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8日星期日

回复:【China AIDS:7040】 和叶海燕商榷爱知行的立场

 
万沿海
       你好!
       前面我已经回答过了,立场不同是针对你的不合作立场,而我是需要合作的。从这些抗议的内容上看,这些文字上看,爱知行关注的事情真的挺多的,可为什么在国内没有同盟,朋友呢?  好像当万老师遇到麻烦时,倒是我这个不同立场者站出来说了不少大道理来证明万老师其人对艾滋病领域的贡献。
      这不可否认,万老师的声音,对于中国人权的发展与进步,弥足珍贵!
      可我没有必要站在这么高的层面上膜拜,因为我是一个基层的组织,做事的方式,是至下而上的。我做的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可以公开地说,我需要国际组织的支持,需要政府的支持。因为政府必须对我们负责。
      而万老师对于国际艾滋病规划署的态度,我作为一个旁观者,做为个人,是不能接受的。因为之前那那是非常热心地提出来,愿意帮助联席会议。
      据说,爱知行是愿意跟政府合作的。  这一点,我就没有办法质疑了。
      如果说抛开这些的话,其他一些事情,就不好公开地说。
      我不知道他们的行为是不是和爱知行有关系。但我个人是非常希望能有沟通与谈判的机会,不喜欢成天游街上访。而外界就认为,是我和爱知行一起,组织病友上访。所以,我要拉开距离。我没有这样的能力。我一向不支持上访,在中国上访是最愚蠢的行为,让人在公众面前失去了尊严。当然,我并没有说,这些事情就是爱知行做的,但是,外界的印象就认为,只有万老师敢干这样的事。这可能也是万老师的一种影响力吧。
      主要是这两个原因。
 
  
      如果万老师觉得委屈,愤愤不平,或者曲高和寡,高处不胜寒,也没办法。这也许就是英雄的命运吧。万沿海同志,一直在用规则,来教导我,甚至又要用条条框框来免除我在联席会议的一些权利。可我不喜欢那些冰冷无情的条条框框,宪法那么可爱,都没有改变中国的人权,万老师,您的条条框框再高明,我也不喜欢。我提倡,以爱为本,不出格的前提下,不拘一格。
 
 
叶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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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博白饮马江二路浮萍健康服务工作室 电话:0775-3188180  手机:13097853323
女道天下我为王,踏遍乾坤胆自狂。怒向须眉问真道,誓为红颜战八荒。 ――中国民间女权工作室(叶海燕)
 
 
 
------------------ 原始邮件 ------------------
发送时间: 2011年12月18日(星期天) 中午1:38
收件人: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googlegroups.com>; "chinaaidsgroup"<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主题: 【China AIDS:7037】 和叶海燕商榷爱知行的立场
 
叶海燕:你好!
鉴于叶海燕对爱知行或万延海诸多立场
爱知行在本次红丝带论坛之前发表了"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提请北京红丝带论坛关注河南省感染者受到监控的情况"和"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关于输血、有偿献血感染艾滋病患者赔偿和关怀工作的立场说明"。参见附件。
另外,爱知行在11月25日发布呼吁加强社会工作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培训的意见、爱知行关于未来发展的意见、以及转发了陈秉中先生致胡锦涛公开信。
我很想听听叶海燕对爱知行的立场有哪些意见?哪些方面不同?爱知行哪些立场需要受到公开或私下批评,并需要叶海燕拉开距离的?
万延海
From: Wan Yanhai
Sent: Sunday, December 11, 2011 6:23 PM
To: china@unaids.org ; lthsd@sina.cn
Cc: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googlegroups.com; tongzhi@googlegroups.com
Subject: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提请北京红丝带论坛关注河南省感染者受到监控的情况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提请北京红丝带论坛关注河南省感染者受到监控的情况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年12月12日发布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支持下的关注中国艾滋病和人权状况的北京红丝带论坛将于12月13-14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将专题讨论中国有偿献血人员和输血人员感染艾滋病患者的赔偿和人道主义关怀的事项。为此,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提醒论坛关注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群体受到当局维稳监控的状况,特别是河南省对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患者维权人士的打压行动和监控措施。参见附件。
我们要求论坛关注中共中央政法委2011年11月7日关于特殊人群社会管理会议上发出来的信息,特别是执政当局把艾滋病人管理和精神病人、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一起作为特殊人群来管理的状况。参见附件。
我们呼吁论坛采取积极行动,要求中国政府社会管理或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不要加剧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污名化和歧视,不要继续加害原本已经受到伤害的污血案的受害者们。
From: Wan Yanhai
Sent: Monday, December 12, 2011 1:34 AM
To: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googlegroups.com;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tongzhi@googlegroups.com
Cc: china@unaids.org ; ithsd@sina.cn
Subject: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关于输血、有偿献血感染艾滋病患者赔偿和关怀工作的立场说明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关于输血、有偿献血感染艾滋病患者赔偿和关怀工作的立场说明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年12月12日发布
我们获知,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支持下的关注中国艾滋病和人权状况的北京红丝带论坛于12月13-14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将专题讨论中国有偿献血人员和输血人员感染艾滋病患者的赔偿和人道主义关怀的事项。为此,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声明立场如下:
1、 我们认为,在出现大规模有偿献血和输血导致的艾滋病流行灾难后,鉴于对我国人民感情的尊重、对死去的感染者的尊重、和对中国法律严肃性的尊重,我们反对任何赔偿方案、补偿方案或人道关怀工作使用"无过错"的概念。
2、 我们赞成,为帮助艾滋病患者尽早得到赔偿或补偿金,在提出来的赔偿、补偿方案或人道主义关怀工作方案,可以和对污血案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的追究分开来处理。
3、 我们认为,对污血案责任机构和官员的法律责任追究,是一项严肃的法律问题,涉及中国法律的尊严,任何赔偿或补偿方案不得提出不再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的条款,也不得有要求受害感染者不再追究责任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条款。
4、 我们建议,对于个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商议成立特别法庭,专门审理因有偿献血或输血感染艾滋赔偿事宜;
5、 我们呼吁,在提供医疗和关怀方案上,需要考虑艾滋病感染者合并感染丙肝的治疗问题,以及很多有偿献血或输血人员虽然没有感染艾滋病,但却感染丙肝而需要得到治疗的事实;
6、 我们呼吁,立即执行民政部26号文件,帮助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
7、 我们要求河南省相关部门停止对输血和有偿献血感染者的监控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动,立即释放所有因为上访或维权而被拘留或监禁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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