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星期二

【China AIDS:5115】 关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接受社会公众捐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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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接受社会公众捐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0年2月2发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理事会2010123发布《关于爱知行接受公众捐款和支持的决定》。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出于善良愿望,为了艾滋病防治公益事业,基于非政治、非宗教、非盈利的目的,遵守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政府、公众和捐款人监督,特此发布该决定,旨在在中国大陆境内募集资源,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和相关人权保护。为确保本行动遵从中国法律政策,关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接受社会公众捐赠的决定,提供以下法律意见:

一、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作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接受社会公众捐赠,是合乎法律的行为。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是由1994年的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发展而来,2002927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依法登记成立,曾用名称为"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中心",现名称为"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性法人。

目前,在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925发布施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925发布施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925发布施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20001219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871实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对接受捐赠、资助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这些规定中,接受捐赠、资助的主体仅限于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非盈利性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等,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91实施)第十条中明确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本法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对企业性质的法人单位接受社会公众捐赠事项没有予以禁止或限制。

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找到关于企业接受捐赠的相关间接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311执行)中规定,"(二)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帐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们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11施实)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八)接受捐赠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11施实)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我们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作为企业性质的法人单位有接受社会公众捐赠的权利,而且此捐赠享有和企业其他资产一样的地位,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的一部分;同样,也承担同其他资产一样的义务,依法纳税。

20091225发布的即将于201031执行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63号),更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境内企业接受境外的捐赠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程序予以办理,"三、……境内企业接受或向境外营利性机构或境外个人捐赠,其捐赠外汇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关闭按照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综上,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确定,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作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接受社会公众捐赠的行为,是合乎法律的行为。

 

二、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将接受的社会公众捐赠用于国家的艾滋病防治,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属于国家应予以鼓励和支持的范畴。

我国的相关政策、法律鼓励公众广泛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捐赠,并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国家还对企业和个人向艾滋病防治事业的捐赠依法给予税收上的优惠。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捐赠,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13号)"(四)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国家对企业和个人向艾滋病防治事业的捐赠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七条" 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是中国的艾滋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公益组织,在中国从事艾滋病相关的非盈利性社会工作,致力于通过教育、关怀、研究和呼吁,维护我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权益,防止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预防艾滋病病毒的进一步传播,为感染者权益和公共健康营造一个善性的社会环境。爱知行研究所作为艾滋病防治和公共卫生领域的公益性民间组织,接受捐赠用于国家的公益事业,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另外,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将捐赠专项用于支持安全套推广、教育资料印刷、感染者治疗关怀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对协助政府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推动高位人群行为干预措施的落实,以及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关怀,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和优势,为我国的艾滋病防治事业做出的努力和贡献是令人瞩目的。

因此,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接受社会公众捐赠用于国家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属于国家予以鼓励和支持的范畴。

 

三、北京爱知行接受社会公众捐赠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捐赠协议约定、捐款人意见、公告《关于爱知行接受公众捐款和支持的决定》所说明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

2、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

3、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审计机关、税务机关的监督;

4、运作与财务收支上注重并保持公开与透明,接受公众、政府和捐款人监督。

四、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理事会决议接受公众捐赠,应履行做出的以下承诺。

1、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所长或指定人员负责每个季度向社会公布捐赠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信息通过"爱知行动"网站(http://www.aizhi.net)、"爱知行动"邮件组(aizhi@yahoogroups.com)、"爱知行动"博客(http://blog.sina.com.cn/aizhixing)等发布。

2、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接受社会捐赠和资金使用,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保护捐赠人的隐私。

3、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接受社会捐赠和资金使用,接受捐赠人的监督和问讯。问讯需要提供银行汇款的凭据(扫描或传真)和问题。问讯联系传真:010-88114683,电子信箱:aizhixing@aizhi.org

4、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每年年初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机构的财务和纳税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审计报告将通过网站、邮件组和博客向社会公布。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在选择审计机构时咨询捐赠人的意见。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法律项目

201022发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理事会

关于爱知行接受公众捐款和支持的决定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0年1月23发布

 

根据20091227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理事会议关于"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公开在国内外募集资源,支持安全套推广、教育资料印刷和感染者治疗关怀等工作"的精神,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理事会成员进一步接洽,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禁毒法》和相关法律精神形成下列"关于爱知行接受公众捐款和支持的决定",支持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在国内外接受公众和企业单位捐款、捐献物资、提供人力支持和建立对外筹资合作机制:

1、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接受个人和企业单位的捐款,支持安全套推广、艾滋病防治教育资料印刷、感染者治疗关怀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在各地开展筹款活动,遵循所在地的法律规定,寻求当地组织或个人的合作和支持。

2、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工商注册名: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专门帐户,接受中国大陆境内个人和企业单位的捐款。目前,接受中国大陆捐款的银行帐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名: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阜成路支行

开户单位名: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35110188000077191

开户银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邮编:100037;电话:010-68727490

开户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2号中裕商务花园12B2层,邮编:100142,咨询电话:010-88114683,联系信箱:aizhixing@aizhi.org

3、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所长或指定人员负责每个季度向社会公布捐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信息通过"爱知行动"网站(http://www.aizhi.net)、"爱知行动"邮件组(aizhi@yahoogroups.com)、"爱知行动"博客(http://blog.sina.com.cn/aizhixing)等发布。

4、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接受社会捐赠和资金使用,尊重捐款人的意愿,保护捐款人的隐私。

5、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接受社会捐款和资金使用,接受捐款人的监督和问讯。问讯需要提供银行汇款的凭据(扫描或传真)和问题。问讯联系传真:010-88114683,电子信箱:aizhixing@aizhi.org

6、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每年年初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机构的财务和纳税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审计报告将通过网站、邮件组和博客向社会公布。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在选择审计机构时咨询捐款人的意见。

7、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接受物资捐赠、人力资源支持和其他各项支持。

8、任何机构和个人帮助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对外筹款,需要通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注册名: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并获得书面许可函。筹款活动必须依法进行。联系传真:010-88114683,电子信箱:aizhixing@aizhi.org

9、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寻求在各地建立合作伙伴,协助筹款和共同发展。

以上决定,自2010123生效。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理事会保留对本决定的解释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理事会

201012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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