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4日星期六

【China AIDS:3918】 近期新闻报导:“山西血农死亡事件”与“贵州镇远血站非法改制调查”

刘洪波:血农死亡事件是商谈失败还是舆论监督
2009年04月05日 09:43华商网-华商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作者:刘洪波
《大公报》报道山西翼城县农民李建军在曲沃县卖血后离奇死亡的新闻,引出宣传干部和记者互曝手机短信,宣传干部指记者敲诈,记者指宣传干部行贿。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李建军2009年春节前一周死亡,此前曾多次在曲沃县康宝公司被抽取血浆。《大公报》称李建军为"卖血农",曲沃康宝公司称李建军为献浆,每次领取营养费145元。
仅就专业水平而言,不能不说《大公报》的报道存在很大的缺陷。李建军的死亡是否与采血浆存在直接关系,《大公报》的报道无法看出。李建军是卖血还是献血浆,《大公报》没有能够弄清。但即使按照有关规定确认李建军属于献血浆,并不能排除李建军为获得营养费而从事了"献浆"行为的可能。他在不长的时间里多次"献浆",是积极响应无偿献血的号召,还是为了获得人们认为不足以刺激卖血行为的营养费?如属前者,我们当然要赞美他的奉献精神,但万一是后者,我们就只能悲哀于生存的艰难。
另一个问题是,曲沃康宝公司是否存在采血混乱。如果李建军之死与献浆有关,康宝公司的采血秩序高度可疑,但秩序不好是曲沃公司违反规程还是规程本身存在漏洞,还需要辨别,若属前者,康宝公司应负完全责任,如属后者,主要问题应在规程不完善上面。如果李建军之死与献浆无关呢?只能说康宝公司采血是否混乱无法确定。但一般情况下,没有证据,我们不能说一家公司有什么问题。
接下来,是报道过程中的问题。从现有材料看,《大公报》记者从采写成稿到发出稿件,经过了近半个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拖延,无从得知,但我们知道这中间出现了后来引至敲诈与行贿之争的短信来回。啊,意味深长的半个月。
就当前的媒体现实,无论记者敲诈,还是宣传干部行贿,都不会让人感到难以置信,这两种情况都是有可能发生的。这与报道是否属实,没有必然联系。不实的报道可能产生敲诈与行贿,属实的报道甚至更有可能产生敲诈和行贿,有时还夹杂宣传干部作为中介人而在转送贿款中留下好处费的情况。
《大公报》记者与曲沃县宣传干部,双方都在曝光对方的短信,但双方都只选取足以坐实对方行为不端的那一部分。于是,《大公报》记者在向宣传干部敲诈:"一个版十万元,让他和站上谈","三个版";而宣传干部在向记者行贿:"小弟再叫他出一个算了,请考虑","如发了对方一块钱也不会出,你图个啥,请考虑"。
《大公报》严正声明称鉴于去年揭露山西封口费事件中的表现,"有理由相信"他们的记者不会收取所谓"封口费",这个"相信"靠得住吗?而且声明说要公布"短信交谈的完整记录",但实际上并未包括宣传干部公布的那一部分,公布并不完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宣传干部公布的《大公报》记者"敲诈短信"收于3月3日,而《大公报》公布的宣传干部"行贿短信"收于3月4日和3月12日。这个时间差是不是会容易让人想到《大公报》记者"敲诈"在先,而宣传干部"行贿"在后?
报道什么不报道什么,确实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记者与宣传干部之间,确实有过钱款的商谈,这是我看明白了的。在这种商谈之中,一个人的死亡及其为何而死,一个公司是否秩序混乱,已不是真正的问题。死亡或者问题,不过是变成商务谈判的筹码而已。
民众疾苦在这里不过是买卖的标的物,商谈是第一个程序,民众疾苦与知情权因此出售或者收买。商谈失败,就有了"舆论监督"。相似的,报道或不报道一件"好事",可能也取决于商谈。当舆论成为高度垄断的权力,而非人人可用的权利,结果就是这样。 (刘洪波 知名杂文家)
                贵州镇远血站非法改制调查:血站变成"提款机"
              2009年03月27日 17:09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务院《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或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单采血浆活动。但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单采血浆站在2002年至2006年长达4年的时间里,通过非法改制使血站实质上变成了个人经营。
                这出造成近千万元国有资产被鲸吞、数百万元税款被偷逃的闹剧,让人深思。
                借改制之名 行鲸吞之实
                镇远县单采血浆站始建于1995年,原为镇远县人民医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对外使用镇远县血站的名字。
                法院审理查明,这个血站是由镇远县人民医院向镇远县政府书面申请,并经过贵州省黔东南州卫生局批复同意后成立的。血站成立的筹建资金,6万元为州卫生局拨款,25万元为血站向上海血液制品输血器材经营公司的借款。血站成立之初,县卫生局下文借调到血站工作的11名工作人员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在政府1996年的相关文件中,镇远血站是县卫生局直接管辖的卫生事业单位。1997年4月,镇远县人民政府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镇远血站为县卫生局直属的副科级卫生事业单位,同年5月,血站取得相应产权登记证,并将其所有的国有资产进行了申报。
                法院审理还查明,镇远血站成立之初,在镇远县防疫站工作的陈登富被县卫生局任命为血站站长,1998年2月,被镇远县政府再次任命为血站站长。县卫生局并指派原为县卫生局会计的任庭辉担任血站会计。
                但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为达到将血站资产据为己有的目的,2001年上半年,陈登富竟编造县血站系其个人投资所建的虚假事实,并多次向镇远县领导要求对该站改制。得到镇远县有关领导同意后,当年10月,镇远县血站向镇远县国资局申请进行改制评估立项。
                评估过程中,陈登富利用自己既是血站站长又是血站法定代表人之便,指使会计任庭辉并伙同其弟陈登建等人,采取隐匿、转移血站销售收入,隐匿财务资料,虚增血站债务以及伪造财务资料等办法,侵吞、骗取血站国有资产达965.8万余元,并将血站410多万元国有净资产"合法"占有。
                2008年10月,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行贿罪、偷税罪等数罪并罚,判处陈登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最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陈登富上诉,维持原判。
                先"搞定"书记 再"搞定"血站
                有人说,陈登富作为血站站长,在血站业务的开展上的确"很有一套",如对前来卖血的农民,无论正常的卖血者,还是老年人或残疾人,一律来者不拒,为了让卖血者处于兴奋状态多采浆,陈登富甚至组织人在卖血者居住的地方免费放黄色录像。对那些心里害怕不敢卖血的农民,他则欺骗他们说卖血可以治风湿病。
                通过这种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违反国家规定大量超采血浆,镇远血站从1996年到2001年,未入账收入已超过3000万元,而账面收入每年才几十万元。为了将这些未入账的收入放进自己囊中,陈登富便动了将血站"改制"的念头。
                但按照国务院的相关条例和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单采血浆站不允许个人经营。镇远血站的非法改制是如何完成的呢?
                记者调查发现,原来2001年镇远县原县长黄保勤担任县委书记后,陈登富发现黄是个有钱就可以"搞定"的人,于是通过多次直接送钱的办法,将黄保勤收买。
                此后,黄保勤不仅多次召开县委办公会和县委常委会,讨论血站的改制问题,而且当分管卫生的副县长和县卫生局长拿着国务院相关条例告知他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个人从事单采血浆活动时,黄不仅不听,反而斥责他们"胆子小,思想不解放"。
                最终,血站的清产核资也变成了走过场,一个本来拥有上千万元国有资产的血站,账面反映出来的却不足200万元,陈登富用两台旧车抵给镇远县委、县政府,就算是把国家原来投入血站的国有资金包括县卫生局1999年无偿提供给血站的冰柜、医用消毒锅等设备全部"还了本"。
                之后在2002年至2006年长达4年的时间里,镇远血站通过继续大量违规超采血浆,陈登富获取的非法收入高达7000余万元,偷逃国家税金415万多元。
                   名为"解放思想" 实为滥用权力
                据有关部门调查,镇远血站改制后,陈登富在当地享受的仍然是"正科级"干部待遇,县卫生局不仅继续给他发工资,还给他报销医药费、出差费,遇到上级来检查时,镇远血站表面上仍然是县卫生局的血站,仍然姓"公"不姓"私"。直到2006年,贵州本地一家报纸将血站违规采血的部分黑幕曝光,引起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后,血站非法改制的问题才浮出水面;黄保勤伙同其妻子王质莹收受陈登富贿赂46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也才逐渐为人知晓。为此,黄保勤于2008年5月被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有关专家认为,国务院《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是1996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的,黄保勤作为一个县级干部,对国务院这一条例中的规定即使不知道,在分管县长和县卫生局长明确告知后,也应严格遵守,但他却以"解放思想"为名,公然对国务院条例的这一规定视而不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单光鼐说,镇远血站能够非法改制并最终成为陈登富个人的"提款机",黄保勤这棵"大树"起了关键作用。没有黄的庇护,陈这种"血耗子",不可能在当地长期横行,"一把手"的权力过于集中,当地干部群众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督,是当前我国一些基层政权治理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单光鼐说,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要依法行政,但一些基层领导干部"权比法大"的意识还根深蒂固。"我就是法""我说了算",在镇远血站非法改制案中,县委书记以"解放思想"的名义为自己的胡作非为辩护,就是这种权力至上意识的体现。制度不完善,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好人也会变成坏人。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问题,这种名为"解放思想",实为权力滥用的闹剧,就难免还会重演。
                单光鼐说,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一些领导干部以思想解放为名"挂羊头卖狗肉",甚至公然践踏国家法律法规,并不是个别现象,这种"解放思想",不仅不能凝聚人心,形成共识,反而会涣散人心,破坏干部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念,其危害性不可低估。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李发耀说,当前国家有关部门一方面应继续加大对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培训力度,另一方面,也应把相关制度做"实",让普通干部群众能对主要领导权力的行使真正进行监督,类似镇远血站这样明显违法的"改制",最终竟要省委主要领导批示才得以查处的事件,才不会再现。(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刘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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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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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世俗的生活中获得相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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