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5日星期一

【China AIDS:6477】 万延海近期博文和评论/一年前的今天,我们离开北京/维权者酷刑后需要康复期/北京艾滋病防治工作出现“大跃进”

万延海:一年前的今天,我们离开北京2011425日,美国Richmond
 
万延海评论:北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出现"大跃进"
 
万延海评论:再"好"再"满意",不如出台病人权利法案
 
 
http://voachineseblog.com/wanyanhai/2011/04/25/china-activists/
维权者酷刑后需要康复期

2011年4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强制带走后失踪的维权律师江天勇回到家中。一反过去直言不讳的性格,江律师及其家人对外表示,不便对外说明更多失踪期间的情况。2011年2月19日,在传说中的4月20日茉莉花革命前夕,一向勇猛、参与广泛人权保护工作的江天勇律师和滕彪律师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滕彪律师至今杳无音信。

腾彪律师近年来致力于废除死刑运动,创办北京兴善研究所,为死囚犯提供法律援助。江天勇律师积极参与包括法轮功学员和基督徒的信仰自由案件的代理,2009年开始在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工作,参与艾滋病相关法律维权工作。

江天勇的沉默,以及先前被强制失踪后回到家人身边的唐吉田律师也保持沉默,令人想起维权者失踪期间遭遇的酷刑迫害。

似乎没有人对唐律师和江律师失踪期间是否"屈服"或"变节"或"出卖立场"提出疑问。从这一点来讲,两位律师是幸运的,也说明两位律师长期的维权工作获得广泛的支持和理解。而另外一些维权人士,被拘留或强制失踪后,因为不再和同仁们联络,或者发表一些"政治不正确"的言论,而受到各种指责、怀疑乃至声讨。

人们对维权人士道义立场有所要求,是必须的,因为维权人士致力于其中的工作相关人类成员的命运,有些涉及人们的生死存亡。但是,对刚刚获得自由的维权人士要求太高,也是危险的。无论维权者们从事多么高尚的事业、多么勇敢、多么获得人们的爱戴,我们必须首先承认,维权者和所有人类成员一样,也是血肉之躯,是普通的人类成员,在暴力下可以屈服或被折断。

维权者在拘留或失踪恢复自由后,第一任务是休息、获得医疗、心理康复。在当前中国政治环境下,维权者恢复自由后很难获得专业心理专家的支持,专业的心理康复服务难以获得。获得自由后,不便于立即发表立场声明,因为第一存在再次失去自由的危险,第二对拘留或失踪期间外界发生的事情缺乏了解,第三当事人不一定了解自己心理处于特殊的危机状态,不一定可以很好地把握不同事务之间的平衡和原则立场的说明。

同时,同仁们应该对刚刚恢复自由的维权者抱有同情立场,不要给压力,不要催促其立即采取行动,但可以提供基本的信息,建议其发布一些中性的说明,比如回到家里、目前身体的基本状况。关于酷刑的信息,是否应该立即发布?值得讨论。

立即发布遭遇酷刑的信息,可能面临再次失踪或拘留的危险、以及进一步遭受酷刑,所以需要慎重。同时,发布有关酷刑的信息,有助于人们对拘留、失踪期间维权者遭遇的关注。适度向其他维权者和人权组织提供拘留或失踪期间的酷刑信息,也有助于自己获得保护。

有些维权者获得自由后立即发布监禁期间的遭遇,包括酷刑迫害,获得广泛的道义支持,视为英雄楷模。这有助于人们团结起来挑战酷刑和各种执法犯法行为。但是,勇敢地公布真相,是维权者自我的选择,不要是来自他人的压力。我们也不应该要求所有的维权者向英雄般的维权者学习,否则就认为他们/她们是"软骨头"、"软蛋"、"叛徒"。

有些维权者出来后发布的信息,引起人们的疑虑和混乱。人们可以指出其信息不准确,或就信息真实性进行交流,但不要对发布信息者进行人身攻击。

有些维权者获得自由后,因为被迫向警察提供同仁的信息,而倍感屈辱。有些人答应帮助警察获得情报,而不原意再和同行接触,担心自己处于价值冲突之中。有些人在监禁和酷刑环境下,思想上处于被强制的状态,倾向于接受警察的指令,获得自由后不久会出现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他们/她们需要明白,自己被监禁期间见到的警察,是执行某项特殊使命和处于那个程序中的警察,和日常执行公务、找人谈话、收集情报和下达指令的警察,以及生活中的警察,是不同的人。

执行某种特殊使命的警察,几乎都查不多的,一个模式。而日常工作中的警察,差别就非常明显,很多人并不一定忠于自己的工作。比如,警察可能一方面假惺惺地说,要你提供信息,一方面却不希望获得这些信息,因为你提供的信息越多,他们的工作任务就越多,完不成任务或犯错误的机会就越多;对维权者工作和个人品格欣赏的警察,可能会暗示你,他们也是人,有自己的判断,不会简单行事的。而日常生活中的警察,也是普通人,但可能有警察的职业特征或当警察养成的恶习。

获得自由的维权者要逐步摆脱思想的强制状态或思想的控制。他们/她们应该明白,他们/她们表示屈服后,警察的任务基本完成了。维权者可以忽视自己被迫状态下的承诺,不要过于屈从警察的要求。只要对执行警察有基本的人格尊重,彼此友好相处,应该不会出现重大的人身安全变故。对坚守道义立场的维权者,或许警察会从内心多一些钦佩,从而维权者可以获得微妙的"保护"。执行警察向上级汇报维权者的不同信息,就会导致维权者出现不同的遭遇。

总之,我们要善待可能遭遇酷刑后的维权者,等待他们的康复和回到"正常"的维权工作中来。而监禁释放后的维权者,也不好过多的愧疚和恐惧,而需要在探索中走到往日的工作状态中去。这些需要时间和我们人类成员的互相爱护和信任。在一个支持性的环境下,被屈服或折断的维权者们,最后依然会回到同仁的行列,为人权战斗。而在一个开放多元的环境中,专制当局也无法期待可以实现对人们思想上长期的强制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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