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日星期日

【China AIDS:6640】 红丝带北京论坛7月4日会议直播2:李�教授演讲

李�:要上安国体,下安民心,我不考虑后果,我只想提一句话:民脂民膏,上天难欺。我不想送他们进监狱,我只希望他们有良心,食不能味,夜不能寐
9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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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要明确责任,宽大处理
14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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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遁:司法不公,法律救济的功能无法发挥作用,国家威信司法尊严丧失。污血事故这是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不仅是民事责任,还有刑事责任,污血事故也是“以危险办法危害公共安全”。
19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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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我们血液出现了那么多问题,我们死了那么多了,哪个部门谁来讲清楚,这是场特别特别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死了多少人啊!我们都是在明知的情况下,拖延,所以这是相关部门没有积极履职或是履职不当
27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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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人出来承担责任吗?大少了
34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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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个民族如果不正视错误和责任,那就还会犯第二次错误!!我们必须要让做坏事的人得到教训,这是对正在做坏事的人或准备做坏事的人是一种警示。掌声四起!不要以无过错赔偿为由逃避责任的承担!
44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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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遁:邱教授说的是无过错责任,我要谈过错责任,我们是在知道的情况下,卫生部文件下发晚了整整十年,我为什么说我们是明知?卫生部上报中央政府要求执政党警惕输血感染艾滋问题,政府是有责任的!
50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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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遁的环节:一份1300页污血致人感染艾滋病例报告;李遁说他的压力不是来自打压,而是来自眼看很多感染者死去!他哽咽了!伦理的考量就是让人睡不着觉,要有所敬畏!
53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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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仁宗:5 成立委员会认定受害者是否符合获得赔偿的条件;6.卫生部需拟定”输血或者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病毒保险和补偿办法
55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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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仁宗:拟定程序:1确认受害者感染艾滋与输血之间因果关系2如有困难可根据相关性将该案纳入无过错感染补偿范围内3征求受害家属意见是否同意按无过错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感染艾滋赔偿获得赔偿,如不同意应当保证诉权可去法院控告或上诉;4纳入无过错感染补偿范围内的受害者不能再诉诸法律诉讼或上访。
58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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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仁宗:建议的输血感染艾滋保险补偿机制是无过错赔偿机制,建立该机制的伦理原则:公正原则,相称原则;模式:1.保险 血液机构和保险公司协商建立保险险种,只能解决未来可能的受害案件,过去输血受害者不适用!2.基金会 第三方处理补偿问题,资金注入要达到。(红十字会就别考虑了)3.政府或国家补偿
今天 11:22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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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仁宗:美国 日本法国加拿大的受害者通过诉讼,时间长成本高,于是有些国家开始尝试不经过诉讼解决输血感染艾滋受害者的赔偿机制,称之为”无过错“赔偿机制
今天 11:12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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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仁宗:有关无过错的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 北京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补偿的公正!问题的迫切性!捉到正题了!绝大多数法院不予受理,各地严格控制上访,受害者受到了更大的伤害,加拿大20年前着手处理这个问题,我们要尽快了!
今天 11:09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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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进入下一议题: 邱仁宗关于建立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保险和补偿机制的初步意见(讨论过多次,第七稿了)
今天 11:02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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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而言,永远不会有成功,因为我们已经损失了这么多朋友和生活质量,这是永远无法用金钱弥补的。John Plater 加拿大输血感染受害者 引述Picard 的The Gift of Death
今天 11:00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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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经验和教训 持续性(加拿大的做法是持续补偿!)还是一次性?财产处理;原发感染和继发感染(重要概念);对补偿的收税?丙肝
今天 10:56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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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经验和教训:社会项目和诉讼的解决;证据问题;预期寿命(根据通胀调整);固定支付和损失补偿(收入损失、实际支出、受害补偿、对受抚养人的支持。
今天 10:48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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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特别援助计划受援资格:仅限于HIV阳性;加拿大居民在加拿大接受输血;签署后发放;协议中有”纠正条款“应该是”治愈条款“,翻译好像有问题,
今天 10:46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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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政府卫生部召集公开听证,1993年11月,确定最终补偿方案,将在1994年3月15日作为最后期限,多省区援助计划;当前的数额是40000美元;1050名HIV阳性补偿对象,280人存活,截至目前,总补偿额达2.91亿美元
今天 10:34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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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行动:特别援助计划:目的:确保公众对系统的信心;为特困者提供灾害救助;但不针对受害者提供经济补偿(不想承认责任);也不针对损失提供补偿(等额补偿,避免法律挑战);固定支付(便于管理,预期死亡率)联邦行动尽管邀请省级政府参与,但是省级政府不参与!
今天 10:23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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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加拿大血友病协会指出了系统缺陷和补偿原则:对收入减少和实际支出的补偿;对被扶养人/存活患者的福利补偿;针对受害者的经济补偿;1989,联邦政府卫生部宣布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今天 10:17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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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做了很好的反思,现在算是我们正视和反思的开始吗
今天 10:10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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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疫情:筛查:进度较美国慢;在公众呼吁下发起;检测:HIV抗体检测引入进度缓慢;召回力度不够;反应性方法并非基于”防范原则";估计1200人被感染;约280人仍存活。时间之后进行了反思,事后救济,变为事前防范
今天 10:06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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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位37岁的母亲,1997年在私人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时,输血一袋400毫升,后确诊艾滋,她的儿子也因为母乳感染艾滋,2000年,年仅4岁的孩子死亡,这位母亲简单地用白布为孩子下葬!如果会议正视这些输血感染艾滋的受害者的诉权,并制定具体时间进度建立赔偿机制,这样,像这位母亲的孩子才不会白白死去
今天 10:00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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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0月,美国国家血友病基金会建议对献血者开展筛查
今天 09:53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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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首次在加拿大和美国认定血液传播艾滋的可能
今天 09:51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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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Plater 加拿大的立场:我们认识到很重要的问题,献血者血液的筛查 血液供应检测的合适时机;血友病血制品细菌灭活;加拿大血液艾滋感染的补偿机制;我们的联邦应对;重要诉讼;最后一点,我想谈的是加拿大在补偿中的经验,我希望大家把问题提给我。
今天 09:50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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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主题发言环节 国际经验分享 John Plater from 加拿大
今天 09:44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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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我们需要讨论补偿机制,讨论机制的范围,是否除了艾滋感染,还包括肝炎感染;机制还要讨论是否实现社会公正;讨论还包括是什么样的要进行补偿,补偿架构和管理;这些都是复杂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步骤以解决中国的问题。Unaids
今天 09:43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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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ids马克致辞,我们很早就应开这样会议了论题是重要的,很多人经历了痛苦,很高兴很多利益关联方到会,补偿的话题是个困难话题,但很多国家都要面对。受到艾滋感染的群体所受到的痛苦是真实的,有很多艰难的问题需要解决如何证明是受污染血液而感染艾滋什么样的机制是公平的无过错机制还是过错机制
今天 09:39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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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陇德致辞: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积极履行承诺,今年论坛上半年的研讨议题:解决输血感染艾滋赔偿机制问题。秘书处将形成会议纪要,递交相关部门审议。
今天 09:33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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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的有邱仁宗、孔德林、郝阳、吴尊友、李遁、李丹、刘巍、孟林、王龙、迟芬芳、张本良、周斌、罗玫、贾平、戴苏娜、马克、王克荣、王陇德、袁文利、沈洁、刘康迈等
今天 09:26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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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上有数十名来自河南 河北还有山东的输血献血感染艾滋的受害者
今天 09:19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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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丝带论坛开场:没有在会议邀请之内的有30多人到会,主办方说会后将发布会场录音及发言整理材料。
今天 09:16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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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zxing 90年代医院诱使卖血者的口号“卖血迹,奔小康!” 通过 TooToo 9 分钟前
  2. azxing 李�教授在展示感染者重病的图片,感染者不过是去索赔,面对的是防暴警察!会议现场的感染者朋友想起自己的遭遇,伤心的落了泪! 通过 TooToo 14 分钟前
  3. azxing 李�教授:我没打算让失职的官员全进监狱,但希望失职的官员能没那么心安,吃饭没那么香了,睡觉没那么着了,多少还有点良心! 通过 TooToo 15 分钟前
  4. azxing 李�教授:某些官员要把政府早已破损不堪的信誉彻底挥霍干净他才满意! 通过 TooToo 17 分钟前
  5. azxing 李�教授:一定要明确责任,可以宽大处理 通过 TooToo 18 分钟前
  6. azxing 李�教授:最好对卫生部明确表示,我们现在着手调查,给卫生部3个月时间,3个月之内卫生部表示我们公开启动调查;3个月卫生部不开始调查,我作为公民个人申请卫生部公开信息! 通过 TooToo 19 分钟前
  7. azxing 李�教授:全国人大、国务院、卫生部应该启动三级联合调查,查清责任,举行听诊,让公众、受害人广泛参与 通过 TooToo 21 分钟前
  8. azxing 李�教授:对有过错的公职人员、医疗机构,应当公布除个人隐私以外的一切信息,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通过 TooToo 21 分钟前
  9. azxing 李�教授:醉酒驾驶严重可以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导致如此诸多受害者死亡的事件更应该按照“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通过 TooToo 23 分钟前
  10. azxing 李�教授:血液感染艾滋病、乙肝、丙肝是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不仅有民事责任,更构成了刑事犯罪! 通过 TooToo 24 分钟前
  11. azxing 李�教授:法院对不立案,或久拖不审,导致国家法律威信和国家法律权威丧失。 通过 TooToo 27 分钟前
  12. azxing 李�教授:这种思维模式和行为导致法律上的后果,必须有人出来承担责任。 通过 TooToo 28 分钟前
  13. azxing 李�教授:我们的政府机关和一些官员在履职的价值取向落后,沿袭计划经济思想的落后,没有做到“以人为本”,偏执的“敌情意识”,是艾滋病问题拖延多年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 通过 TooToo 29 分钟前
  14. azxing 李�教授: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的“法律备案制度”失灵,卫生部牵头起草法规之前之后,政府机关缺乏法律常识,或者有意曲解法律。权利被侵犯的受害者得不到法律救济 通过 TooToo 30 分钟前
  15. azxing 李�教授:按照国家关于重大事故等级的规定,污血事件是特别特别重大的责任事故 通过 TooToo 32 分钟前
  16. azxing 李�教授:一个民族如果不正视错误和责任,那就还会犯第二次错误!!我们必须要让做坏事的人得到教训,这是对正在做坏事的人或准备做坏事的人是一种警示。掌声四起!不要以无过错赔偿为由逃避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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