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3日星期四

【China AIDS:5384】 多等一天也太久-请打电话关注胡佳(中英文)

2010年5月18日, 世界艾滋病疫苗日,为了目前被关押在监狱的艾滋病工作者、人权捍卫者胡佳,民间草根自发号召在这一天提醒中国政府,世界没有忘记胡佳。胡佳目前健康状况糟糕,自从2009年5月,胡佳的家人都无法获得胡佳体检的书面医学报告,对此非常担忧。
    
    我们敦请您给您所在国家的中国大使馆、关押胡佳的北京市监狱或北京市公安局的热线打电话,表达您对胡佳的关注,要求胡佳保外就医。从以往的情况来看,这种压力可以改善胡佳在 监狱的处境和改善胡佳的妻子、母亲及两岁女儿探视他时的情况。
    
    被捕之前,胡佳是一名优秀的、活跃的人权捍卫者。他最早从事环保工作,随后为受艾滋病影响的人群工作。后来他的工作领域扩展到记录和报道中国广泛的人权侵犯事件。这导致胡佳被严密监视,他和妻子制作了一部关于他们被严密监视生活的纪录片,这又使他们在2007年被软禁在家。
    
    2008年胡佳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入狱3年6个月。罪行是胡佳写的5篇文章和接受了2个采访,在这些文章和采访里,胡佳批评了政府。他的妻子曾金燕和孩子依旧被严密监视。
    
    提醒:通过SKYPE给中国和下列国家打电话,取费是每分钟 �.020/$0.024/£0.014。获得SKYPE帐号非常简单,请点击:http://www.skype.com/intl/en/
    
    北京市监狱:+86-10-61294194
    北京市公安局外事部:+86 10 8402 0101
    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61 262 734 780
    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32 475 820 752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1 613 789 3434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33 1 49521950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49 030 275 880
    中国驻印度大使馆:+91 11 26112345
    中国驻爱尔兰大使馆:+353 1 2691707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81 3 340 33 388
    中国驻荷兰大使馆:+70 653 744 584
    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 64 447 213 82
    中国驻挪威大使馆:+47 221 48 908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70 95 95 611 68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65 641 802 52
    中国驻南非大使馆:+27 12 342 4194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82 273 810 38
    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34 91 519 42 42
    中国驻瑞典大使馆:+46 8 57 93 6437
    中国驻瑞士大使馆:+41 31 352 7333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66 224 57 044
    中国驻英国大使馆:+44 131 337 9896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1 202 328 2500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政治事务处:+1 212 655 6141 (read less) http://www.facebook.com/group.php?gid=117806021580612&ref=ts#!/group.php?gid=117806021580612&v=info&ref=ts (博讯记者:蔡楚)
 
 "A Day Longer is a Day too Long" (博讯 boxun.com)

    
    World AIDS Vaccine Day takes place on 18 May 2010. To mark the occasion, and to reflect imprisoned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 Hu Jia's commitment to raising awareness of AIDS in China, this grassroots campaign is calling for a day of action to remind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hat the world has not forgotten about Hu Jia. Hu Jia is currently in a state of ill-health. His family has not been given any written results of medical tests he has undergone since May 2009 and they fear for his well-being.
    
    We urge you to call the Chinese embassy in your country, the Beijing Prison where Hu Jia is being held and/or the English-speaking line of the Beijing Public Security Bureau (numbers below) to express your concern about Hu Jia and demand that he be granted parole on medical grounds. From experience, it is clear that this type of pressure can have a positive impact both on the treatment of Hu Jia in prison and on the treatment of his wife, mother and two year old daughter when attempting to contact or visit him.
    
    Before being incarcerated, Hu Jia was a prominent and active defender of the human rights of others. He began his work as an environmentalist before becoming involved in efforts to promote awareness of AIDS in China and acceptance of people living with HIV/AIDS. He subsequently broadened his scope to document and speak out on a wide range of human rights abuses taking place in China. He was put under close surveillance as a result of his work, which spurred he and his wife, Zeng Jinyan, to make a documentary detailing their experiences of living under such conditions. This led to the pair being placed under house arrest in 2007.
    
    In 2008 Hu Jia was sentenced to three and a half years in prison on a charge of "inciting subversion of state authority". These charges related to a number of articles he had written and interviews he had given in which he was critical of the authorities. Zeng Jinyan and her daughter remain under close surveillance.
    
    Note: To call China and most of the countries below from Skype costs approximately �.020/$0.024/£0.014 per minute. Creating an account is free and easy, and can be done here: http://www.skype.com/intl/en/
    
    
    Beijing Municipal Prison: +86 10 612 941 94
    
    Foreigners Section of the Beijing Public Security Bureau: +86 10 8402 0101 (3 for English)
    
    Chinese Embassy in Australia: +61 262 734 780
    Chinese Embassy in Belgium: +32 475 820 752
    Chinese Embassy in Canada: +1 613 789 3434
    Chinese Embassy in France: +33 1 49521950
    Chinese Embassy in Germany +49 030 275 880
    Chinese Embassy in India +91 11 26112345
    Chinese Embassy in Ireland: +353 1 2691707
    Chinese Embassy in Japan: +81 3 340 33 388
    Chinese Embassy in Netherlands: +70 653 744 584
    Chinese Embassy in New Zealand: + 64 447 213 82
    Chinese Embassy in Norway: +47 221 48 908
    Chinese Embassy in Russia: +70 95 95 611 68
    Chinese Embassy in Singapore: +65 641 802 52
    Chinese Embassy in South Africa: +27 12 342 4194
    Chinese Embassy in South Korea: +82 273 810 38
    Chinese Embassy in Spain: +34 91 519 42 42
    Chinese Embassy in Sweden: +46 8 57 93 6437
    Chinese Embassy in Switzerland: +41 31 352 7333
    Chinese Embassy in Thailand: +66 224 57 044
    Chinese Embassy in the UK: +44 131 337 9896
    Chinese Embassy in the USA: +1 202 328 2500
    
    Permanent Mission of China to the UN, Political Affairs Section: +1 212 655 6141

【China AIDS:5383】 重发:关于罢免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的公民建议书(修正)

关于罢免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的公民建议书

 

尊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

我们是普通的中国公民,也是经常使用互联网的"网民"。由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采用粗暴的方式整治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社会的恐慌,造成了非常不良的社会影响,我们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六十三条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九条的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罢免工业和信息化部现任部长李毅中。

我们注意到,自2009年中工信部强制要求全国的电脑用户安装"绿坝"软件的阴谋破产后,工信部近日又通过野蛮而粗暴的方式整治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自2009年12月以来,李毅中领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下属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开展了互联网域名注册信息专项治理行动,禁止国内个人域名注册,禁止IDC机房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停止解析未备案网站的域名,重新备案许可互联网论坛,还有传言说将实施"境外注册的域名将不得用于开展中国业务"和"境外域名将实施白名单制度"等。有公民戏言,现在只差拔掉网线了!而新年伊始,各地的移动通信公司又开始整治手机用户,一旦用户发送"黄色低俗信息",将被暂停短信功能。

我们认为,李毅中及其领导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以上工作中犯了以下错误:

1、   不懂得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互联网发展趋势,未履行好"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职能,执政能力低下。

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它随之又极大地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为人类的生活方式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多地通过互联网进行,互联网为我们提供娱乐、学习、甚至是工作的资源,还有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进行创业。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电子信息产业,也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而信息化又肩负着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任。互联网也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获得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因此,国务院特别赋予了工信部"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职能,力图通过政府行为来推动信息产业的发展。

据一些专家分析,在工信部近期采取的整治行动中,有十多万家网站被关闭,大量手机用户的短信功能将被暂停。我们认为,这违背了工信部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职责,是反信息化而行之,既损害电子信息产业的自身发展,又将影响到信息化对工业化和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贻害无穷。更重要的是,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做法,极大地影响了普通公民之间以及中国与国际社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文化交往,制约了信息产业的发展,违反了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有关规定,损害了国家形象,将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2、   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信息权,损害了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自互联网诞生以来,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或谋生,连过去信息极为闭塞的农民也从互联网了解商情。而工信部强行关闭网站和停止域名解析以及施压中止托管服务等,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也侵犯了公民通过互联网进行学习、娱乐和工作的权利,还侵犯了公民依据个人兴趣获取信息的知情权。

互联网是很多创业者的合法财产,有很多公民是通过互联网进行创业的。而禁止国内个人域名注册,打碎了很多人、尤其是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梦想。国家把就业作为"保稳定"的重中之重,再三强调要抓好大学生的就业工作,但工信部却在逼迫大学生们失去谋生之路。中新社去年12月17日就曾报道,贵州一名通过互联网进行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因为个人未备案的网站被关闭而刺死负责审批备案的官员。如果对互联网的管制继续加强,类似的悲剧还会出现,这对国家的发展将贻害无穷。

我们也注意到,工信部在采取有关行动的同时,并没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工信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各大移动通信公司至今还没有公开上述政策的具体文件,也没有公开认定"黄色低俗信息"等内容的判断标准。这也导致承担网站托管、移动通信运营等职能的服务商和使用者无法了解有关的政策内容,有些服务商因害怕承担责任而不愿提供服务,大量网站被关停或无法打开,移动手机用户的短信功能被暂停。

更严重的是,在这些用户的权利遭到侵害后,也没有相关的权利救济措施,违反了"有权利必有救济"的基本法治原则,与中央领导人声称的"法治社会"背道而驰。

我们认为,尽管互联网在为人们提供信息交流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的信息,但对这些负面信息的甄别责任应由网民自己承担,政府无权插手审查。我们对自己甄别这些信息的能力有信心,但对政府官员这方面的能力丝毫没有信心,他们令我们很失望!

3、   整治运动扩大化,加深了社会恐慌情绪,违背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

打击淫秽色情网站或许合情合理。但不幸的是,"孩子"和"脏水"被工信部一起泼掉了,很多健康的网站也因为看上去不那么健康而受到牵连。例如,很多担负艾滋病知识宣传和性健康教育的网站也惨遭关闭或无法登陆,许多公益组织失去了向高危行为人群提供健康服务的信息平台。这违背了我国防治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策略。

如果仅仅是扫黄也罢了,但实际上全国所有网站都接受了排查。一些托管商在工信部的巨大压力下,不分青红皂白地关闭了所有托管网站。实际关闭的网站有十多万家,但淫秽色情网站毕竟是少数,不可能达到如此惊人的数目。我们不得不认为工信部在重蹈五十多年前的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的覆辙,在盲目地制造社会恐慌。

工信部千方百计地为人们使用互联网设置障碍、试图阻隔国内外的信息交流,让人想到二千多年前那个滥施暴政的周厉王。工信部的种种举措也是想堵住老百姓的嘴巴,只是技术上更加先进一点罢了。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周厉王最终却被赶走了。难道工信部没有吸取这么经典的历史教训?如此制造社会恐慌,只会激化原有的社会矛盾,并制造出更多的矛盾,进而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李毅中不能充分认识自己及其所在部门的职能,更不了解当前的社会形势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趋势,在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又盲目激化和制造社会矛盾。因此,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我们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向将于3月5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罢免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的议案。

 

此致!

 

建议人:万延海,北京居民,身份证号:310104196311202816,电话和传真:010-88114683

建议时间:2010年1月21日

【China AIDS:5388】 活动公告


活动公告

活动名称:烛光悼念活动

 

活动地点:昆明市东风广场

 

活动时间:2010年5月16日、星期日、晚八点到十点。

 

活动内容:悼念因爱滋病失去生命的人们

 

各位同仁:

大家好!

国际艾滋病烛光纪念已有23年的历史,作为全球艾滋病行动周里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天在世界各地同时举行。

爱知行昆明办公室计划在2010年5月16日、星期日、晚八点到十点在昆明市东风广场进行一个烛光纪念活动。欢迎几机构、小组、管理部门参与一起悼念因艾滋病失去生命的朋友。

本次活动的主要目标:默默纪念那些已经去世的艾滋病人、

通过此次活动,向社会各界普及艾滋病的知识

减少社会大众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误解和歧视

倡导普通大众尊重生命,尊重因艾滋病死去的人们

 

关于全球艾滋病行动周:

2010年5月16日到22日是今年全球艾滋病行动周,在这一周全世界的艾滋病组织都将发出我们的声音,相互团结起来,开展各种声势浩大的活动,要求政府履行承诺,向政府倡导获得更多政策支持,要求改善感染者治疗的可及性,消除对艾滋病感染者以及目标人群(比如同性恋者、血友病人、吸毒人群、流动人群)的歧视和污名化,加强社会公众力量的参与,加强政府(包括媒体)、企业、社会、NGO之间的沟通和支持,抗议针对感染者以及艾滋病工作者的人权侵害事件,呼吁停止针对妇女(包括女性性工作者)的暴力以及获得公共卫生健康信息的普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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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晓星
联系方式:
QQ:727668382
电话:1388891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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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葛比尔与梅林达盖茨基金会在中国 Boycott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in China https://sites.google.com/site/boycottgatesfoundation/
★纪念雷诺舟在华工作 http://blog.sina.com.cn/leinuo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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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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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艾滋病地图/China AIDS Map:http://www.AIDSmaps.org
――空腹健身运动:http://www.HungerStrikeforAIDS.org
――艾滋人权 AIDS Rights: http://www.AIDSrights.net
――为艾滋病防治努力一生:Http://www.changku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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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5387】 顾骏:一个社会必须讲道理

              顾骏:一个社会必须讲道理
2010年05月13日 07:25东方早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56条
早报特约评论员 顾骏
坐在电脑桌前,还没动指,耳边好像就响起了杀戮现场孩子尖利的呼声。昨天上午,陕西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幼儿园(民营)发生一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吴焕民持菜刀闯入该村幼儿园,致使9人死亡,其中包括7名儿童和2名成人。吴焕民随后自杀。
是什么样的心态、情绪和逻辑,使得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一个又一个凶手扑向了毫无反抗能力的无辜儿童?我们无法断言每个凶手的具体动因,也无法确切知道其本人当时的神志状态。如果我们承认,不管这些人在特定原因和理由上存在如何的不同,但至少在对着孩子举起屠刀这点上,他们是一样的,那又是什么使他们如此"想法一致"?仅仅出于模仿吗?确实,人容易受到他人行为特别是极端行为的传染,从而发生相似行为,为此媒体已经尽可能地减少对这类事件的报道,这不能说一点没有道理。但不报道就能避免以后的极端事件吗?毕竟精神病、人格障碍或负面情绪积累过甚导致个人采取极端行为,从来不是个别现象,什么时候都有,为什么当下会走向如此极端的极端,且引发接二连三的"模仿"?就算是模仿,有那么多可以模仿的行为,为什么会连续模仿这种最让人不安和痛心的行为?令人深感不安的是,在这样的模仿之中是否存在一种生活逻辑的复制?
其实,我们对凶手的动机或原因的推测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所有推测都是从一定的道理出发,而凶手是一点不讲道理的,即使个人受到天大的委屈和不公,也与孩子无关,选择在幼儿园里大开杀戒,绝对不可理喻。所以,是否搞明白他们的动因,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须搞明白潜藏在类似行为背后的逻辑,社会生活的逻辑会比个别人的模仿带来更大的现实效应。
众所周知,凶手杀戮孩子并非出于对孩子的仇恨,之所以选择孩子,只是因为孩子比他们弱,抵抗不了他们的杀戮。杀害孩子不是他们的目的,只是他们的手段,杀害孩子能最有效地实现他们的目的。所谓不可理喻,指的就是这种没有道义心,只顾有效性的疯狂念头,而它之所以让人不寒而栗,因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不那么极端的情形中同样可以发现其中的逻辑。
比如,在校园凶杀案中,凶手无一例外地将孩子作为泄愤乃至报复他人的工具。这种逻辑完全是反人类、反文明的。因为人类文明要求"以人为本",用康德的话来说,人是目的,不是手段,不能被处理为另外一些人实现其目的的工具。但现实中,不仅在类似凶杀案中,而且在不少场合下,都可以找到人类个体成为手段或工具的情形。在宏观层面上,曾几何时,就有经济学家放言,要实现经济发展,中国必须牺牲一代人,明白地说,就是3000万国企员工。牺牲个人以实现经济发展或许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毕竟"人类不能自由选择生产力",但要把牺牲3000万人说得如此大言不惭,只有从来就不认为人是目的的人才能做到。在微观层面上,当推土机面对着自焚的业主继续拆迁的步伐之时,个人也成为了工具,成为实现所谓"公共利益"的工具。
再比如,凶手们仅仅因为对手比他们弱小,就选择在校园内行凶,显现出绝对的恃强凌弱的行为逻辑。自然界里盛行弱肉强食,但人类世界强调扶弱抑强,因为人类深知,所有人都有弱的时候,放任恃强凌弱,人类社会将无法存在,更无法发展,可以说,人类文明的进步就是一个弱者受到的保障不断增强的过程。然而不仅在校园凶杀案中,而且在许多现实生活场景中,比如农民工需要像张海超那样即使"开胸验肺"还不足以证明患了职业病,在佘祥林、赵作海们要等到"被害人"再现时才获得无罪释放,在三聚氰胺的受害人被宣判得不到赔偿,在村民因污染身患癌症而化工厂照样开工等情形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善良的弱者在强者无情乃至无端的欺凌下无奈挣扎的情形。
校园凶杀案是极端的,就其性质而言,与其他生活现象不具有可比性,但生活的逻辑是同构的,这就像"三国演义"的战场厮杀,同"三角恋爱"的情场恩怨,内容虽有不同,结构却是一样的。我们震惊于凶杀的惨状,更震惊于凶手不可理喻的逻辑和相同逻辑的不同表现。我们不能对校园凶手的惨无人道无动于衷,也不能对日常生活中的把人看作工具和强者欺凌弱者熟视无睹。人类要有安全和有序的生活,就必须讲道理,而要讲道理,就必须有共通的道理,在所有的道理中,第一个道理就是人必须成为目的,人哪怕是弱者,也必须成为目的,而且这种人成为目的必须得到制度的保障。一个社会不能寄希望于绝对不出现人格或神志不正常的人,只能寄希望于纵使个人的人格或神志不正常,但在其正常生活中得到内化的生活逻辑能防止其过于极端的行为,而为其他人特别是弱者把守住最后的关口。这就是文化的力量,生活本身的力量,也是一个社会必须讲道理的道理。
(作者系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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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5386】 孟建柱同志:为什么对孩子下手的都是四十几岁的男子,他们对孩子下手前是犯罪分子吗?


 
孟建柱:要打得犯罪分子不敢对孩子下手
2010年05月12日 22:28公安部网站【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1377条

5月12日,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
公安部、教育部5月12日下午联合召开紧急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会上强调,要把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到位,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把学校和幼儿园周边治安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
孟建柱指出,要把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到位。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周永康同志等中央领导对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措施落实等各方面,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情况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狠抓各项措施落实,防止再次发生侵害学生和幼儿园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
孟建柱要求,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进一步落实到位。要继续下更大的力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对涉及学校、幼儿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集中组织整改。尤其对乡村、街道、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的学校、幼儿园,私立私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班以及各类课外班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要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内部防范措施和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幼儿园的自我防范能力。公安、教育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对内部保卫人员和保安员的培训,提高防范犯罪、制止犯罪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孟建柱强调,要把校园周边治安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综治、教育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严密治安防控措施。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儿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得犯罪分子不敢对孩子下手,防得犯罪分子不能对孩子下手。要始终坚持严格管理社会治安方针,进一步加强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切实维护学校、幼儿园周边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孟建柱要求,要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孩子的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依靠基层组织,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委会、治保会等基层组织,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对乡镇、街道、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等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的学校、幼儿园,要实行群防群治、齐抓共管,严防这些地方学校、幼儿园再发生类似案件。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长期混乱、刑事治安案件频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孟建柱强调,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任何时候都不能丢。要坚持一手抓打击防范,依法严格加强社会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人生道路上遇到的困难。要加强基层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的优势,深入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和单位、家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关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刘金国,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出席会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主持会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局、司主要负责同志,省、市、县三级公安、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基层派出所所长在各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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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5385】 对于浙江省全球基金申请指南的质疑

这个是"浙江省全球基金申请指南",里面男男性行为的干预全省一年1-2个组织可申请,经费为16892,相比之下,暗娼的经费为25万元多,暗娼项目的申请都是CDC,他们热衷于暗娼的项目就是为了圈钱。中盖项目有关暗娼的检测花了11万多才找到了一个感染者,而同志人群花1000多就能找到一个感染者,谁是高危人群?真正的高危人群得不到重视,对此,我们对浙江省的全球基金申请指南提出质疑。

 

另社会组织和反歧视项目,有6万多元的经费,一般草根组织是申请不到该项目的,所以说在整个浙江省同志人群的干预项目中,草根组织能去申请的经费只有1万6千多元。可悲。

 

奇怪得很,昨天,我们下载了这份申请指南,今天,省CDC网站就找不到这份申请指南了。

 

 

 

浙江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2010年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申请指南

 

来源: 浙江CDC艾性所  2010年05月10日 【打印】 【关闭】 【大 中 小】

    浙江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于2010年3月正式启动,项目覆盖全省所有地区,旨在扩大浙江省艾滋病预防、治疗和关怀服务,促进高危人群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对艾滋病综合防治服务的全面可及,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为促进社会组织及目标人群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根据项目工作计划,按照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国家级项目办公室《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招投标指南(试行本)》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浙江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活动申请指南"。现公布如下:
   
一、申请原则 
   
(一)广泛参与原则:鼓励有项目执行相关能力、符合本指南要求的社会组织和受益人群参与项目申请;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项目申请信息将在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cdc.zj.cn)公开发布;对项目申请书将采取统一标准进行评审;对所有符合申请资格的申请书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 
    
(三)目标导向原则:围绕浙江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目标,利用社会组织的自身优势,结合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需求,开展项目活动;
   
(四)资源统筹原则:项目活动与当地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或其它项目形成互补,避免资源重复投入,适当考虑地区平衡; 
   
(五)属地原则:项目的实施现场必须在项目申请资金支持的地区;
   
(六)支持活动原则:申请项目以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为主,不支持科学研究活动。
   
二、申请内容 
   
本次资助总经费为672160元。 
   
(一)申请范围与经费额度
    
1、社会组织参与反歧视宣传活动
   
申请机构(组织)数目:2-4个
   
经费额度:共61200元 (每个申请项目上限31000元)。
   
项目说明:为地方电视台制作公益广告、开展非政府组织和社团组织领导的反歧视宣传活动等。
    
2、社会组织参与男男性行为人群及其他人群干预活动
   
总经费额度:共303675元 
   
2.1、社会组织参与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活动
   
申请机构(组织)数目:1-2个
   
经费额度:共16892元

   
项目说明:支持针对男男性行为人群开展外展工作和同伴教育。男男性行为人群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干预服务,干预服务包括外展服务、同伴教育、咨询与检测三种中至少一种。
 
   
2.2、社会组织参与暗娼人群干预活动
   
申请机构(组织)数目:9-11 个
   
经费额度:共251900元(每个申请项目上限30000元)

   
项目说明:支持针对暗娼人群开展外展工作和同伴教育。暗娼人群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干预服务,干预服务包括外展服务、同伴教育、咨询与检测三种中至少一种。

   
2.3、社会组织参与注射吸毒者干预活动
   
申请机构(组织)数目:1-2个
   
经费额度:共34884元
   
项目说明:支持针对注射吸毒人群开展外展工作和同伴教育。所干预注射吸毒者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干预服务。干预服务包括外展服务、同伴教育、针具交换、美沙酮维持治疗、咨询检测等五种中至少一种。
    
3、招募和培训同伴教育员,为接受治疗的病人提供有关服药依从性等健康教育
   
申请机构(组织)数目:5-7个
   
经费额度:共128790元(每个申请项目上限26000元)
   
项目说明:发挥、支持感染者小组的自身关怀和同伴关怀的作用,招募和培训同伴教育员,为接受治疗的病人提供有关服药依从性等健康教育。
    
4、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持续的关怀与支持
   
申请机构(组织)数目:7-9个
   
经费额度:共178495元(每个申请项目上限26000元)
   
项目说明:发挥、支持感染者小组的自身关怀和同伴关怀的作用,向社区HIV感染者/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的教育、感染者的阳性预防和其他社会心理帮助,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持续的关怀与支持,并对社区问题做出响应。 

 

 

(二)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
   
自项目合同签署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实施地点为浙江省辖区内项目申请所在地区。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组织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浙江省内非赢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各级行业协会、学会及来自社区的民间小组等),注册社会组织和非注册社会组织均可;非注册社会组织必须选择浙江省内有独立完善财务制度的法人单位作为项目经费的托管机构;

    2
、申请组织须有3名以上成员,要求有明确的申请组织负责人并由其负责和实施项目活动;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请项目;

    3
、申请组织应热心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社会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有在男男性行为人群、暗娼人群、注射吸毒人群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中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的经验者优先;

    4
、申请项目活动内容不得与已有经费支持的活动重复,不得跨市申请或执行项目;

    5
、每个申请组织申请的项目不得超过两个,每个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申请两个项目;

    6
、申请组织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申请材料

    1、所有申请组织均须填写《浙江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会组织项目活动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和/或盖章;
    2
、有注册的申请组织要提供单位合法性证明(依法颁发的组织代码证书或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及账户信息;未注册的申请组织需提供托管机构单位合法性证明及账户信息,并由托管机构法人代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为保证按照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需提供申请单位或托管机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书要求

    1
、项目申请书思路清晰,目标量化,方式明确,内容详细,便于实施;

    2
、有明确的项目活动安排、实施步骤及时间表,并分解到每月(季度)的项目活动中,指标和经费标准不得超过项目规定的范围,项目活动具有可操作性,预算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准确,单位成本预算依据清楚合理;

    3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专职项目管理人员不能作为申请项目负责人;

    4
、申请组织自行承担申请过程中所支出的相关费用。

   
(四)申请截止日期

   
申请组织将所有纸质材料于2010年5月25日之前邮寄到省项目办,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并同时将《浙江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申请书》(附件)电子版发送到省项目办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和管理 
   
(一)项目评审

    省项目办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书按照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国家级项目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6月10日前在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cdc.zj.cn)发布。中标的申请组织应严格按照评审确定的经费额度和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并将修改、完善的项目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将对修改后的项目申请书再次审核,并依据通过审核的项目申请书与项目申请组织和其托管单位/机构签订《工作任务委托书》。 
   
(二)项目管理 

1、项目获得支持的经费以审核通过的协议经费为准。
    2
、在协议签署后14个工作日内,将按照申请单位提供的财务账户下拨70%的项目经费,用于项目启动、实施。完成项目工作时需提交相关完工材料并经专家审核通过后,按实际决算拨付尾款。申请单位要按照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所有项目必须设立专帐管理。

    3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按照项目申请书的预算、活动实施计划等要求,准时、保证质量地完成项目活动和目标,并接受省项目办组织和委托的督导和财务审计。

    4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负责项目自我检查和评估,按协议要求向省项目办提交报告(包括财务报告)和重要过程资料。不能按照协议要求执行的机构,省项目办将按照协议有关条款采取后续措施。

    5
、对于未按期执行或执行情况不好的项目,将根据具体情况责令调整或不予拨付尾款或追回剩余项目款,并在两年内不批准其新申请项目。

   
五、申请联系方式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办公室,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630号,邮编:310051;联系人:连明霞,电话:0571-87115329,传真:0571-87115194 ,电子邮箱: zhejiangrcc@163.com
   
六、附件 
   
附件:浙江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申请书.doc

 

浙江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日


王龙
中国艾滋病工作民间组织
全国联席会议秘书处负责人
浙江爱心工作组组长
电话:13758248793
浙江同志情感热线:
0571-85621855(每天19:30-22:00)
浙江爱心网:www.zjtza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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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

【China AIDS:5382】 中国NGO生态严峻 万延海出国望突围 (图)

 

中国NGO生态严峻 万延海出国望突围 (图)

2010-05-10

北京民间公益机构爱知行研究所负责人万延海日前离开中国赴美。他本周接受本台专访时表示,机构在国内发展受到当局各路封杀危机四伏,希望通过他的离开突破困局。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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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万延海近照,拍摄于中国广州。 (万延海授权/记者丁小提供)











致力于卫生维权多年的万延海上月底到香港。在暂留了七天后,上周四携妻女飞往美国。他周一在费城接受本台电话采访时说:"大家都很震惊,我们自己坦率的讲也是。离开北京的时候并不知道要去哪儿,很多出国文件并没有准备好,在香港逗留的最后一天下午,我们要紧急处理往美国的机票问题。心情上来说,跟出逃没有区别,但方式还是不会用逃亡的方式。(本身就有这个打算是么?)对,三月底就有这个想法,但机构内还有一些安排没有处理好。到香港第二天派出所打了五个电话来问我在哪里,还回不回去。我说在香港出差,会回去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们还不清楚最后能不能走得掉。"
 
万延海表示三月份以来,他担任法人的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由于民间组织登记难的现状,用商业登记为北京爱知行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受到工商和税务部门的立案调查取证,情形与去年北京法律公益团体被取缔前夕类似。而宣传部门通过禁令阻止该机构和他个人的名字在媒体上曝光,他在广州的大学的演讲也遭取缔。与此同时三月外汇局新出台的严控政策令一直靠国际基金运作的这一公益组织面临财政危机。

作为法人代表的万延海用"突围"形容这次离开中国,他希望此举能为爱知行研究所打开生存的空间。

"因为现在外汇局的政策对外汇有严格管制。如果我们在国内用非正式的途径运行基金的话会有风险。作为法人代表,我离开实际上把风险转移了。而且如果机构不能在境外有个运行空间的话,就等于等死。我这次离开中国与其说是逃亡,不如说突围吧!因为不仅是个人的安全问题,而是整个机构的考虑,包括相关很多民间组织。我觉得应该充分把这些问题讲出来让大家知道,对我们机构以及中国的民间社会发展都会是一个帮助,因为现在大家都在分头处理自己的困难,而且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

目前持美国商务旅游签证的万延海一家人的下一步仍未确定。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