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6日星期六

【China AIDS:5188】 Fw: 维权网发布中国人权捍卫者状况民间报告(2009)

 

From: 维权网3
Sent: Tuesday, March 02, 2010 10:33 AM
Subject: 维权网发布中国人权捍卫者状况民间报告(2009)

您好,维权网已经发布中国人权捍卫者状况民间报告(2009)(1),敬请查阅和广为传播,谢谢,祝好!

原文网址: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1/201003/20100302091859_20170.html

附:该报告目录和前言

维权网CHRD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网站:http://crd-net.org 信箱: crdnetwork@gmail.com

 

推动人权保护、协助民间维权

中国人权捍卫者状况民间报告(2009)

维权网2010年3月1日发布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人权捍卫者举行和平集会与示威游行的权利

第二章  人权捍卫者自由结社的权利

第三章  人权捍卫者的信息权与知情权

第四章  人权捍卫者参与治理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

第五章  人权捍卫者寻求司法救济、维护司法公正的权利

第六章  人权捍卫者遭受暴力、威胁和打击报复

第七章  人权捍卫者筹集资源、接受和使用资助的权利

第八章  政府失职,人权普及教育落后

结束语:诉求与建议

资料来源

 

前 言 

内容概述 

2009年,是中国公民维权运动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加强打压力度的一年,也是许多人权捍卫者不畏艰险、执着推进维权行动的一年。尽管他们遭受到当局的严酷打压,但是中国大陆的人权捍卫者不屈不挠,守望相助,通过群体事件和个案推动维权,开拓了一定的空间,如成都"链子门"事件(当地人权捍卫者群体以铁链锁手抗议司法不公)、石首事件、通钢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孙东东事件、结石宝宝案、谭作人案、邓玉娇案、严晓玲案、李蕊蕊案、上海"钓鱼执法"案件、网民阻击绿坝事件、广州市民反对上马番禺垃圾焚烧项目事件、冯正虎争取回国权案、北大五学者建议立法机关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违宪审查、维权组织和维权人士呼吁废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遍及全国各地的反抗强制拆迁和强行征地的维权行动以及大规模的上访维权行动。 

这些事件的发生充分展示了中国公民维权运动正在发展壮大,突显出民间力量的逐渐成长和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权利受到较大侵害的弱势群体中,越来越多的公民自发起来维护自己和本社区群体的权利。此外,中产阶层包括白领和知识社群对底层人权的关注和人道关怀势头有增无减:他们与草根群体联手,弘扬志愿义务精神,发挥及时动员的能力和独立自主性,巧妙地运用网络与通讯技术,推动了公民维权运动的发展。 

由303名中国公民发起的、以落实《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为主要诉求的《零八宪章》发布一周年来,参加实名联署的各界人士已达到一万多人。尽管当局采取全国性的封锁和打压行动,并于2009年12月25日圣诞节当天重判了宪章的发起人和起草人之一刘晓波博士,但不仅没有一个联署人退出签名,而且有600多名签署人联名发表声明"愿与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不惧承受刑罚。中国当局公然违反国际人权公约、以言治罪、重判刘晓波、打压《零八宪章》的恶劣行为,引发了国际主流文明社会自1989年以来对中国人权现状的空前高度的关注和强烈抗议! 

在2009年4月,政府虽然出台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但里面没有任何关于推进保障公民言论表达、结社集会、参政与参与人权活动的权利的具体措施。2009年,中国的人权捍卫者继续遭当局打压,重点是对民间维权组织和维权律师群体的打压。例如,重罚公盟、查抄益仁平中心、威胁和限制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和德先生研究所、骚扰广东东莞的劳工法律援助社、以不通过年审的方式剥夺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和一批维权律师的执业权。全国各地的人权捍卫者继续频繁受到各种形式的打击和监控,如骚扰、传讯、拘押、软禁、监视居住、限制行动自由、被强行带到异地看管、跟踪叮梢、窃听、监控电脑网络、搜查私宅、没收私人财产、开除公职、利用户籍管理和居住证施压,等等;甚至被身份不明的人员绑架、毒打,被判处刑罚与监禁,等等。 

2009年,中国人权捍卫者的工作和生存境况继续恶化,他们面临人身安全受威胁、自由遭到限制和剥夺的严重困扰,主要是由于当局对"零八宪章"签署人的打压、对"六四"20周年纪念活动的压制。 根据维权网发布的《中国维权动态》周刊报道统计显示,1在过去一年的时间里,全国各地维权人士受到抓捕、拘留、关黑监狱等迫害的人次总数达到了1416(这些人中不包括被软禁、传唤、在家中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士);因从事维权活动而被判实刑的有49人(这些人中不包括还有一部分人因为证据不足,延长审查期限等原因被超期羁押中);被处劳教的维权人士达210多人。 由于维权网的信息采访和核实的能力有限,我们只对以上数据中部分信息进行过抽查核实。限于信息封锁和官方对从事人权信息收集工作的人士的迫害,全国各地维权人士遭打压和迫害的实况很难调查,实际数字应该高出我们收集到的、核实过的数据。2 但从上述数字中也可管窥出政府对维权人士打压的严酷性。 

这种高压并没有吓退维权运动的延伸和发展,人权捍卫者群体继续以他们的勇气、智慧,以宪法和法律为工具,与腐败官僚、野蛮暴力、威权体制以及非法执法行为展开较量和博弈。社会良心界和国际社会的关注与支持,继续对维权运动的扩展提供道义支持和能力资源。中国的人权保护与侵权救助仍然远远滞后于中国政府的国际承诺和宪法规制之后,但是公民参与维权、民间公益社团趋于成熟乃是改变现状落实人权保障的主要希望。 

2009年是21世纪初开创的中国民间维权运动的延续,但是,也呈现出这样一些值得注意的趋向: 

1、积极扩大公民参与:由于公民社会空间的拓展、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同时,恶劣的腐败侵权事件继续频繁发生,2009年更多受到激发的公民参与志愿维权。许多专业人士、公益知识精英和城市中产阶层开始从网络社区进入到现实社会,参与维护人权的行动,有些逐渐成为维权运动的中坚力量。人权捍卫行动继续从精英走向草根、从都市向乡村拓展,参与者的社会广泛性(律师、知识分子、农民、市民、劳工、业主、教师、复转军人甚至包括警察等等)在持续扩散。维权运动的主流仍然是城市知识精英和中产阶层职业人士,草根人权捍卫者仍然面临当局的更为严酷的打压。 

2、巧妙使用网络工具:网络和通讯技术和突破网络封锁的技术在维权活动中的作用愈来愈突出,2009年更多的公民社会人权捍卫者使用这些技术来获取与传播信息、推进维权行动。正如互联网革命的思考者克莱・舍基(Clay Shirky)所言:"我们在历史上高估了计算机联网的价值,而低估了社会联网的价值"。3  2009年,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6%,超过世界平均水平。4  特别是微博客崛起,使得网络社群的联系更加紧密,议题更加广泛,互动更加便捷。公民记者、公民调查员、公民维权者主要通过推特、饭否等微博和聊天群、邮件组、手机短信等网络手段进行联络、组织与社会动员,展开集体行动。例如云南"躲猫猫"事件、邓玉娇案、严晓玲案、李蕊蕊案等大量维权事件,都是使用网络工具发起的公民维权行动;律师李庄被以"伪证罪"起诉时,中国一批维权律师也是通过网络联署的方式质疑司法不公。类似通过网络来集体表达维权人士的声音、组织呼吁和救援活动,在2009年已经成为网络上的一种常态。随着网民数量的急速增加,网络正在展示它的优势、发挥它的灵活性和突破政府信息封锁和摆脱操控的潜力。当然,这种网络群体发声和呼吁救援行动也招致官方对此进行重点打压,不仅联署材料在国内网站无法张贴、传播,而且直接组织发起这种联署活动的人士也常常被警方传唤、威胁甚至抓捕、拘留、判刑。 

3、民间组织遭受重点打压:2009年官方对民间社团严格控制、重点打压,非政府独立人权社团仍然难以取得合法登记、公开从事人权保护工作,通过工商登记注册方式设立的维权NGO(如"公盟")尤其频遭骚扰和打击。但是,许多得以合法开展活动、往往被限制在特定群体权益的区域内的社团(如妇女、儿童、残疾人、流动民工、健康、环保、艾滋病等方面的民间公益社团),以及其他许多无法正式注册公开活动的民间社群及松散的网络群体,继续拓展民间维权的空间,并在这些特定领域里为推动人权保护发挥着积极作用,做出各自的贡献。 

4、暴力抗争势头抬头值得担忧:非暴力、公民不合作、依法抗争依然是2009年公民维权方式的主流,但暴力自卫或被迫使用暴力进行维权抗争的事件呈现上升的趋势,并得到一定的民间舆论同情。由于警察频繁使用暴力对待维权群体,和平的示威和集会往往变成流血冲突。这一趋势与中国社会官民冲突的加剧和政府打压的残暴有密切关联,但是,也值得关注维权运动走向的人士担忧。以暴抗暴,会减弱依法维权的道义支持,同时容易给警方造成严加镇压的口实,使公民的生命和财产遭受更为惨重的损失。 

在本报告的结尾部分,我们就如何推进保护人权捍卫者,向全国人大和中国政府提出了一些基本诉求和建设性意见,主要包括:尽早批准加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那是保护公民维护人权的国际法基础;彻底审查《刑法》中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条文,废止以言定罪的《刑法》第105条第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制止有关当局以此项罪名来打压和制裁人权捍卫者;废除劳教制度, 结束完全不经过司法程序对人权捍卫者进行任意羁押的状况;重新修订《律师法》,废除第37条规定国家可以认定律师在法庭上的言论是否危害国家安全、是否构成恶意诽谤和扰乱法庭秩序;根据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确保律师享有表达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结束对维权律师的迫害;禁止设置"黑监狱"、"法教班"这一套违宪、非法、侵权的任意剥夺人身自由的设施来制裁人权捍卫者;对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违宪审查,使其与《宪法》第35条规定的言论表达自由的原则相符,结束对人权捍卫者网络言论信息自由的压制和迫害;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违宪审查,遵循《宪法》第35条规定的结社自由的原则,保护人权捍卫者充分行使结社自由权利;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进行违宪审查,使其与《宪法》保障公民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规定相符合,结束警方禁止人权捍卫者集会和示威游行、对他们申请游行示威许可进行惩罚;等等。

定义、方法 

这份《2009年度人权捍卫者报告》有别于全面的人权状况报告。它着重评估中国政府在过去一年内落实国际《人权捍卫者宣言》的情况,按照这个宣言的主要条款去对照评估政府在人权捍卫者权利保护方面的表现,集中关注的是人权捍卫者(维权人士)的境况,并追溯制度及法规方面的根源,提出改进建议。 

本报告的内容、章节和顺序是按照联合国大会1999年通过的《人权捍卫者宣言》重点条款来撰写的。为此,我们使用的"人权捍卫者"的概念所依据的也是《人权捍卫者宣言》蕴含的定义,即: 

    任何个人或社团,不管从事什么职业、来自什么文化或民族背景、信仰什么宗教,只要他(她)们认可人权的普世性、并通过和平(非暴力)方式去推动保护人权、消除对基本自由和权利的侵犯,无论贡献大小,都可以被称为人权捍卫者。  

目前国内常用的"维权人士"这个概念,给我们这里使用的"人权捍卫者"的概念是交叉的。 人们往往给"维权人士"赋予不同的涵义。 根据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人权捍卫者"并不仅仅限于那些在较长期内投入较多时间去推进人权保护的人士,包括全职和兼职的民间非盈利机构的工作者和义务人员。 任何人,只要认可人权的普世性原则,即,不止是认可自身个人或某个特定社群享有某种人权,而是认可所有的人无论什么身份或特征都享有所有的人权,并接受非暴力抗争人权的准则,参与了推动人权保护的活动,都可以被称为人权捍卫者。 所以,人权捍卫者包括那些在认可普适性和非暴力原则的大前提下,在短期内或在某个方面参与推进人权的活动的人士(如,反对强迫拆迁维护房屋权、揭露腐败监督政府官员、寻求司法公正的访民),甚至以政府公职身份参与或从事这些活动、认可这些原则的人士。人权捍卫者不必是一种职业、也不必是一种身份。 只要是在一个特定的场合和时段进行了或参与了维护人权的活动,无论贡献大小,这样的人士都是人权捍卫者。如果他们因为参与这些活动受到打击报复或骚扰迫害,他们遭受到的就是对人权捍卫者的迫害。 为了叙述上的方便,在本报告里,我们对"人权捍卫者"和"维权人士"这两个提法没有进行严格的划分。 

根据《人权捍卫者宣言》所重点关注的方面,本报告的各个章节分别关注2009年中国大陆人权捍卫者或维权人士的言论、出版、获取和传播信息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人身自由或免予酷刑、任意羁押的自由;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监督政府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得到司法救济的权利,为人权活动筹集、接受和使用资源的权利,等等。 

本报告使用的是民间维权人士汇集的大量的信息材料,并在对这些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编写而成。大部分信息已经汇入"维权网"在2009年当中发布的民间维权人士撰写的调研报告、关于维权个案的声明公告和信息报道。限于篇幅,我们所列举的并不是2009年所发生的所有或多数个案/事件,而只是极少数具有代表性的个案,用来论证和阐述相应的论点和结论。 

维权网将把这份报告提交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委任的"保护人权捍卫者特别报告员",以此行动来履行公民监督政府落实其国际人权承诺的义务,协助国际人权机构有效关注中国人权捍卫者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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