的信》“我们获悉,我国著名艾滋病维权人士、非工委成员李喜阁女士,因被河南省宁陵县政府软禁在家,不能参加本周(20071019日)在大连召开的非工委工作会议。我们为此感到震惊。一个公民因维护自身权益,长期受到当地政府软禁,甚至曾经被刑事拘留。我们同样震惊的是,王晓光先生及非工委对非工委成员因被软禁而缺席的状况保持了沉默。”实际情况更复杂,等我下次资料找到了再增述。

 

       20071212日—14日全国妇女联合会在京举办“强化妇女群体的综合能力并减少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及感染者的一切侮辱及歧视行为”项目培训班,特邀请李喜阁为培训专家,讲授如何提高妇联领导或妇女工作者在社会性别和艾滋防控方面的培训能力及宣传组织协调能力,以切实提高高危人群对有效预防措施的可及性,可偏向社会性别和公共政策领域。河南省宁陵县公安局却在她家布防,不让去,李喜阁被软禁了,被限止了人身的自由。(20071212 中国艾滋病工作民间组织全国(工作网络)联席会议对李喜阁被软禁不能参加全国妇联会议的立场声明

 

…………

      

       首届中国红丝带北京论坛于75日在北京潇湘大厦召开,论坛临时指导委员会主席王陇德在开幕式致辞中明确表示“我希望各位代表……遵循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艾滋病与人权问题国际准则’……把会议开成‘以人为本、维护权益、没有歧视、平等、开放、尊重、有序’开局良好的会议。”

      

       会议资料《中国红丝带北京论坛临时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一成立红丝带论坛的目的:促进和推动来自社会各有关方面的代表就中国艾滋病防治与人的权益议题进行公开对话;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中有关人的权益相结合的成功经验和好的方法;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上述工作,尤其是公民社会、感染者和受艾滋病影响的人群”;

 

       会议的报告人中,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我的印象中,使用的基本就是“人权(Human Rights)”,甚至王若涛先生要让“人权”写入下一个中国艾滋病防治五年计划,在其演讲报告中,最后三张“What is a “Human Rights Based Approach” to HIV?”“Why China takes a human rights based approach to HIV?”“How to implement the Human rights based approach to HIV?

 

       所以不管主席王陇德的致辞中还是会议资料中的“权益”就是“人权”。而保障一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工作积极分子顺利参加红丝带论坛,就是需要考虑的基本人权问题。

 

       如果说基于某种原因不能解决问题,但至少表达的自由应该给予保障吧!

 

       感谢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和北京益仁平中心,中国艾滋病联席会议在2007年到奥运前后,对于HIV感染者入境问题所作出的贡献和努力。在首届中国红丝带论坛上,不管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爱拿这个例子说明问题,可能没有多少人能够记得(知道)上述机构的努力吧!

 

 

 

附:

 

中国艾滋病工作民间组织全国(工作网络)联席会议对李喜阁被软禁不能参加全国妇联会议的立场声明


    
全国妇联2007121214日在京举办为期三天的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强化妇女群体的综合能力并减少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及感染者的一切侮辱及歧视行为”项目培训班,特邀请李喜阁为培训专家,讲授如何提高妇联领导或妇女工作者在社会性别和艾滋防控方面的培训能力及宣传组织协调能力,以切实提高高危人群对有效预防措施的可及性,可偏向社会性别和公共政策领域。这样好的会李喜阁却去不了,不是她没时间,也不是她不想去,而是她家门口有公安守着,不让去,李喜阁被软禁了,被限止了人身的自由。
    
全国妇联是有中央政府背景的的NGO,它邀请李喜阁去讲课,是对李喜阁女士的信任和尊重。宁陵县公安局不让李喜阁去参会是毫无道理的。李喜阁是河南省宁陵县康乐家负责人,宁陵县康乐家是我们联席会议的成员。联席会议对此非常关注,我们希望全国妇联、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及河南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干涉和调查,并作出处理。我们也希望宁陵县公安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令,尊重最起码的人权,取消对李喜阁女士的软禁,并赔礼道歉。
    
联席会议将继续关注此事,并向有关部门继续反映!
    
    
    
中国艾滋病工作民间组织全国
    
(工作网络)联席会议
     2007-12-12

 

李喜阁进京受阻 艾滋病人家属王小巧被批捕

2007-12-13 14:59:55   发表评论

中国政府继续打压艾滋病感染者群体。河南宁陵县政府谎称维权人士李喜阁尚在" 取保候审" 之中,阻挠她到北京参加有关艾滋病的研讨会。另外,河南驻马店的王小巧被以" 敲诈勒索罪" 批捕。王小巧被抓的前一天正在为输血感染艾滋病的丈夫上访讨说法。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的报导。

 

李喜阁是河南宁陵艾滋病维权人士,是官方眼中的麻烦制造者。她去年七月在向北京卫生部请愿时被河南方面截访回宁陵拘留,取保候审至今年八月。据海外博讯新闻网的消息,李喜阁计划星期一、世界人权日那一天到北京参加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以及联合国艾滋病署等机构合作举行的培训。但宁陵县的国保警察却把她带到公安局扣押直到傍晚六点半才放她回家。但警方继续拘禁李喜阁。主管司法的副县长李萍声称,到北京参加会议的事情要请示上一级的商丘市和河南省政府。到了星期二上午,李喜阁接到全国妇联通知,说河南省政府声称李喜阁尚在 " 取保候审" 中,不能出席会议。全国妇联正在调查核实。本台星期三打电话给李喜阁,她表示:

 

李喜阁:我要参加十二、十三、十四号三天的会议,会议今天开始。

 

记者:河南方面是不是让你去呢?

 

李喜阁:政府现在还没有通知,妇联问我了,我跟他们说了我的取保候审已经结束了,但当地政府不让去,妇联也没有办法。

李喜阁原打算在全国妇联与联合国合作举行的会议中谈对感染的妇女与儿童的救助问题。她说:

李喜阁:现在很多妇女服用一线药物出现了耐药,还有就是现在有一万名儿童感染,中国政府还没有采购儿童药物,现在只有两千份美国柯林顿基金会给的两千份儿童药物,其它的八千名儿童只是把成人药物减低份量服用。但是中国政府不是没有钱,现在我们呼吁政府采购儿童药物进行治疗。

 

对于李喜阁的遭遇,关心艾滋病人权益的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的万延海认为:

 

万延海:这样的一个地方政府公然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为非作歹,草菅人命,竟然没有人管。

 

另外,河南的王小巧为上访第二天即被拘留,现在已被批捕。

 

王小巧的丈夫张先生九六年一月腿部受伤在驻马店市新蔡县治疗期间输血感染艾滋病。当初他们提出赔偿,但因为没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有关输血感染艾滋病个案的先例,因此,王小巧和他的丈夫退而求其次与新蔡方面协调,多年来没有结果,被迫从二零零三年起开始上访。由于丈夫伤残,主要由王小巧去讨说法。十一月二十六日,她再次到郑州上访,第二天即被拘留。王小巧的律师常伯阳对记者表示,王小巧十二月七日上星期五已经被批准建捕:

 

常律师:批捕是上星期五,罪名是敲诈勒索。从我了解的情况,他丈夫说的情况牵涉到的是索赔,从那个情况来看不应说是敲诈勒索,不构成犯罪。但是现在警察也没有透露案情,光说是敲诈案件,具体什么事,在哪里发生,警官也没有说,我们现在要求会见,因为承办人不在,所以没有见到王小巧。

 

王小巧的丈夫张先生对本台表示:

 

张先生:以前没听说有什么纠纷,就是在有人在她妈妈庄稼地附近烧砖窑,损坏了庄稼,王小巧曾让那些人补偿过一点。

记者:你现在家里怎么办?

张先生:没办法,没法过,一方面有两个小孩,大的才十岁,另外我的腿也是因为找他们要钱建房被车撞了,现在躺在床上不能动。

 

 

 

关于旅行自由和艾滋病工作:给CCM草根组织代表王晓光的信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071019

 

中国全球基金项目国家协调委员会(CCM)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或其它非政府组织(草根组织)代表王晓光及"非工委"(非政府组织工作委员会):

 

近期,艾滋病领域一些重要问题引起我们的关注。我们认为这些问题相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自由,也关系到艾滋病工作者的自由,并且我们认为,这些问题相关CCM草根组织代表及其领导的"非工委"的使命。

 

首先,我们获悉,日前,全球基金(全球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理事会代表公民社会的三个理事及其代表团(感染者代表团、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代表团和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代表团)分别发表声明,抗议中国政府限制外国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入境的规定,并表示抵制即将于 20071112-13 日在中国昆明召开的全球基金理事会第十六次大会,要求全球基金更换会议地点。

 

1986年以来,我国相关法规禁止外国人艾滋病患者(包含病毒感染者)入境;相关规定参见附录。

 

我们认为,艾滋病感染者在国际旅行上不受到歧视,享有平等权利,是感染者基本人权的一部分。歧视增加了艾滋病流行对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携带者、被怀疑感染的人们、及其家庭和朋友的影响。

 

艾滋病是我们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这是一个全球问题,它超越国家、宗族、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我们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和资源,包括分享感染者社群的经验,包括分享外国人感染者的经验,包括需要消除对外国人艾滋病感染者入境的限制。

 

我们督促王晓光先生及"非工委"采取积极的行动,在全球合作精神的指引下,要求我国政府采取行动消除对外国人感染者入境的限制,取消出入境健康申明表中相关艾滋病病毒感染和艾滋病的栏目,停止对已经来华的外国人感染者采取粗暴驱逐的做法,而代之以人道主义的关怀。从而,也帮助全球基金理事会可以喜庆地在中国召开理事大会。

 

其次,我们获悉,我国著名艾滋病维权人士、非工委成员李喜阁女士,因被河南省宁陵县政府软禁在家,不能参加本周(20071019日)在大连召开的非工委工作会议。我们为此感到震惊。一个公民因维护自身权益,长期受到当地政府软禁,甚至曾经被刑事拘留。我们同样震惊的是,王晓光先生及非工委对非工委成员因被软禁而缺席的状况保持了沉默。

 

另外,受第八次亚太艾滋病大会邀请,李喜阁女士原本要在20078月份赴斯里兰卡参会,却因当地政府拒绝发放给她护照而不能成行。

 

作为和李喜阁女士长期工作的草根组织成员,我们要求王晓光先生及非工委对河南省地方政府违法限制李喜阁人身自由的情况进行干预。

 

再其次,据悉,王晓光先生和部分非工委成员近期准备访问美国,展现中国艾滋病非政府组织的风采,开展国际交流。有消息表示,你的副代表陕西康同的安然先生因为公安部门拒绝发放新护照,不能办理去美国的签证。原因究竟是什么,请王晓光予以询问。如果是政府剥夺其公民权利,王晓光及非工委应该予以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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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相关外国人感染者入境限制和驱逐出境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123日国务院批准 19861227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1994 7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7 15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第七条规定:下列外国人不准入境:患有精神病和麻疯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

2、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198712 26日国务院批准19881 14日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 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指艾滋病监测管理的对象是:(一)艾滋病病人;(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第四条规定:所有入境人员在入境时,必须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并交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查验。第六条规定:属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不准入境。属本规定不准入境但已到达我国国境口岸的外国人,应当随原交通工具或所在国交通工具尽快离境,必要时由我民航、铁路、交通部门安排其离境,离境前由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采取隔离措施。第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如被发现属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所指人员,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可提请公安部门令其立即出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1989210日国务院批准 ;198936日卫生部发布;1989 36日起实施)第九十九条规定: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所发现的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的外国人入境。第一百条规定:接受入境、出境检疫的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1980年代初期,艾滋病病毒和艾滋病被发现开始在世界范围流行。作为对一个严重传染病的防御策略,我国政府采取了闭关锁国的政策。一方面,政府颁发法令,禁止血液制品的进口,因为艾滋病病毒被发现可以通过血液传播;另一方面,政府颁发法令,禁止外国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入境。

 

闭关锁国的政策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高耀洁在"打破"艾滋病长城" 里的沉默" 2001 5 31日在全球健康理事会年会乔纳生.曼全球健康和人权奖颁奖大会上的发言)一文中指出:"这个想法非常天真,要把艾滋病拒之国门之外,这对于长期封闭的中国社会来说,非常具有诱惑力。我们国家自从 1980年代中期和后期,开始禁止进口血液制品,并对外国来华者与长期生活在国外的中国居民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查。然而,来自中国本地的血液及其制品长期来却缺乏严格的筛查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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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坤

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 总协调人
北京益仁平中心 理事

Chang 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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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

【China AIDS:5566】 Fwd: 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66/10号决议


马克

感谢您的信息分享,现转发该信息向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邮件组,该组有成员两千多人,服务广泛。

顺便说一下,我现在的电子邮件地址是: changkun2010@gmail.com 

谢谢!

常坤


Begin forwarded message:

From: 常坤 Chang Kun <changkunchina@gmail.com>
Date: July 14, 2010 5:39:02 PM GMT+08:00
Subject: Fwd: 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66/10号决议



---------- 已转发邮件 ----------
发件人: China <china@unaids.org>
日期: 2010年6月15日 上午11:02
主题: 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66/10号决议
收件人: Jht4107@126.com, km70gongshe@126.com, xsuanyuenlongxi@gmail.com, 447294492@qq.com, theboychina@yahoo.com.cn, hua.jiang@aibai.cn, hero7758@yahoo.com, 165199@163.com, lastaries9@hotmail.com, changpengchina@gmail.com, luyadong5868887@163.com, daixiaochi@163.com, zhurengao@163.com, 17603177@qq.com, 7247349@qq.com, maoling@sohu.com, anhuitongzhi@gmail.com, ahtzgzz@gmail.com, fyluguang@sina.com, 772456479@qq.com, 93690954@qq.com, ascaihong@163.com, anshan1984@163.com, nbxinxiwang@126.com, keer-4355@163.com, cyfz@vip.qq.com, btcytk@yahoo.com.cn, Cxycheng2003@yahoo.com.cn, Menglin2801@gmail.com, changkunchina@gmail.com, manchuriansun@hotmail.com, jh0052@163.com, glsag@yahoo.com.cn, boycel@yahoo.cn, Zhuhe888@126.com, L_daytop@yahoo.com.cn, busizhihuoyan214@sina.com, jxqzhb@yahoo.com.cn, uighuronline@gmail.com, yanyang1268@yahoo.cn, tanjieying8858@hotmail.com, lujunchinacn@gmail.com, qzqianshou@gmail.com, Feeleel@qq.com, Liguibin888@163.com, 308298803@qq.com/yulonglijie@163.com


 

各位同事:

 

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的各会员国于201059日在韩国政府主持的委员会会议上共同通过了《66/10号决议:呼吁采取区域行动,在亚太地区实现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服务的普遍可及》,决议内容请参看附件。

 

    该决议在几个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1.联合国亚太地区的会员国首次在政府间的交流协作中具体记载了各会员国对"主要受影响人群中的艾滋病高流行率,其中包括性工作者、注射吸毒者和男男性行为者,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开展和有效落实艾滋病应对措施和相关风险因素的法律和政策"的关注。

 

2.这项决议呼吁所有成员及准成员"加强承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关于艾滋病治疗的普遍可及的目标,考虑亚洲委员会和太平洋地区艾滋病委员会的相关建议,通过循证和社会性别相关的国家战略规划,……实现有效地预防干预"。

 

3.决议呼吁所有成员及准成员"普遍可及要以人权为基础,采取措施解决羞辱和歧视的问题,以及影响艾滋病防治有效落实的政策和法律障碍,特别是针对主要受影响的人群"。

 

4.决议呼吁"根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2009-2011年成果框架》中确立的重点领域,促进亚太各国的区域合作以及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民间团体、宗教团体和私营部门的合作"。

 

该决议"要求执行秘书在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的权限内与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UNAIDS)、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展开密切的合作,在亚太地区组织一次高级别的政府间评估,评估《关于艾滋病病毒/艾滋病问题的政治宣言》、千年发展目标及实现普遍可及等方面所取得的进展,确定可以开展区域合作的领域,尤其是在确定和消除政策和法律障碍、促进卫生和其他部门(包括司法、治安和禁毒等部门)间的对话方面"。

 

最后,决议要求我们努力"促使将于20106月举行的联合国大会艾滋病问题评估会议注意到本决议"。

 

我已经将此决议发给主要政府相关部门、公民社会和国际合作伙伴。

 

谢谢!

 
    此致
 

敬礼

 

马克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

代表/国家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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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坤
133 4910 8944(全国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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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温家宝

2010年7月13日星期二

【China AIDS:5565】 万延海7月15日欧洲议会听证会发言稿征求意见:建立和中国公民社会的战略关系

反馈意见可以在北京时间7月14日24时之前给我,wanyanhai@gmail.com
 

建立和中国公民社会的战略关系(征求意见稿)

欧洲议会外交委员会人权分会听证会上的发言

2010715 布鲁塞尔

万延海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所长

 

尊敬的主席(先生、女士)、欧洲议会人权分会成员、工作人员:

 

首先,我感谢大家邀请我来欧洲议会人权分会发言,听我介绍我和我们机构在中国的遭遇和困难。我将在我的发言中陈述欧洲联盟和中国公民社会建立战略性关系,制定战略性支持中国公民社会和竞争性政治力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制定援助中国公民社会的专项预算。

 

我是一名公共卫生工作者。我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已经有20年历史。遗憾的是,我却不得不再次离开我的国家。我希望我可以再次回到中国工作。虽然法律上我可以回去,但如果我回去,我和我们的机构却不能正常工作,而我个人也可能面临严重的政治迫害。我需要欧洲联盟的支持!我希望欧盟帮我建立回到中国工作的信心!

 

1994年,我在北京创办了一个叫做北京爱知行动项目的民间艾滋病组织。2002年,我们在北京工商部门注册了"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后在政府要求下更名,我们对外继续称"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中国政府限制独立民间组织的发展,很多组织不得不在工商部门注册为企业。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致力于艾滋病防治、保护公众健康和人权。我们主要在社会边缘和弱势群体里工作,涉及男女同性恋和跨性别群体、流动人口和都市流动的少数民族群体、女性工作者、毒品成瘾者、青年学生、血友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我们在全国范围通过合作伙伴开展艾滋病防治和人权保护工作,建立广泛的社群组织网络。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在中国男女同性恋者人权保护、揭露中国血液传播艾滋病问题真相、保护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保护受到艾滋病影响少数民族群体的人权比如生活在都市里的维吾尔人的权利,发挥重要的作用。

 

2006年底以来,我们遭遇越来越多的政府压力,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受到了来自政府多个部门的打击和骚扰,包括:

1、  117,北京爱知行研究所16周年庆祝活动被北京市公安局取缔;

2、  31-15日,警车24小时停在我的家门口;

3、  31,国家外汇局限制境外基金会给中国工商注册民间组织捐款的规定生效,民间组织得到境外基金捐款需要公证捐款合同书;

4、  33,爱知行关于性工作者健康和人权的会议被北京市公安局取缔;

5、  34,中共中央宣传部下令媒体不得报道爱知行研究所和万延海本人;

6、  318,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来爱知行研究所检查机构名称,认为"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和我们公司法律注册名称不一致;

7、  325,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来爱知行研究所传达税务检查通知,随后检查扩大到要求索取机构注册以来的所有工作文件,威胁艾滋病组织工作中涉及到的人员隐私;

8、  330,我在广州一个大学的演讲被警察中途阻止;

9、  331,广州各个大学得到通知,不得邀请我去讲课;

10、              420,北京市消防局来爱知行检查安全防火工作;

11、              421,北京市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派人来爱知行检查安全防火工作;

12、              7月,爱知行收到北京市海淀社保局检查通知;

13、              7月,为爱知行提供印刷服务的厂家受到调查,处罚情况不清楚;

14、              77,爱知行1名法律工作人员被传唤,下令取缔78晚上播放一个艾滋病病人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及其上访维权的纪录片。

 

爱知行不是唯一受到打击和干扰的机构。20097月,北京市税务部门给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严重罚款,随后取缔公盟法律中心,中心负责人许志勇博士被刑事拘留和逮捕,现在取保候审中。

 

2010年以来,中国政府针对广泛的公民组织采取行动。年初,教育部文件点名乐施会,要求各个大学阻止乐施会等机构在大学招募志愿者到维权组织里工作。3月下旬,在教育部要求下,北京大学宣布解除对北京大学妇女法律援助和研究中心的挂靠。3月下旬,NGO发展交流网被关闭。

 

中国政府也针对广泛的公民社会进行打击,包括对宗教团体、维权律师、上访人士、异议人士、网络活跃人士、少数民族活跃人士。中国政府试图控制互联网,禁止媒体发布政府不喜欢的消息。

 

中国政府打击独立民间组织和各种公民社会力量的行动,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违反联合国人权公约、违反欧盟外交政策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然是一党专制。中国共产党动员警察和武装力量压制社会反抗运动。

 

欧盟中国政策致力于通过政治对话和中国保持接触、推动中国在法制和尊重人权的基础上向开放社会转型、鼓励中国进入世界经济并推动中国社会经济改革。

 

我欣赏欧盟致力推动中国在法制和尊重人权基础上向开放社会转型的立场。我支持欧盟继续通过政治对话和人权对话,保持与中国政府的接触,推动中国政府接纳公民社会和开放社会的理念。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到,和中国的接触包含和中国人民的接触,特别是正在兴起的公民社会的接触,包括接触那些受到政府打击的维权人士和异议人士。遗憾的是,中国政府拒绝中国公民社会参与人权对话,甚至拒绝在海外的中国人权组织通过国际组织参加到人权对话中。

 

我认为,欧盟需要发展和中国公民社会的战略关系,建立接触和扶持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策略,帮助中国公民社会参与到人权对话中。建议通过下列途径推动中国公民社会参与到人权对话中来:

1、  人权对话两个月前,欧盟委员会中国代表处网站发布人权对话的消息,征集中国公民社会和维权人士的意见和报告;

2、  人权对话前夕,欧盟委员会公布意见征询的情况和欧盟对上述问题的回应,欧盟在本次人权对话中的立场;

3、  人权对话一个月前,欧盟委员会中国代表处协调成员国领事馆,在各地组织一次中国公民社会和维权人士的圆桌会议,听取公民社会和维权人士对人权对话的意见;主要邀请那些不能通过中国政府渠道参加人权对话的组织和人士;

4、  邀请圆桌会议代表选举2名公民社会代表,欧盟负责推荐给中国政府,邀请参加人权对话;2名被推荐代表也可以公民社会代表名义,致信中国外交部,要求参加人权对话;中国政府是否接受欧盟推荐的中国公民社会代表,作为评估人权对话效果的指标;

5、  人权对话一个月后,欧盟委员会中国代表处协调成员国领事馆,在各地召集人权对话信息分享会,介绍人权对话的情况和相关问题的进展;主要邀请不能通过中国政府渠道参加人权对话的组织和人士;

6、  建议通过欧盟参加人权对话的国际组织,通过至少一个位于中国国内的公民社会组织或维权人士代表,提前两个月向中国公民社会和维权人士发布意见征集的消息,通过中文收集公民社会的意见;

7、  建议通过欧盟参加人权对话的国际组织,人权对话前夕公布该组织参加人权对话的文稿,对话后发布该组织参加人权对话提出来的主要问题和立场声明;

8、  欧盟组织评估中国公民社会参与人权对话的意义和效果,制定下一步行动策略。

 

欧盟认识到,人权对话不能代替中国(中国人)自己的行动。欧盟委员会通过合作项目支持中国的人权工作,但是遗憾的是,合作项目主要通过中国政府或政府选定的团体或大学开展工作。鼓励中国政府尊重人权和法制改革,是中国人权保护行动的重要方面,但考虑到中国政府经常侵害人权,仅仅通过政府工作是不够的,也非常危险。为此,我建议如下:

1、  欧盟委员会把合作项目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通过中国政府及其选择的团体或大学,一部分通过独立的公民社会组织;

2、  鉴于中国越来越活动的公民社会及其对人权行动的需求,欧盟委员会需要增加给公民社会开展人权行动的合作项目预算;

3、  开展能力建设活动,帮助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和维权人士,了解欧盟人权工作机制和项目基金的管理能力;同时,简化申请程序,接收通过中文的资金申请书;

4、  欧盟委员会协调成员国政府合作项目或援助基金,推荐中国独立的公民社会组织和维权人士;

5、  欧盟委员会协助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和维权人士参加申请欧盟全球民主和人权项目;欧盟全球民主和人权项目,给中国国内工作的公民组织设定专项经费预算;

6、  欧盟鼓励国际非政府组织和中国国内工作的公民组织或维权人士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参与人权对话、人权行动和能力建设工作;

7、  欧盟委员会建立或支持一个中国人权工作公民社会组织和人士的研究机构,每年发布中国公民社会和维权人士参与人权工作的报告,分析维权人士面临的威胁和挑战,为欧盟提供政策建议;

8、  欧盟委员会支持为中国人权工作的组织和人士提供服务的机构,包括信息分享、项目策划和项目书起草、能力建设、安全防护工作;

9、  欧盟对其支持的联合国机构在华人权工作,需要评估其独立公民社会参与情况;

10、              欧盟委员会并协调成员国政府、国际非政府组织,设立帮助维权人士处理紧急情况的救援基金,保护人权工作者的安全;

11、              鉴于中国政府可随意打压公民社会组织和维权人士,中国需要发展竞争性政党,保护公民社会和维权人士;如果缺乏政党竞争,中国政府打压公民社会在国内政治上没有后果,公民社会依然是一盘散沙;国际社会应该支持中国竞争性政党的出现和发展;

12、              欧盟协调成员国在华领馆,为维权人士及其家庭处理危机情况提供签证便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